公诉裁量权是20世纪中叶以来蔚然兴起的一项重要制度,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公诉裁量权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审判不再是处理案件的唯一方式,大量的案件通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裁量处理得以分流。当然,公诉裁量权的扩大也必须受到限制。当下,我国需要扩大公诉裁量权,以解决积压的案件,有效实现案件的分流。同时,也需要提防权力异化的风险。在对检察机关赋予公诉裁量权的同时,完善公诉裁量权的控制机制,对公诉裁量权进行有效制约,从而实现 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下的公诉裁量权的最佳运行。书稿分为七章,从公诉裁量权的内涵解读、政策演进、适用状况等方面入手,通过对公诉理论和实践的审视,对我国公诉裁量权的运行从主体、方式、标准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正当行使公诉裁量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