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十余年从事劳动争议相关审判工作的总结。全书分为裁判规则、深度解读、裁判要点、实务指引四个部分。裁判规则部分主要总结相关裁判观点,深度解读部分深度解释裁判观点的涵义和理由,并注意各地对比,裁判要点部分分析判决相关规定等,给其他办理同类案件的实务人事提供参考,实务指引部分主要关注审理类案时需要审查的因素和证据。这样的整理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实务工作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也对劳动人事相关争议的实务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读物。
本书对2021年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逐条解读,从条文修改背景、立法意义、修改过程、如何理解适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析。一是系统全面,详细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部86个条文,帮助读者逐条理解和掌握本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指导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统一适用标准。二是有的放矢,聚焦新规定、新制度,对修订过程中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和阐释,回应社会对热点问题的关切。三是言简意赅,从读者角度出发,使用规范平实的语言,对每个条文进行诠释,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本书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志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同志通力组织一批有着坚实理论素养的学者和丰富审判经验的行政审判业
本书是作者十余年从事劳动争议相关审判工作的总结。全书分为裁判规则、深度解读、裁判要点、实务指引四个部分。裁判规则部分主要总结相关裁判观点,深度解读部分深度解释裁判观点的涵义和理由,并注意各地对比,裁判要点部分分析判决相关规定等,给其他办理同类案件的实务人事提供参考,实务指引部分主要关注审理类案时需要审查的因素和证据。这样的整理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实务工作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也对劳动人事相关争议的实务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读物。
近年来,以物抵债案件大量增加,买卖型抵债等以物抵债新型交易形式不断涌现,这些新型疑难案件涌入法院,引起了大量争论。因此,对以物抵债法律问题进行宏观审视和系统研究,厘清法律关系,统一裁判思路,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书便在此背景下写作而成。内容上具有以下特点: 1.全面性。本书是*部全面系统研究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著作,案例丰富、资料翔实,内容涵盖广泛,既分别探讨了不同阶段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个性特点,又对以物抵债的共性问题和共通规则进行了抽取和凝练,是以物抵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必不可少的参考用书。 2.实务性。本书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紧紧围绕以物抵债司法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既对以物抵债案件裁判文书进行了深度解剖,又对各种裁判观点和学术观点进行了归纳、鉴别、提炼和升华,对于妥
本书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释了*人民法院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发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作者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法院的影响、法院的构成和法官如何思考。作为行动者的法官,其决策受制于法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和职权范围;而法院组织又嵌入在政治结构之中,法院既是被影响的机关,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作者同时运用了外部人和内部人的双重视角,深描中国法院的体制、机制,从而揭示出中国法院背后的制度约束和复杂关系。
每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这既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础课题,也是每个关心个人权利的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 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本书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本书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他提出,权利产生于人类对非正义
本书分十五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人士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诚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本书是作者二十年来律师和仲裁实践经验及研习证据法的一个总结,在编写风格上,打破传统概念、特征、分类、意义等的理论型解读,围绕关键问题展开,将相关原理与实务相结合,充分展现证据规则的应用流程,别具一格。
《哈耶法律哲学的研究》这部专题性的研究论文集,主要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有关哈耶法律哲学的三篇研究论文和作者认为有助于读者理解哈耶法治思想的一篇翻译文字及一篇答问录,当然还依例收录了一份或许对读者有所助益的有关研究哈耶自由主义理论的英文参考文献。
本书作者经过3年时间的修订整合,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的指导、参阅案例网罗殆尽。本书以主体案件作为裁判分析主线,列举近百种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疑难现象,提出百余种法律问题,并且在每个问题后还归纳出每个法律问题的核心价值主题。为广大司法实务者、公众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性实务用书。
本书主要内容为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文件。
本书在回顾世界各国工会发展历史及工会运动的轨迹后,以改革作为新时代中外工会共性的链接点及突破口,将工会的历史拉人到 产业链的背景下,将工会工作融入到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体系和 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中,在保障工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的定位下,基于我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定性,提出工会改革的着力点是法律服务,定格于市场、 和社会三大空间,围绕着劳资自治、 管制及社会共治三种治理模式,对工会在维护劳动者的结社权、集体谈判权和争议解决权的劳动三权职能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应时代的拓展与创新,彰显了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表组织及娘家人的本职,以满足新时代劳动者对幸福生活的不断追求。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主要目的是为跨国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提供一套准则。自1994年首次发表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广纳专家的意见,先后三次对其修改。于2016年出版的第4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已被译成15种语言。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知名的国际律师和仲裁员,也是一位造诣颇深的学者。埃卡特在书中通过大量援引比较不同法域国家的合同法规则和原则、国际规范、司法判决及仲裁裁决,对《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及其官方注释作了多维度的论述。本书对从事跨国商事法律教学与科研的学者、执业律师、企业家、政府官员以及有志于此的年轻人均颇有助益。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 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控股股东实质为投机主义者,以牺牲少
本书是对近年来的热点案例或新型案例的学理分析。通说往往注重规范分析,而作者 强调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历史定位,用宏大的历史观研究案例,全面考虑可能影响案件的每一个因素,得出 为正义的结论。??正义的价值不在于“痛快”,而在于实用。刑法学者应当“一眼万年”,不仅要读懂文字中的历史, 要眺望文明的未来。刑法的正义高度,不取决于对罪犯复仇的烈度,而取决于对文明提升的高度。正义的核心不是道德正确,而是解决问题。伟大的价值观应当具有历史穿透力,而不是满足于当下的情感宣泄。作者希望通过本书中的案例分析,表达方法论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在方法论上,法律人不仅可以使用构成要件理论定罪,还可以用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分析案例,这是传统刑法学的薄弱环节;在思维方式上,作者强调极限逻辑性,不仅要考虑个案,
《德意志公法的历史理论与实践》充分展现了德意志公法发展的历史理念与当代德国学者的学术贡献。上编收录了汉斯·凯尔森将其宪法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代表性作品,以其担任奥地利宪法法院法官时期的作品为主,反映出汉斯·凯尔森对德意志公法的贡献。下编是关于德意志公法的历史与“法治”理论,涉及德意志公法史研究的诸多方面,既有学术史的内容,也有“法治国家”概念、公法调控、立法理论的发展和立法规范的不同功能以及德国汉学中中国法的研究等内容。
原著于1930年首次出版,此后经过5次再版。本书译自1948年第6版,与1930年版本相比,作者增加了长篇序言,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是弗兰克对其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系统、全面阐述,也是“事实怀疑论”派的经典之作。法律形式主义认为:判决是将法律规则演绎于诉讼事实所得出的确定结论,即Rule(规则)×Fact(事实)=Decision(判决)。弗兰克指出这是个“基本的法律迷思”。判决实际上来自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Stimulus(刺激)×Subjectivefact(主观事实)=Decision(判决)。司法认知中,法律规则只是“刺激”之一,不同法官的个性、经验、价值判断以及由此而来的直觉都隐而不显地影响着他们对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论。因而无论正式的法律规则是多么明确,多数判决结论都难以预测。对当事人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法律”其实是特定诉讼案件的判决
《现代公司法(第三版 上下)》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公司法理论发展进程修订。《现代公司法(第三版 上下)》是关于我国公司法的体系性著作,涉及公司法总论、公司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财务制度,公司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股票、公司分立等内容。《现代公司法(第三版 上下)》内容全面、体系严谨,逻辑清晰,主题鲜明,理论与实践并重,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体系化公司法专著。该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立体感,很好适合公司法的执法、司法担当者、公司经营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律、财经院校师生阅读。
全国总工会2018年开展了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调研,组织编撰《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一书,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阐释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制度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分析点评实践案例,提供检查清单,旨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为工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