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本书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方面认证了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性,并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正是单一正犯体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我国犯罪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的犯罪参与立法来看,存在以德日刑法为代表的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区分制)与以意大利刑法和奥地利刑法为代表的一元犯罪参与体系(单一正犯体系)。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规定究竟属于哪一种体系?这是研究我国犯罪参与问题的前提。从目前我国学界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在没有论证这一前提的情况下,盲目地认为找国采用的是区分制。
本书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专题整理》分册,书中具体包括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之立法技术缺陷、销售伪劣产品未遂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关键是正确认识等内容。
本书在对过失共同正犯的立法例、判例及理论争议进行细致梳理和评论的基础上,通过对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归责重点及认识内容的探讨,以及对共同正犯的存在根据的剖析,对我国刑事立法应否承认过失共同正犯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过失共同正犯研究》对过失犯之教唆犯、过失犯之帮助犯以及过失共同犯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部分疑难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
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许多罪名,都涉及犯罪的数额与情节。也就是说,达到多少数额才构成犯罪,对不同的犯罪数额和情节怎样确定不同的刑罚,这些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这些规定很零散,查阅十分麻烦。 为了查阅方便,本书按照刑法条文规定罪名的顺序,对全部罪名,只要有犯罪数额与情节方面的法律规定,毫无遗漏地逐个进行归纳、整理、介绍,并标明出处及公布的时间,便于从网络上查阅。 本书介绍的罪名,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标准罪名。这本书由于罪名全、内容新,对介绍的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又标明出处,这就确保了这本书的准确、适用。我们确信,本书会给司法人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会对刑法学爱好者的学习给予帮助。
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增加的原因是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犯罪也都有各自的特点。犯罪社会学理论就是研究者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犯罪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本书从社会学视野,在对犯罪社会学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犯罪问题的关键概念和理论框架,对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对犯罪问题的影响进行研究,加深我们对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的认识。本书对巨大变迁中的社会犯罪进行研究,思考犯罪问题产生的原因,希望能为认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犯罪问题提供思路,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所努力追求的目标,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研究将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在刑法理论上,想象竞合犯作为一个重要的罪数形态,历来受到中外刑法学者的关注。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人,学者们却越发觉得想象竞合犯理论到了“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境地、笔者认为,现行理论陷人困境的症结在于,传统学说对于作为构建想象竞合犯理论基础的“行为”产生了错误的解读。因此,笔者在本书中即以“行为”的重新阐述为研究进路,对传统想象竞合犯理论进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予以重构性反思。
本书是刑事法译丛之一,是一部关于犯罪形成研究的理论专著,内容涉及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揭秘理论及其后续研究,数据的重新整理、增补和确认,学校、伙伴和兄弟姐妹的角色,行为的连贯性等,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犯罪是一项紧迫的社会问题,亟待更多的关注。作者两在过去都曾写过相关的著作,包括犯罪的毁灭性影响在社会中引起的恐惧感,尤其是涉及到社会稳定性的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内容(Samp-son,1987,1988;Garofalo和Laub,1978;Laub,1983a)。鉴于此种顾虑,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了一种经验上的及理论上的框架,用以开辟刑事政策的新思路。关于犯罪的公开讨论通常由电视秀、电台节目、论坛等来主导。作者认为这些对于讨论犯罪成因和解决犯罪问题是不合适的。企图将对犯罪问题的学习减至仅十秒钟的说教,这
这不是一本科学专著,而是一部关于犯罪如何像氮气一样,无闻无色无形地透过网络以及科技侵占我们的世界的作品。 全球的犯罪集团现在都可以透过互联网、新媒体以及科技潜入你的生活。在你完全没有察觉时,他们可以透过网络拓展人脉,找到新的同伙,洗钱等等,而警方越来越难侦查这些犯罪行为。科技虽然让我们的世界更方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但同时这也让犯罪集团更容易营运。他们能够通过网络获得新的武器,扩大他们的市场,处理他们的交易。 今天,不是所有的毒贩都是在黑暗的小巷子里销售毒品,而是在网络上。他们可以透过社交网站跟客户约定交易的时间地点。洗钱也因为新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连勒索敲诈也数码化了。同时,网络犯罪也越来越猖獗,从身份盗用到盗刷*,这些可能会比贩毒带来更大的暴利。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强奸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的教材之一。 本书系统介绍的这些惊悚、恐怖的犯罪现场,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猎奇,而更重要的是传授给读者像刑侦人员那样思维缜密的推理方法。面对扑朔迷离的犯罪现场,你是否也会想到从尸体特征上着手寻找蛛丝马迹?是否会根据现场环境推断罪犯的作案时间?是否能识破罪犯的谎言,寻找出真正的犯罪细节?如果你不能肯定回答
《大墙内心理问题探秘--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案例》以监狱一线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咨询案例为主,按照罪犯心理的几个部分来分类叙述,由马立骥、董长青、朱国强组织编写和统稿,经马立骥审阅、定稿,书中分为罪犯心理的剖析、不同类型的罪犯心理、罪犯回归社会心理、罪犯心理的转化等八章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文丛(17):普通诈骗罪研究》围绕普通诈骗罪展开,除阐述选题理由、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的引论部分以外,全书共分五章。章从历史和域外两个角度,粗略梳理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剖析了两大法系55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立法规范。第二章至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以中外刑法理论为指导,结合民法相关理论,论证了我国刑法规范之诈骗罪各构成要素应然内涵,提出了法益的实质违法性的判断应该是以社会规范说为基础的法益侵害说,探讨了虚拟财产的属性、对于诈骗罪既未遂的影响以及价值评判标准,并从行为人的角度研究了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行为目的和主观方面等内容,从被害人角度研究了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范围、错误认识、处分行为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及认定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第
初的犯罪论体系作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产物,其后的演变遵循了从存在论走向规范论的路径,体现了人文主义反思在刑法学发展上的必然。至技术风险社会全面到来,所谓基于“安全刑法”、“仇敌刑法”理念下的论体系所谓“功能性”的学术面纱,是论者对人被进一步工具化的危险的漠视。在此种解读下,作者表明其“谨慎下宽容”的基本态度和反对“人的工具化”的并和论立场。从全书的结构来看,作者既从认识论是次把握犯罪论体系的演变线索,也关注各成立要件理论的成长,以期在宏观上及微观上获得学术立场的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所属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现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任院长,张中秋教授任常务副院长。研究院现设有法制史、比较法史、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信息交流部。 1985年以来,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研究院(所)承担并完成数十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 (10卷本),其中获奖成果20余项。目前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20项,获得课题经费300余万元,其中*重大项目有“清史。法律志”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教材30余部、工具书1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
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派的文德尔班、李凯尔特、胡塞尔等,都主张人不仅是目的性存在,而且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体。有了人,才有价值;有了人,世界才是活的;坚持人是目的性存在,才不会湮没于物质的纸醉金迷。 从价值哲学出发,对人的惩罚就不再是为了震慑他人,而是用犯罪人自己的法惩罚他自己,惩罚他才是对他主体性的尊重。从价值犯罪论出发,人的行为都体现其内心价值倾向,因此,当医生以治疗目的抚摸女性躯体时,不予惩罚;当其以奸淫目的抚摸时,则予以惩罚。现代社会是高风险社会,但控制风险不能以牺牲人的主体性和自由为代价。因此,价值哲学的*结论是,尽管厦门公交车爆炸案的后果很严重,但不能成为坐公交车要安检的理由,否则人就更难找到自己回家的路,而只是迷失在现代化大街上并被有序摆放的木偶。
为了适应高职高专教育法律执行类相关专业教学改革和建设的需要,本教材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标准及行业需要,遵循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规律,紧密结合行业实践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实际,以参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及所需具备的管理、矫治能力要求来安排课程的基本理论性知识、工作过程的方法性知识和强制隔离戒毒特定事务的经验性知识等内容,以戒毒流程为载体构建学习内容和设计学习单元。 本教材分三个部分,*部分为参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强制隔离戒毒的基本知识;第二、三部分以工作过程为载体,围绕工作任务而设计相关的学习情境,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法,训练相应的管理、矫治能力。
本书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深入的思考;结合犯的立法意义;结合犯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合理定位;结合犯的成立条件;结合犯与牵连犯、结果加重犯、复行为犯、并合犯的辩证关系;结合犯的既遂标准;结合犯的共同犯罪;结合犯的竞合,等等。本书还首次研究了结合犯立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并对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绑架杀人罪、拐卖强奸妇女罪、拐卖强迫妇女卖淫罪、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罪等具体结合犯形态的认定及其处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师与学生使用,同时也适合刑事法研究者、立法和司法机关人员参考使用。
《犯罪客体论》是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薛瑞麟教授关于犯罪客体问题的一部力作。作者以史实为根据,通过评介和批判中外关于犯罪客体问题的观点,深刻阐明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作者在《犯罪客体论》中,既立足于中国,又将论题置于苏俄和德日刑法理论中加以考察;既批判学者的某些观点,又合理地予以吸收和借鉴。《犯罪客体论》既可以作为法学院学生研习刑法的教材,亦可以作为理论工作者的参考资料,也可以作为实务部门工作者提高理论素养的教材。
事实与价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先意识到此问题的学者是休谟。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
我与李锡海教授相识,是从认识他主编的学术期刊开始的。李先生长期担任《山东公安丛刊》的主编,该刊一贯突出刑事法学,富有个性,特色鲜明,学术精品不断,一向有较高的转载率,因而深受学术界喜爱。细读这份学术期刊,深感刊如主编其人,从总体策划到栏目设置,从学术导向到新生力量培养,都刻意追求创新,可以说,创新理念鲜明是该刊的一个重要特色。 20世纪90年代初,我读过李先生所著的《侦察思维学》。该书首开我国侦查思维研究之先河,把思维科学的一般研究成果运用于犯罪侦查,揭示侦查思维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对侦查主体实现思维方式科学化、现代化,进而提高侦查思维效率和侦破水平无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书拓宽了犯罪侦查研究的领域,从选题到体系构建,再到基本理论阐释,都充满了创新精神,且明显具有新兴学科和交叉学
本书主要收录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自2000年以来撰写的刑法理论文章和案例分析,主要集中在对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案例分析。对涉及以*为对象的犯罪,以借打手机为名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盗窃、诈骗本人所有财物的犯罪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转化型抢劫、犯罪形态的既遂和未遂、多次盗窃、共同控制、非法占有、交付、利用职务便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具体的法律适用建议和意见。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致力于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图对犯罪的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的突出。本书将犯罪主体作为犯罪专题论一篇,分别研究了当前我国犯罪热点、焦点、难点——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老年人犯罪、农民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类型、历史、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原因、特点及其治理的对策等等。 (二)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犯罪学的历史、现状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紧密结合实际、突出了市场经济与犯罪的关系,并重点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犯罪的特点:一是经济犯罪突出,日益严重,其具体表现是金融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走私犯罪量多质高;二是在我国曾一度声匿迹的犯罪,死灰复燃。 (四)在治理犯罪方法,突出研究了如何改善社会环境和提高人的素质问题,特别是研究了犯罪预测,犯罪预防的理论与具体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