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河南是孕育早中国的“天下之中”,是长期以来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历史上兼收并蓄、辐射四方的文化高地。以河南为主体的中原文化,具有根源性、主体性和包容性等基本特征。特殊的地理优势和历史方位,决定了河南法律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史,而是具有普遍代表性和重大里程碑意义的国家法律史,在中华法系演进过程中具有重大价值,这集中体现于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人物等方面。《河南法律史》打破以时间和部门法为经纬的史学、法学惯例,从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文化、法律人物四编分门别类进行了专题阐发,彼此之间又相互观照,从不同维度归纳阐述了中国古代政治法律制度和国家治理实践的经验教训。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提供学理支撑,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支持。
“安全”的基本含义是“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安全与危险相对,“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安全的主语可以是个人、集体、国家甚至全人类,抑或是人类、动物、生物、生态系统,也有军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产等划分方法。安全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根本诉求和永恒追求。《中国古代安全思想探源》关注广义的人的安全,从中国古代思想中寻求资源,以期为当前众多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民国时期,中华大地内忧外患、局势动荡,在不安与惶恐的社会环境下,一桩桩惊心动魄的大案先后发生。本书讲述了民国时期鲜为人知的十大司法案件,如末代皇妃文绣因家暴与溥仪离婚案、李大钊被绞杀案、闻一多遇刺案等。那么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隐瞒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拨开历史的迷雾,揭示案件背后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