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内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自然资源问题日益突出,自然资源能否有效合理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此,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 ,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作为 十三五 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利用总体矛盾为:一方面,非再生资源,如矿产资源进一步耗竭,另一方面,可再生资源,如土地资源也因过度开发、使用和没有有效保护而面临巨大供应危机。政府如何在 市场失灵 理论下,依法有效、适度干预资源市场使其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即以上述问题为主要关注对象,分析和探讨了我国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制
《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环保法庭案例选编(四)》选编了贵阳清镇法院近十年审结的环境案件,既包括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环境民事案件、环境行政案件、环境刑事案件,还包括非诉执行案件,内容涉及当前环境司法理论和实践中所有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每一个案件都附有专门解说,围绕本案的争论焦点、审判依据、典型意义等进行了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移植与超越》的方法贡献和目的就在于:本着窥豹一斑,切人全局的研究路径,以环评制度为范本,采用经济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剖析该项法律制度的内在本质,并对我国法律移植中的灵魂缺失进行反思,揭示为何一项以改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和制约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行为和权力为根本目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移植到我国却成了一部行政管理法的内在原因,以期超越环境法,对我国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中的借鉴与吸收有所裨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气候正义是对气候变化法律领域内多元价值冲突的正当性选择和协调。从气候正义的视角观察,目前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形式上将安全价值置于首要地位以避免道义谴责,而实质上各主体仍通过对自由、效率价值的过度推崇以实现自身利益*化。气候正义的实现需要真正落实安全价值在正义价值综合体中的首要的、底线性的地位,并据此推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体气候正义方面,在分配环节应确立以安全为导向的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人均累积排放、人类发展指数等综合性指标设计对所有主体一致适用的机会均等分配方案;在交换环节应以安全、平等以及自由、效率等价值的平衡为目标,构建交易指标分配、交易市场体系、交易核证和监管等制度;在矫正环节则应改变遵约机制独立性和强制性弱化、责任手段缺乏等现状,建立停止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基本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本书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问题出发,结合《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提出问题的方式,解答了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本书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的结构方式编写而成,内容循序渐进,易于理解,既让广大读者了解了法律的知识点,学习到了相关法理;又为其提供了一定的排疑解难的法律帮助。
当今靠前社会亟待建立一个公平、有效、可行的靠前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黄婧编著的《靠前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研究》提出一项新型减排责任分担方案,在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和衡量指标的基础上得出各国减排责任分担指数,进而量化分配各国减排责任。该方案的提出旨在淡化各国分歧、体现优选共识,促使靠前社会在减排责任分担问题上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转化为实际的减排行动。
环境权需要运用私法的手段来使其得到真正的实现。环境权私法规制的方式,是采取系统化的统一规定还是在民法中分散规定,这只是法律规定形式的一种选择。环境权的私法规制有别于传统的私法规制,建立一个统一的环境权法律体系,在理论上有利于法律的体系化。然而在现阶段,环境权问题仍处于理论的研究和探索阶段,法律规定更是寥寥无几,规定一个体系化的环境权私法系统缺乏现实的可能性。虽然法律形式的选择对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的具体适用有较大的影响,但法律具体规定的内容才是对人类权利的真正影响。因此,选择在民法或者环境法等其他法律中运用私法的手段规制环境权更有现实的可能性下文仅从私法规制的角度来研究环境权的保障。
《环境法适用的理论、实践与欧盟经验》以满足环境司法实务需求为根本导向,介绍环境法既有理论时力求体系性与简洁性,在关注我国环境司法法理与法治现状的同时,择取并推介欧盟相应及可取的有益经验。全书在体例结构的设置上力求实用性与法理性兼容,具体内容可分为两大块:**块为我国既有的环境司法理论、法制体系与已有经验,涉及**部分至第六部分。**部分重点介绍了国内环境法学界相对比较成熟的环境法相关理论及新环保法的特色与值得关注的修改之处;第二部分专门阐释了环境司法思维的基本法理及其在违法性、因果关系、过错及行为、事实等领域内的运用技巧,结合比较法上的经典案例进行说理是该部分的特色;第三部分专题阐述环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处理机制在当下的法制现状、制度缺陷与改进空间;第四、五部分分别以环境污染诉讼与自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一书,是作者樊清华对国际、中国和海南现行法律框架下湿地保护机制的研究。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重点针对建设国际旅游岛之下的海南地方湿地生态保护立法现状,借鉴国际、国内经验,阐述了海南地方湿地生态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宗旨和原则,提出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利用等法律制度设想与强化湿地宣传教育等建议,为加快海南地方的湿地生态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除了危害土壤、水体、大气外,还会损害人身健康,比如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本书从法律和技术的角度,介绍废物污染的相关知识,目的是预防废物污染对人身造成危害,保护环境,并对相关后果进行救济。本书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实体法和相关程序法
本书围绕中美排污的制度对比,分别分析了中美排污政策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及中国排污面临的问题。从申领、排污量核定、环境监测、排放标准、执行及处罚等角度对比了中美在关键技术方面的差异,提出了美国管理中可借鉴的方面,并针对制度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展开了讨论,为“十二五”期间排污制度的完善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的出台提供了技术支持。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环境保护法》条文的相关问题,并附有该法草案及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等立法资料,是国家法律释义的标准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