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移植与超越》的方法贡献和目的就在于:本着窥豹一斑,切人全局的研究路径,以环评制度为范本,采用经济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剖析该项法律制度的内在本质,并对我国法律移植中的灵魂缺失进行反思,揭示为何一项以改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和制约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行为和权力为根本目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移植到我国却成了一部行政管理法的内在原因,以期超越环境法,对我国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中的借鉴与吸收有所裨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气候正义是对气候变化法律领域内多元价值冲突的正当性选择和协调。从气候正义的视角观察,目前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形式上将安全价值置于首要地位以避免道义谴责,而实质上各主体仍通过对自由、效率价值的过度推崇以实现自身利益*化。气候正义的实现需要真正落实安全价值在正义价值综合体中的首要的、底线性的地位,并据此推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体气候正义方面,在分配环节应确立以安全为导向的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人均累积排放、人类发展指数等综合性指标设计对所有主体一致适用的机会均等分配方案;在交换环节应以安全、平等以及自由、效率等价值的平衡为目标,构建交易指标分配、交易市场体系、交易核证和监管等制度;在矫正环节则应改变遵约机制独立性和强制性弱化、责任手段缺乏等现状,建立停止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一书,是作者樊清华对国际、中国和海南现行法律框架下湿地保护机制的研究。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重点针对建设国际旅游岛之下的海南地方湿地生态保护立法现状,借鉴国际、国内经验,阐述了海南地方湿地生态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宗旨和原则,提出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利用等法律制度设想与强化湿地宣传教育等建议,为加快海南地方的湿地生态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书稿共分10章,包括:环境资源问题导论、概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制度、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环境法律责任等,主要对环境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说,并对近年来司法考试、考研中的涉及环境法的试题进行了讲解。全书语言严谨,实用性强。
当今国际社会亟待建立一个公平、有效、可行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黄婧编著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研究》提出一项新型减排责任分担方案,在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和衡量指标的基础上得出各国减排责任分担指数,进而量化分配各国减排责任。该方案的提出旨在淡化各国分歧、体现全球共识,促使国际社会在减排责任分担问题上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转化为实际的减排行动。
一、内容** 近年来,我国立法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大量新法出台。但是,相应的教材品种却没有及时更新,而各类法学考试却十分注重对于新法知识的考察。本套丛书的改版工作充分吸收新法内容,并根据新法内容对相关试题进行的修改增删。 二、同步训练 本套丛书邀请国内各大法学院校奋战在教学一线的中青年学者,编写试题及答案,对教学中的重要知识点把握准确,对相关知识点的试题难度掌握得当。章节结构亦与主流教材保持一致,便于读者随学随练。 三、加工考究 1、 重点章节前面设置“基础知识图解”,归纳基本概念和知识体系。 2、 对重点知识以脚注的形式提醒注意要点,拓展解题思路。 3、 对于比较类型的题目,以表格的形式将答案进行呈现,便于读者记忆。 4、 在正文之后,设
在现代社会转型与发展过程中,环境、人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自古以来,大自然在人们心目中充满了神秘气息。她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源和能量。人类在创造了无数文明的同时,也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秩序产生了严重的损害与破坏。滥伐森林、破坏植被、土地沙漠化、工业污染、雾霾杀手,等等,一步步酿成了人类自我的生存危机。而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人们迫切需要新的环境观、伦理观和司法观来指导环境主体行为与环境司法实践。在日新月异的中国,环境问题逐渐成为继续发展的“瓶颈”之一。从1979年开始,直到近十年,中国环保法律“突飞猛进”,先后制定、修改和完善了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众参与环境诉讼仍然十分有限,环境纠纷的彻底解决与环保法律的严格适用仍
《电力需求侧管理系列丛书》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工作的指定教材,丛书共13个分册,涵盖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管理、技术、工具三个层面。本书是其中的《中国节约能源法规与政策解析》分册。具体介绍了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源发展与节能政策,节能管理制度,合理用能与节约能源相关政策,节能经济和技术政策及节能新机制七个方面的内容。
本书详尽分析了体现中国民族精神的儒家环境伦理观,并充分论证了儒家环境伦理观对中国环境法从理论到实践直至发展方向的重要影响。探讨了环境伦理观对于环境法治的重要意义,强调在伦理观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所选取的环境伦理观应该在诸多方面影响中国环境法,以促进“伦理法律化”和“法律伦理化”目标的更快实现。
编环境案例 章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镇市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滕某某非法采矿案(鉴定结论明显存在重大瑕疵不予认定) 二、徐某、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禁渔期以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三、赵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 环境民事案例 四、郭某某诉王某某侵权责任案(林权权属的确定) 环境行政案例 五、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对杨某某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申请强制执行案(拆除破坏环境的违法建筑) 六、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责令A砂石厂等四家砂石厂恢复植被原状申请强制执行案(生态保护异地修复执行案件)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 七、唐某某诉贵阳A乳业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案(赔偿数额的确定) 八、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环保志愿者蔡某某诉龙某某水污染责任案(自然人个人可以提起环境公
本书旨探讨环境资源法领域以及交叉领域的前沿问题。 本辑收录了《论可持续发展观的法律化》、《从证明责任角度看我国 第66条》、《美国环境法规的成本效益评估》等多篇环境资源研究方面相关论文。
为避免空泛地在法条、法律规范层面运用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方法,侯佳儒编著的这本《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研究》突出了对当下中国环境侵权法制实践的考察,突出了对当下法学研究和侵权责任法研究*成果的运用;本书力图让环境侵权责任法研究在中国当下实践背景、在当代知识背景下展开,力图在中国当下语境中梳理和建构中国的环境侵权责任法学理论。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本书结合义联在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等领域接受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代理,精心总结*劳动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并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及时解决现实问题,帮助用人单位及时调整管理政策、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环境权需要运用私法的手段来使其得到真正的实现。环境权私法规制的方式,是采取系统化的统一规定还是在民法中分散规定,这只是法律规定形式的一种选择。环境权的私法规制有别于传统的私法规制,建立一个统一的环境权法律体系,在理论上有利于法律的体系化。然而在现阶段,环境权问题仍处于理论的研究和探索阶段,法律规定更是寥寥无几,规定一个体系化的环境权私法系统缺乏现实的可能性。虽然法律形式的选择对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的具体适用有较大的影响,但法律具体规定的内容才是对人类权利的真正影响。因此,选择在民法或者环境法等其他法律中运用私法的手段规制环境权更有现实的可能性下文仅从私法规制的角度来研究环境权的保障。
《环境侵权救济研究》从环境侵权救济规制的对象环境侵权行为的认定入手,以环境侵权救济及其价值功能分析为基础,分析现行立法对环境生态价值尚未足够保障以及我国系列社会化的救济制度缺陷或缺位,进而提出缺陷矫正的应然路径依赖恰与环境正义理念要素中包含的人的正义和环境要素的正义相契合,并重点对环境要素正义诉求下的环境侵权救济缺陷矫正和社会化诉求下的环境侵权救济缺陷矫正阐释之。
本书重点通过对“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进行再梳理和在论证,提出环境法既不是类似于民法的“权利之法”,也不是类似行政法的“权力之法”,而是“责任之法”,应以环境责任为基点来重构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