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节录)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 民事诉讼流程图(二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其重要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健全完善文化法律制度。公共图书馆法以宪法为依据,对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确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方向,构筑了公共图书馆的制度体系,充实完善了文化法律制度的内容,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是有利于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为保证公共图书馆持续健康发展,公共图书馆法把中央的好政策、公共图书馆长期以来形成的好制度以及地方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确立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标准化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乃至综合实力的强弱。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扩大了标准制定范围;整合强制性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增加“森林权属”一章,针对我国森林权属的实际,明确 代表 行使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 可以授权有关部门行使或者由有关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代行所有者职责;集体所有和 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依法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承包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 为了加强林地保护,明确林地的概念,设定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制度,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内的总量控制指标,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还完善了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并将森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临时使用林地制度上升为法律。 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采取差异化政策管理措施这一成熟可行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规定了划定公益林
把船舶吨税的基本制度用法律确定下来,提高税法的科学性、稳定性、权*性,重要的意义是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并对相关的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加大处罚力度。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条文为主要内容,对重点条文附加注释,详解法条规定的原因、含义及重点词句的理解等。附加法条关联规定索引和关联法规条文,全面帮助理解产品质量管理法律体系。本书为大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帮助。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款修改为:"初任检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二)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全文分为十三个部分,共163条。《行诉解释》是对《若干解释》《适用解释》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行诉解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既要解决"立案难"痼疾,又要防止滥诉现象 (二)总结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成果,既要解决"诉讼主客场"的问题,又要遵循"两便"原则 (三)明确界定当事人资格,既要畅通救济渠道,又要确保有限司法资源的效益*化 (四)完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既要力求恢复客观真实,又要坚持程序公正的导向 (五)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既要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又要保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六)规范审理判决程序,既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又要注意提高诉讼实效 (七)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要体
《直销管理条例》于2005年8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它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 《禁止传销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而制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3年11月14日公布并实施。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计量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有关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规定,以及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质检总局将研究制定限制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规定,明确限制采用的领域、条件和标准,加大对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删去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第四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三)删去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中的"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版)》的内容包括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拥有完整核产业链体系的国家,核安全责任、公众参与及监督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日渐突出,亟待完善有关核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核安全法》从 高 制定核安全标准,从 严 加强核安全监管,从 重 强化核安全执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更加有力地强化能力建设,破解目前面临的发展快、任务重、要求高、能力缺的矛盾。
本书收录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2017年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2012年*人民法院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包含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系*人民法院*次针对专门审判领域制定发布的保护纲要,《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主要目的是为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确定保护原则和措施,希望通过五年的努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司法保护能力更大提升,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同时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更多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