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十余年从事劳动争议相关审判工作的总结。全书分为裁判规则、深度解读、裁判要点、实务指引四个部分。裁判规则部分主要总结相关裁判观点,深度解读部分深度解释裁判观点的涵义和理由,并注意各地对比,裁判要点部分分析判决相关规定等,给其他办理同类案件的实务人事提供参考,实务指引部分主要关注审理类案时需要审查的因素和证据。这样的整理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实务工作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也对劳动人事相关争议的实务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读物。
本书对2021年1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逐条解读,从条文修改背景、立法意义、修改过程、如何理解适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析。一是系统全面,详细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部86个条文,帮助读者逐条理解和掌握本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指导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统一适用标准。二是有的放矢,聚焦新规定、新制度,对修订过程中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和阐释,回应社会对热点问题的关切。三是言简意赅,从读者角度出发,使用规范平实的语言,对每个条文进行诠释,内容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本书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志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同志通力组织一批有着坚实理论素养的学者和丰富审判经验的行政审判业
本书是作者十余年从事劳动争议相关审判工作的总结。全书分为裁判规则、深度解读、裁判要点、实务指引四个部分。裁判规则部分主要总结相关裁判观点,深度解读部分深度解释裁判观点的涵义和理由,并注意各地对比,裁判要点部分分析判决相关规定等,给其他办理同类案件的实务人事提供参考,实务指引部分主要关注审理类案时需要审查的因素和证据。这样的整理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实务工作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也对劳动人事相关争议的实务从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读物。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 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近年来,以物抵债案件大量增加,买卖型抵债等以物抵债新型交易形式不断涌现,这些新型疑难案件涌入法院,引起了大量争论。因此,对以物抵债法律问题进行宏观审视和系统研究,厘清法律关系,统一裁判思路,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书便在此背景下写作而成。内容上具有以下特点: 1.全面性。本书是*部全面系统研究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著作,案例丰富、资料翔实,内容涵盖广泛,既分别探讨了不同阶段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个性特点,又对以物抵债的共性问题和共通规则进行了抽取和凝练,是以物抵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必不可少的参考用书。 2.实务性。本书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紧紧围绕以物抵债司法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既对以物抵债案件裁判文书进行了深度解剖,又对各种裁判观点和学术观点进行了归纳、鉴别、提炼和升华,对于妥
本书运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释了*人民法院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发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作者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法院的影响、法院的构成和法官如何思考。作为行动者的法官,其决策受制于法院的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和职权范围;而法院组织又嵌入在政治结构之中,法院既是被影响的机关,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作者同时运用了外部人和内部人的双重视角,深描中国法院的体制、机制,从而揭示出中国法院背后的制度约束和复杂关系。
本书分十五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人士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诚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本书是作者二十年来律师和仲裁实践经验及研习证据法的一个总结,在编写风格上,打破传统概念、特征、分类、意义等的理论型解读,围绕关键问题展开,将相关原理与实务相结合,充分展现证据规则的应用流程,别具一格。
本书对《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和解读,既有对条例内容综合的论述,又有对具体条文的阐释,还对实践中容易误解、混淆和困惑的问题,进行了辨析说明,内容全面、专业,是基层工会组织工代会实践操作的权威指导读物。
本书是菲利的代表作。本书对犯罪学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关于犯罪原因三元论以及陪审团制度的论述 具有鲜明的特色。这对于我们了解犯罪学、制定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菲利认为,导致犯罪的原因是三个要素的共同作用,即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的因素,而不是某一个单一的要素所决定。菲利的犯罪学多因论开创了犯罪学研究的新方法论。
显失公平规范处在民法各基本原则的交汇点,侧重不同的解读可以得出迥异的体系定位与功能预设。本书主张显失公平法理的精义在于禁止“一方以他方为代价获益”,显失公平规范的原则性选择应从形式主义易辙协助主义,重拾其独立衡平功能,将合同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技术性设计应当采用“一般条款+具体规则”模式。一般条款尊重显失公平概念的规范性面向,维持其开放性与灵活性以应乎无穷的人事;具体规则基于显失公平概念的经验性面向,实现法律的确定性与可预测性。在解释论上,宜尊重显失公平法理在现代民法上的独立衡平功能与承载均衡原理回潮的体系价值,将一般条款视为一种开放性的弹性标准而非“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式严格的技术性规则,推进协助主义时代显失公平规范体系的复兴。
本书是作者在相同选题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完善而成,探讨了风险控制的基本理论,梳理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各种风险,并针对知识产权融资质权的设立、持有、实现等环节存在的各种风险,从风险控制法律制度、机制建设和完善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和大胆的理论建构,创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理论体系,提升了 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对相关立法和实践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作者长期从事国际商事仲裁的研究和双语教学,为适应法学教育国际化,满足各校法学专业开展双语教学之需要,在总结多年教学实践经验基础上潜心编撰了本教材。教材涵盖了国际商事仲裁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的基本法律制度,内容全面详实。全书分绪论、仲裁协议、仲裁员和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七章,结构简明,逻辑清晰。行文结构均先归纳总结国际社会的一般做法与实践,再比较分析中国的相关立法及与国际立法通例之差异,寓繁于简,风格独特。 本书既可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国际商事仲裁课程的双语教材,亦可供研究人员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相关领域的参考书籍。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 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控股股东实质为投机主义者,以牺牲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公布,自1996年9月1日起实施。2022年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定位,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体系;紧紧围绕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制度针对性;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及时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业成果融通互认等作了规定。
本书主要就法的起源、法的概念与本质、法律规范、法的遵守、法与正义、国家权力与法、法律方法论、法律信仰、西方政治哲学中的自然法精神、西方主流法学流派这十个专题作了深入分析,内容既涉及法哲学的一般问题,也包括前沿问题,有助于法理学专业师生更好地阅读与思考相关问题,拓宽研究视域。
本书全面回顾了新技术对博物馆功能的推动和影响,拓展了博物馆传统角色定位,使其“静态”功能转向“动态”甚至“互动”功能,博物馆的未来规划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因此,博物馆知识共享的提出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实现过程中必须先解决制度、技术和管理等诸多障碍。首先,从理论支撑角度分析可知,博物馆知识共享体现了法理的公平与效率、政治经济学中“政府规制”和价值选择,以及博物馆学“以人为本”和信息化的新趋势。其次,博物馆知识共享必须注意对知识产品的尊重和保护,共享既不是免费,也不是垄断,因此,在博物馆知识共享机制运行中对各种权利的限制和反限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法律保障机制是博物馆知识共享实现的理想途径,这不仅契合“法治 ”的理念,也是博物馆行业升级转型的现实选择。
本书基于刑法教义学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我国刑法知识的批判性思考而展开探索,并形成了以刑法规范为起点的知识体系。 本书深受古典黑格尔主义法哲学(而非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和现代新康德主义法哲学(而非古典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但又对它们的法哲学立场与观点进行了基于当下时代与作者个人立场的扬弃。古典黑格尔主义法哲学中的辩证法以及客观主义的合理成分,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唯物主义以及价值分析的认识论和价值论,决定了本书的应报主义、客观主义、结果无价值论、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等一系列基本学术立场,以及以实质评价为特色的实质犯罪论等见解。受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本书强调价值评价在刑法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为出发点,主张建立定型的构成要件为前提、实质评价为补充的犯罪认识框架,主张实质的构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四十余年来,孕育了各种规模、体制、特色的律所和律师团队。在实战中,律所的管理合伙人虽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也深刻体会到“律所是 难管理的组织”,因为每个律师都自带生产力。至今未有人将企业管理中已有几百年积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体系引入律师行业的实践中。 本书作者积累了十余年的企业人力管理经验,并有着律师身份和律所管理职位,将 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 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运用到律所和律师团队的管理中,从人才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等几个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用工具赋能团队, 终实现用 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打造律师团队。
刑法中的 多次犯 可根据 多次 作用不同区分为 多次基本犯 多次加重犯 和 多次累计犯 。多次基本犯的处罚基础是构成要件化的人身危险,多次加重犯的处罚基础是法益侵害或危险的叠加,多次累计犯是对事实上或拟制的同一法益的不同部分进行累计。三类多次犯的处罚基础不同,其构成也需要围绕各自的处罚基础进行解释。
本书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 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