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 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 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 作者卡尔 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
什么样的案件会激起人们强烈的兴趣?它如何运行?又有什么意义?这些审判事件吸引公众关注的核心要素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什么?这些都是弗里德曼在《大审判》中所探究的问题。本书对美国历史上 头条审判 的社会功能提供了一次全面完整的分析,并对不同类型的热门审判做了区分。在弗里德曼看来,大审判一直具有两种不同的社会功能,一是道德教育,二是大众娱乐。尽管案名或罪名在不断变化,永恒不变的是审判的公众本质、对媒体的依赖,以及在道德上的教育。 大审判的历史,也是一部社会发展的历史,一些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们反映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触及了人们内心深藏的恐惧情绪。这些审判把社会问题以戏剧化的方式呈现出来,甚至可能会揭示某些足以动摇社会根基的秘密。
本书为法学随笔 黑骏马法学漫丛 之一,系《法治的谜面》出版后首次进行增订,本次增订主要是删除了时效性较强的时评,增加了几篇对近几年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剖析与思考的文章。全书共分为 善待法官 信任司法 聚焦审判 制度建言 立法宽容 社会信任 透视事件 法者见法 法制回眸 当代借镜 等八辑,主题集中在司法审判、法律职业、教育公平等几个方面,所收录的文章包括《敬重法官才有法治》《中国化的民法典离不开家庭》《影响性诉讼:为法治奠基》《推动教育公平匹夫有责》《促进教育公平的试金石》《正视科研考核的价值》等。 作者不预设任何立场,完全以一个局外人身份站在中立立场上就司法问题、教育公平问题等社会热点问题表达自己的认知与见解。这些文章承载着作者的学术热爱和客观公正信念。展现了一个法律学人对个人、家庭、社会
1978年,梁治平先生考入西南政法学院,从这里开始,他走上了 以读书为乐,以学术为业 的人生道路。 入学界数十载 的 求学 与 为学 经历,成就了梁先生 学重说理,文尚简约 每著一书,每撰一文,必苦心孤诣,力求发人所未发 的大家风范。 本书亦是其四十年的学术心得,文字净雅,言必有据。作为恢复高考后的*代大学生,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代学者,梁先生的学术经历既是其上下求索、探寻发现的过程,亦是大变革时代的一份侧记。
本书是孙宪忠教授在学习德语民法文献的过程中,为自己精读的需要而完成的部分译文的汇编。一些在国内发表的译文,得到民法学界的喜爱,如“民法上的人”引用率甚高;另外,关于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物权行为理论的译文,也常常见诸于法学著述的引注或者文献之中。平心而论,这些文献确实有正本清源的作用,望能给读者以启发。 本书选编的九篇译文包括: ■《德国民法典》的过去与现在 ■《德国民法典》和民法学的发展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的特征 ■民法上的人 ■行为能力比较研究 ■法律行为的概念——产生以及发展 ■违背法律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后果比较 ■三大法系的要约与承诺制度 ■德国民法中的形成权
《刑法的格物》是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讲演集之一,侧重于对现实的犯罪与刑罚问题的思考,内容上涵盖刑法的理念、制度和规则三个层次的讨论。 通过十一个专题的阐述,《刑法的格物》所想要传达的核心思想是:刑法理念是较为抽象的思想观念,居于上层,对于刑法的制度建设和规范适用都具有指导作用;制度是刑事法治的一种体制性安排,它具有稳定性和基础性,对于刑事法治的实现具有促进功能;规则是刑事法治的具体体现,它对于权力的运作具有限制机能,对于权利的行使具有保障机能。在写作方式上,本书深入浅出,适合作为法学专业人士的刑法入门参考读物以及法律普及读物。
本书由《十八国游历日记》、《十五国审判监狱调查记》和《藕庐诗草》构成。作者金绍城曾出席在美举办的万国监狱改良协会第八次会议,并考察欧美诸国司法系统,分别写下了《十八国游历日记》和《十五国审判监狱调查记》。《藕庐诗草》是其诗集。全书由谭苦盦点校。
本书收录 自由 正义 诗性 主题文化随笔70余篇,反映了作者关于法律与文学的跨学科思考,同时涉及政治、哲学、艺术等诸多领域。作者以法律之眼看文艺、以文艺之笔写法律,跨越东西方文明与古今文化,思想性与文学性并重,可称一部青年思想启蒙读本。诸如:西游故事里的规训问题,畅销书《摆渡人》中的自由问题,聂隐娘与刺客政治,罗宾汉与法律文明, 道士下山 后的法律困境,苏格拉底、公孙鞅与李斯的死亡哲学,等等。本书大部分文章曾在《人民公安报》《检察日报》《现代世界警察》《法制与社会》《检察风云》等报刊发表。
《众神喧哗的年代》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近年来撰写的一部以法学、读书和日常生活为主题的随笔集,标题的含义为 微信时代如同众神聚会,人人都在表达、展示和传播自己 ,而本书内容也多来自作者微信公号发表的颇受好评的文章,内容关涉作者作为一个教授、学者、父亲以及一个普通生活者多重角色的经历与经验,随想与随记。书中所收录的文章包括《寻书记》《孩子们的正义》《学习是毕业的修行》《埃德蒙顿的小砺石》《邮件回复之规则》《过年记》《归来依旧是少年》《绍兴漫记》《那些年,那些书店》等数十篇文章。文章文体多样,形式各异,或随想,或随记,或阅读,或沉思。字里行间既有人文与思想上的洞识,亦有穿越于生活膜面的精神关切,多维度地揭示了当下学人的人生与思考之风貌。文风庄重深沉,机智幽默,彰显了较为
本书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研究对象,以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诚实守信义务 为研究目标,按照 提出问题 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 的思路,并且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分析研究公司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义务的基本理论和有关规定,总结目前我国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公司控制权,违反诚实守信义务的问题之严重,并针对目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诚实守信义务的现状提出完善的对策。 全书主要围绕以下几部分重点进行展开:其一,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概述;其二,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诚信义务的评析;其三,对实际控制人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与违反诚信义务关系进行了系统阐述;其四,是对完善公司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义务相关制度的思考。
本书通过上百篇语言生动、笔锋犀利的法学小短文,深刻揭示法治前瞻性观点,很具价值。全书共分我们能从西方学到什么、中国法律智慧从何处来、中国法治该往何处去三个部分,上百个小短文,囊括了法治建设中的方方面面。在本书冷静而富有感情的文字里,相信读者自会发现,法治还在艰难前行,法律人一直在为法治的启蒙而呐喊。
本书以中国刑事司法为研究主题,选取裴文睿教授(Randall Peerenboom)、白恳教授(Borge Bakken)、曹立群教授(Liqun Cao) 和卡伦教授(Francis Cullen)、所罗门教授(Peter Solomon)以及麦金泰尔律师(Stephen Meintyre)的六篇代表性文章,分别从宏观理念和微观视角两个层面,综合实证研究方法、比较法和跨学科研究方法,对中国刑事司法的建构和演化生态、犯罪治理的核心价值和理念,以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运行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呈现中国刑事司法域外研究的多理念、多视角、多方法的立体影像。
电子证据的时代已经到来 ,电子证据是线索发现、心理分析与情报挖掘的重要来源,但是在实践中,法官对电子证据的认识不统一,影响着法律的确定性,电子证据不可靠的传统观念同样也禁锢着人们的行为。本书认为,具备对电子证据的基本认知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基础。其实对电子证据的研究一直就有,但是于法律人而言却晦涩难懂。所以针对法律人对电子证据的认知需要开辟新的思路,要直观、实用,而基于直观体验的电子证据实验正好符合该要求。本书设计了实验篇,主要包括电子证据不可靠的传统观念的实验重塑,取证准备之信息搜索问题认知实验,电子证据提取与保全要点认知实验,电子证据实验室分析要点认知实验,电子证据举证与质证问题认知实验,电子证据认证及其实验研究等章节。各个章节就相关重要问题或争议问题进行实验认知与相关讨论
一起来认识一下罗伯特·英潘吧! 他不仅是一位享誉 的插画师,还是一名了不起的设计师和作家,曾获得“ 安徒生插画奖”。 他用细腻写实的画风叙述故事,以点线面的组合和色彩的渲染,表达文字之外的潜藏意义。作品中无不渗透着他对儿童和大自然的细腻情感。 在满眼温柔的色调中,让我们听英潘娓娓道来,一起感受故事背后的力量吧。 《传奇小熊:发现老智慧》讲述了:泰德向聪明的猫头鹰家族请教关于智慧的奥秘,猫头鹰家族回答不上来,却总结出玩具都喜欢半躺半坐,太懒散,不可能拥有智慧。泰德不太服气地回去了,从那以后,他变得爱思考,准备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
耶林作为欧洲*伟大的法学家,以其不朽的成就对全世界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耶林的这篇文章为合同法的研究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即缔约过失责任,它弥补了合同法上的一处研究空白,并对各国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国纷纷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自己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