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研究“合同本体解释论”方面的专著,书中具体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合同解释理论的历史沿革、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法理学背景解读、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形态、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反思与深化等。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本书拟将重点放在针对私法领域法官类型思维之内在机制剖析上。具体而言,在借用现代认知心理学中针对普通人类型认知特性分析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索法官类型认知特征。其中初步思路为:普通人通过使用生活类型或经验类型图式与环境进行相互沟通,而法官则通过现有法律体系中已经存在的“法律类型”图式(例如,法定的典型合同类型,法宝的物权类型等)去认识系争案件事实。在法官的法律思维中,深层次“类型知觉”(“前理解”)能够为自身认识给出某种导向。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将这种“
随着加盟、连锁的商业模式日益普及,特许人与受权人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此而导致双方合作的破裂,甚至造成一方或双方的财产和名誉损失。究其原因,多为订立合同不够缜密所致。这些合同普遍的缺陷是:条款过于简单,权利义务不明晰,执行时操作性差。 特许经营合同较之一般的商事合同,还有复杂的经营管理内容。本书作者积多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办案经验,参考国外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制定了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各种示范合同文本,对主体合同,还作了详尽的条款释义和阐述。 相信本书对于防范合同陷阱、避免投资风险、维护品牌声誉,使合作双方互惠互利,会起到一个警示和指导的作用。
本书是《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的姊妹篇,其中对的1999年版FIDIC合同条件与以前版本作了比较说明,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有关FIDIC合同的操作问题,是作者多年来海外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建立了由总则与分则构成的完整体系。如果说合同法总则是关于各种合同共性的规定的话,那么合同法分则就在于规定各种有名合同的具体内容。从总则与分则的联系来看,总则的制度显然是从分则所规定的各种合同中抽出来的。对总则来说,分则的存在不可或缺,否则,完整的合同法体系难以建立,也无法实现对社会生活中主要交易形态的全面规制与具体调整。这也是大陆法系各国或地区的民法典作曲在债编在债法通则之外专设“债法分则”或者“各种之债”的原因之所在。该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体系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第二,思考深入,论证较为充分有力。第三,视野开阔,资料较为广泛洋实。第四,研究手段与方法灵活多样。第五,关注现实问题与我国的立法实践。
本书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从最基础的知识点来介绍各类合同的概念、特点、写作、签约技巧,合同中的陷阱、漏洞、欺诈行为防范及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其中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及融资租赁合同、仓储及保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及抵押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合伙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出版合同、涉外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并附有相应的范本。本书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际范本,实用性很强,更具参照性和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