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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肯定和欢迎。
从2006年开始,美国房地产价格回落,作为诸多衍生品基础的房地产信贷质量出现问题,在此基础上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链条便从根本上断裂。在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之间进行跨业经营之后,金融扩张的幅度明显大于其所服务的实体经济,随着监管的绊脚石被移走,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衍生品的盛宴当中。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这桩美国金融大的破产案全面引爆了金融危机。两年之后,最困难的时期已成历史,但余波仍存,复苏缓慢而虚弱,金融业裁员阴云再次笼罩,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全球经济仍未走出二次探底之虞。 危机倒逼改革,再造势在必行。正如鼓励竞争的市场机制不可逆转,金融业精英再也无法阻挡监管者对他们忽视风险追求暴利的约束。2010年7月2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生效。这是自20世纪30年
法学理论来源于法律实践,并指导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的发展推动法学研究向前进步。因此,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这就是本套丛书出版的基点。丛书的作者均为学术界的中坚力量,不仅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们写作的内容既涉及法学原理与前沿理论的探讨,又包括大量对法律实务操作难题的细致论述。这就使得本套丛书不仅可以作为学者研究的参考素材,而且可以作为研究生的教材教参,更适合作为商业领域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从业指导读物。周小明编著的《信托制度》是该丛书之一。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吸收了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分析方法,以合同为视角、以“应然”为方向,努力寻求公司法的实质正当性。传统的公司法理论,通常以“市场缺陷要求国家干预”、“社会利益本位”等宏大的解说为公司法的强制性提供理论基础。但这一解说,无法解释公司法中为什么存在大量的任意性规则。而且,即使市场的确存在缺陷,但公司法以强制性规则取代公司参与方的“自发秩序”,又应当如何获得正当性?对于这一问题,传统的理论也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关于公司合同基本属性的阐释,特别是关于公司长期合同和公司关系合同固有的缺陷和漏洞补充机制而存在的,相当多以强制性面目出现的公司法规则,都包含着合同的属性:公司参与方在信息充分、交易成本足够低的情况下,必然会接受这些
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多年来一直从事城市房屋拆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方面的研究,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由沈开举主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文解读与案例评点》内容全面、系统、实用,是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工作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和掌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的重要读物。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的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在对经济法理论问题论述过程中,涉及属于法学基础理论的许多概念和原理,《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也重新作了论证,提出了新的看法。
《知识财产法哲学》主要的哲学分析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知识财产法的目的是在我所称的“抽象物”上创设权利。这些抽象物是具有诸如科学知识、文字信息或技术等一般社会定义形式的无形物。关于以诸如知识形式存在的抽象物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它们是不能由于使用而被耗尽的。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知识通过使用而获得增长。例如,对一个证明予以验证的数学家越多,越有可能找到其他更精妙的证明。阅读和解释一部作品的人越多,有关该作品的知识就越多。知识遵循的是所谓的不断丰富的规律,而不是逐渐耗尽的规律。?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我们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任何国家的文化传统一样,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发展并不均衡,也有其缺陷。最突出的是,虽然我们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却迟迟得不到发育、成长。清末以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坎坷曲折的历史最终使法律不可能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到十年文革期间更索性彻底停滞。先天既不足,后天又失调, 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