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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马木鲁克制度,是一种以 马木鲁克 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统治模式。马木鲁克制度起源于9世纪前后,13世纪在埃及达到其发展的高峰,16世纪初被奥斯曼土耳其征服后的很长时间内依旧持续存在、发展并影响着埃及的政治统治,直到19世纪才最终消亡。马木鲁克制度对埃及的历史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也成为埃及社会变迁的主要动力之一。 本书是一部较为完备的系统介绍埃及马木鲁克制度的著作,对埃及各历史时期中马木鲁克制度的特征作了详细介绍,阐述了马木鲁克贸易的历史演变,马木鲁克阶层的形成、维护与发展,马木鲁克阶层在埃及政治统治中的角色等各个方面。
本书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
张艺谋反映当代中国农村状况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映后即引发广泛讨论。1996年,苏力发表《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以法学角度探讨这部作品,试图从虚构文本通向现实批判,开创了“法律与文学”学术范式,探索改革开放后现代法治与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新道路。二十多年来,一批法律学人着眼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性与复杂性,不断深化“秋菊”研究及该范式,将电影解读的角度扩展至古典与现代、礼治与法治、 与社会和本土与世界等多个富有张力的问题域, 终形成影响巨大的一种法理学解释传统与一场批判法律运动。 编者从过去上百份探讨相关问题的中外法学文献里,精选十四篇代表不同关切面向的研究汇成本书,力求通过呈现“法律与文学”在中国的推进与取得的成果,为秋菊曾经的困惑解惑,也为未来的法治建设
长孙无忌的《唐律疏议(精)》按照唐律十二篇的顺序,对五0二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了注解,并以问答的形式,辨异析疑。编撰者还根据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以来的封建法律理论,对于律文的内容叙述其源流,对其含义加以发挥,对不完备的地方加以补充,使唐律的内容详实丰富。因为本书是官方编写又由皇帝命令颁行全国,所以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此后唐代官吏审理案件均以它作为标准。因此,本书的实践结果远远超过了原来的编撰目的,它不仅仅是唐律的注释书,还是与律并行的唐代国家法典之一。因为本书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准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所以其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优选水平。 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优选成就,《唐律疏议(精)》
\"《古代法》一书是英国 法学家、历史法学派在英国的代表人去梅因的成名作,其中的名言“从身份到契约”, 是被法学界耳熟能详。梅因在书中主要论述了主权、集体财产的早期形式、封建制度化的过程、各种古代法典、法学家在制定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土地所有权、长子继承权、原始诉讼程序等问题。梅因否定自然法的产生和存在,认为“人生而平等”是“教条”,“自然状态”是“幻想”,“社会契约”是“梦呓”,也否认主权的必要。 《古代法》被认为是梅因毕生研究工作的一个宣言书,凝集了他一生的主要法律思想。本书集法理学、法史学、民法学等之大成,纵横罗马法、普通法和衡平法,是法学初学者领略法学魅力,法学研究者探究深意的 。\"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相关领域的本科生教材。作为新时代的法科大学生,系统细致研究学习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的历史与经验,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挖掘好、传承好、继承好”红色基因的重点指示与“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全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全书共分为九部分:第一章:陕甘宁边区政府及法制概述;第二章:宪法;第三章:选举法;第四章:政权组织法;第五章:民法;第六章:审判;第七章:刑法;第八章:狱政;附录:陕甘宁边区法制史大事年表。
中国法制的历史延续四千多年,古代部分占了绝 大多数时间,其内容比较多。同时,中国古代法制在 世界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华法系的本源所在 。因此,要学好中国法制史,不学好古代法制史不行 。可是,古代法制史的资料大量来自古籍,都是古汉 语,许多学员不熟悉也不习惯阅读古汉语资料。还有 ,古代法制史中有许多制度与现代的不同,一下子不 易理解等等。总之,学习中国法制史,特别是学习古 代部分,困难不小。 为了便于学习,王立民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第2 版新世纪法学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尽可能做到通 俗易懂,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有些可不使用古 汉语资料的,尽量不使用古汉语资料;有些必不可少 但又难懂的古汉语句子,就用现代汉语解释;有些不 常见但又必须掌握的制度,就详细作出说明。这样, 原来不易读懂的中国法
《唐法史源》享誉西方史学界与法史学界,至今已约八十载。作为上世纪西方世界 具影响力的汉学家和唐代法律史学家之一,宾格尔用德国法学家特有的“评注注释”工作方法,对新旧《唐书》的《刑法志》和《唐会要》进行了深入注解考证,完整揭示了唐代《刑法志》的立法体例、法律形式及刑案判决。作者从法学内部探讨了唐代法的渊源与解释, 凭借其对中国文化的热爱,跳出法学教条探索中华法文化根基,展示了作者在说明唐代与法律有关相关史料时如何进行“评注注释”。这些注释也让读者了解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西方汉学界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理解状况。 潘汉典、陈惠馨教授为中译本作序,认为是“传统中国法律的系统性与体系性之内涵吸引他(宾格尔)”,并评价“原著论述客观,研究深刻,译文淡雅流畅”。
本书分别从法治兴衰的作用、中国近代以来的法 治道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法治发展道路、法治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中国法治道路的基本 内涵、中国法治建设总目标、中国法治的法律规范体 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全面 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 ,尊重人民实践创造,遵从法治规律,借鉴吸收人类 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
《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孔府档案的法律史料价值研究》试图利用现有档案史料,以孔氏家族为研究对象,从法律史的角度揭示孔氏家族宗族法及其各种法定特权,探讨以其为代表的中国近代社会大家族对国家政权的影响,分析其深刻的政治、历史内涵。
法理学经典著作研读《中华帝国的法律》按照教师陈新宇研究生课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内容,汇集对《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的研读成果。课程以读书会的形式研读经典著作,引导学生分别担任报告人、评议人等角色,在集体讨论与争鸣中激发灵感、互相砥砺;秉持 照着说 、 接着说 的研读方法,由教师引导学生对著作进行发散性思考。法理学经典著作研读《中华帝国的法律》研读内容既基于著作,又不拘泥于著作,既有对著作文本的补充,也有对部分观点的商榷;同时法理学经典著作研读《中华帝国的法律》具有多元化的研读角度。参与法理学经典著作研读《中华帝国的法律》编写的学生既包括法学院学生,也包括历史系学生,既有法史学专业的学生,也有法理学等专业的学生。法理学经典著作研读《中华帝国的法律》将法学、历史学基本理论与古代司法案
吉同钧作为 陕派律学 中代表人物参与晚清的变法修律活动,对修律的工作不断地予以关注和评论,他曾发表这样的看法, 新订之律,表面仅四百余条,初阅似觉简捷,而不知一条之中,实蕴含数条或数十条,将来判决成例,仍当取现行律之一千余条,而一一分寄与各条之内,不过体裁名词稍有不同耳 。从中可以了解到传统法律与现代法律之间如何冲突,又如何进行调整并整合的,也可以了解传统的法律人如何面对几千年以来首次出现的法律大变局,这样可以使我们能对中国法律的近代化会有进一步的认识,对今天的法律改革也能提供有益的借鉴。
全书采用了一种与传统学术不同的路径探讨了证据分析的事实与证据法语境,论述了证据的分类与类型,建设性地剖析了证据的相关性、合法性、可信性、证明性等属性,介绍了证据分析的方法,解构了证据的证明过程,阐述了
本书分 主题文章 、 学术论文 和 评论 三个栏目,共收录13篇文章。 主题文章 共8篇,主题是 长臂管辖与美国总统权 。学术论文 栏目共3篇。 评论 栏目共2篇。近年来,美国依据国内法实施 长臂管辖 的案例屡见不鲜。本书主体内容围绕美国 长臂管辖 问题而展开,一系列多层次、多维度的学术梳理和反思既丰富了理解 长臂管辖 问题的学术视野,也是对 加强反制理论和实践研究 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民国文物法规史评》是对民国时期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进行梳理、比较、分析研究和评论。主要选取民国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层面的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同时选取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一些主要文物政策法规文件,分别以年代为纵线,以文物、古物、古迹等政策法规文件内容为横面,构建民国时期文物法规史框架,进行评论。
算法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智能,更加高效。算法对人类社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或将只增不减。伴随而来的问题是,我们应如何处理算法与人的关系——核心原则是以人为本,防止算法与人的对立。本书着重从法学和伦理学的
本书作者是一位具有心理学背景的资深律师,她致力于探索如何将心理学知识和技术运用于律师工作中。通过讲述社会心理学的实用知识、心理咨询师的谈话技术、对待不同人格特质的客户的方式、调适工作压力和自我保护的技
西方法哲学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问题,值得认真地研究。它对于我们全面深刻地理解法律的理念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西方法哲学问题史研究》在这一研究中做出了开拓性工作,《西方法哲学问题史研究》归纳了近30个西方法哲学的概念和问题,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它们的来龙去脉,向我们呈现了西方法哲学家对法的理念的种种思考。其内容丰富,思路开阔,阅读它,将会是一个极好的精神享受,也对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极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