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2023年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条文为据,逐条进行解读。 【条文主旨】:简要说明法条的核心要义。 【条文解读】:精准阐释法条原意,系统解析规范目的、重要概念和法律制度。 【适用指南】:着重解决实务问题,对新规定的适用难点进行深入探讨。 【关联规范】: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评析】:通过以案释法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法律的适用要点。 本书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法律实务人士提供了兼具高度与深度的工作指引,是准确适用法律、防范法律风险的必*参考书,也可以帮助广大读者学习掌握行政复议法的相关知识。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 周末刑法讨论会 的内容实录合集。 《刑法的私塾(之二)(套装共2册)》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一部《刑法的私塾》收录的是2010年-2013年的案例,《刑法的私塾》(之二)收录的是2013年下半年-2016年底的新案例,包括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出现的新案例。
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三大优势:一是精确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本书是法学领域不可逾越的经典,是一部写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作品。全书以讽刺的手法对19世纪的“概念法学”展开批判,并认真提出了改善法学教育的若干方法,由此奠定了20世纪“利益法学”的基础。该书一改法学著作枯燥乏味的文风,尽显诙谐与幽默,系德国法律与文学的开山之作,“铁血宰相”俾斯麦、社会学巨擘韦伯、法理学大家庞德等大咖均爱不释手。即使在 ,也很难再找到这样一部 的作品。
《中国法律史》共十五章,系统论述了中国近五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全面阐述了法律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本书有别于以往的法制史教材,融制度史和思想史于一体,上迄夏商西周,下至新中国成立,按照朝代顺序细致铺陈,对重点朝代的法制思想、刑事立法、行政立法、民事立法、经济立法、司法制度等进行了分章论述。根据*将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合并为中国法律史一个学科,我们及时编写了这本《中国法律史》教材。本教材将法制史与法律思想史合二为一,不仅可以更全面地说明法律制度的发生、发展、变革与转型,而且可以完整地展现中国法制史的生动的本来面目,进而增强中国法制史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书以民法解释适用方法为主旨,用简洁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释了裁判方法与逻辑、如何处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等方面内容,以实际的判决或解释为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裁判的技艺跃然纸上。 此外,本书四个附录还分别讲授了如何理解法律概念、请求权基础与抗辩、法庭的审查权、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以满足阅读者学习或适用法律之需。 第4版: 新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相关内容,或以注释说明新法变迁;重构部分内容体例,新增“关于诉”“事实认定方法”“法律适用”“法庭的审查权”等内容;装帧设计雅致, 添艺术感与质感
本书引用了近200个合同法案例,*早的来自17世纪,距今已经300多年,很多合同法历史上的经典案例都收录其中,*近的案例则发生在21世纪。本书共分15章,从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对价等基本概念,到合同的解释、履行、条件、无效、救济、解除以及非法合同的处理,覆盖了合同法理论的方方面面。本书的案例既涵盖买卖、租赁、雇佣等传统合同,也涉及资产收购、电子商务、互联网交易等新类型合同。
欧根·埃利希在中国的法社会学界可谓家喻户晓。其提到:“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也许这句话中就包含有任何一种法社会学原理的精髓。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奠定了社会法学这门学科的基本地位。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围绕着“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也不在司法裁决,而在社会本身”的主题,系统地阐述了其“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特别是其中的“活法”观念。这一观念批判了概念法学的 主义法观念,指出真正的法律不是由 制定的成文法,而是由各种社会联合体自发产生的和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实际起作用的法律,其本质就是联合体的内部秩序。法律包括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和法律命题三个方面,后二者是法学家在认识前者的基础上创制的。法律规范又分为一级
这是一本理论、案例、课件相结合的干部实用培训教材。它以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政府职能履行之间的密切关系为写作基调,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要原理,分析思考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本书是国家行政学院的重大课题成果,由胡建淼教授担任主编,国 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集体完成。 全书由四篇构成,篇理论,从理论的视角论述了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的基本内容,特别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作 用。第二篇案例,收集了13个有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的案 例,这些案例都以有效的法院判决书为基础。第三篇课件,系由课 题组成员开发的课程PPT,反映了课件的原样。第四篇论文,收集 了课题组成员围绕本课题所撰写并发表的有关论文。
本书是一本在数字时代背景下系统研究社会法的专著。作者结合自己二十多年致力于我国社会法事业的发展的实践以及参与相关领域立法实践及全球对话的丰富经验,聚焦数字权力、数字时代的用户权利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公益诉讼和公益慈善等专题,根据法理和实践重构了数字时代的社会法的内容。全书通过对比分析和研究全球平台企业的发展和美国及欧盟数字时代的相关社会法问题,全面分析了我国有效处理数字时代问题的 中国方案 和 中国智慧 ,从全球治理的角度阐释了大力发展数字时代的社会法对我国的特殊意义。书中所写,是数字时代增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话语权的生动体现和实践。
算法不但在塑造当前的社会, 在塑造我们的未来。算法不仅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 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并在影响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如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它既促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大发展,又塑造我们的主观意识,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而这一切都是借知识之名而生,算法以“非意识形态”形式出现,带有客观性和合理性“气质”,其对人类的治理看似合情合理,却又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说算法社会已经有“疾”,那么,提升人类代理在算法社会的地位,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或许是一剂良药。
欧根?埃利希在中国的法社会学界可谓家喻户晓。“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也许埃利希的这句话中就包含有任何一种法社会学原理的精髓,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奠定了社会法学这门学科的基本地位。作者在《法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围绕着“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也不在司法裁决,而在社会本身”的主题,系统地阐述了其“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特别是其中的“活法”观念。这一观念批判了概念法学的 主义法观念,指出真正的法律不是由 制定的成文法,而是由各种社会联合体自发产生的和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实际起作用的法律,其本质就是联合体的内部秩序。法律包括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和法律命题三个方面,后二者是法学家在认识前者的基础上创制的。法律规范又分为一级
本书探讨了1660~1800年英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及其与技术变革的关系,特别是分析了司法机关对专利权的授权、执法,分析了专利制度之外的发明,同时结合英国资本主义经济介绍了发明人的崛起。笔者首次尝试以专利统计数据的可靠性来衡量工业革命初期的发明活动和技术变化,指出工业革命初期的专利分配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资本经济,而非致力于促进发明,同时质疑了发明人的主要目标是节省劳动力的普遍假设。同时还梳理了当时学者对发明概念的认识过程,可为当代专利制度的研究提供启示。
西季威克认为,伦理学是关于“应当”的研究,因而首先必须研究人们据以推断他们应当做什么的合理程序。这些合理程序即“伦理学方法”。按照人们的伦理学方法所隐含的目的,以往的全部方法可分为快乐主义的与直觉主义的。快乐主义方法又按人们追求快乐的方式分为利己的快乐主义与普遍的快乐主义(即功利主义),两者间存在重要区别。 本书分为总论、利己主义、直觉主义、功利主义四编。序言共含7篇,前5篇为西季威克为英文本前5版所撰,第6篇为西季威克助手琼斯在他去世后为英文本第6版所撰,其中包含西季威克本人的一份思想传记, 重要。
本书从专利律师的角度,讲述了如何分析发明,并将其提炼成专利权利要求的方法。本书指出,发明是一种技术思路而非具体的产品,在分析发明时,采用“问题-解决方案”的描述来确定发明构思以及发明的关键技术特征;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基于“问题-解决方案”, 大化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根据侵权判定等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布局多样化的权利要求;通过“问题-解决方案”指导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撰写,由此构建保护范围宽、且具有防御能力的权利要求。
21世纪初,为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施融入 经济的既定方针,越南启动对货物贸易、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审核修订和制定工作,努力完善商贸法律体系。此后,为推动落实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对公司法、劳动法、税法、土地法等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修订,明确 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近年来,为谈判加入并实施高水平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等自由贸易协定,对接高标准 规则,越南集中对关于融投资、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订,改善越南营商环境。本书选取越南《劳动法》《投资法》《企业法》《知识产权法》,涵盖投资、贸易、劳动、知识产权等领域,可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
本书既是有关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权威论著之一,也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深受法学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公司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欢迎。本书根据2014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详细论述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特点和具体运行方式,涵盖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分别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股份两合公司、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以及公共企业中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极其详尽的论述。本书对于我国公司治理,尤其是监事会制度的完善有参考价值。
本书为法庭询问和侦查讯问两大领域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资源,不仅介绍了英国、美国、加拿大和其他主流国家关于侦查审讯的*实践,还引入了关于意大利、德国、日本、伊朗、以色列、墨西哥、苏格兰等国家侦查讯问的新内容。具有高度的原创性,注重分析各种因素对侦查审讯实践的影响,其所采纳的跨文化、国际化的方法,有助于学者和实务人士更好地理解侦查讯问,在对不同国家的实践应用进行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借鉴。本书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的老师翻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