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政法思想与 枫桥经验 的诞生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 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 大传统 与 小传统 相结合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 枫桥经验 等内容。二是对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人民法庭 、 枫桥式派驻检察室 、 枫桥式司法所 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 与调解、 枫桥经验 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 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全书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
这本简明的写作指南为非律师人士和非法学院学生阅读法律文献,以及将法律材料融入自己的研究和写作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本书将会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向读者介绍法律话语、法院判决意见书和制定法,以及如何使用在线搜索引擎来进行法律检索。 本书将指导读者撰写多种法律体裁的作品,包括修辞学分析、判词摘要、论点大纲和研究论文,并将指导读者如何进行会议演示和发表学术作品以与更广泛的公众共享研究成果。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真正掌握法律写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写出符合学术规范、清晰有力的法律文章。
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是西方现代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三个重要观念。一书是对这三个重要观念的独特内涵、演变过程及内在关系的一项观念史研究。本书作者奥克利打破传统的时代划分,在追根溯源、古今对照的基础上,聚集14至17世纪这个时段,从历史角度说明了这些观念或连续发展或发生中断的复杂过程。 奥克利借助于怀特海对“内在自然法则”和“施加性自然法则”的区分,重点探讨了西方现代早期作为道德和法理概念的“自然法”与作为科学概念的“自然法则”的形而上学基础,并从观念史角度追溯这两个新观念的历史渊源,集中分析了始于14世纪的基督教神学转变所造成的巨大影响。在此基础上,奥克利讨论了学界热议的自然权利起源问题,分析总结了施特劳斯、麦克弗森、维利、塔克、提尔尼等人的代表性研究,并对其做出了自己的回
本书基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从新时代人才应该具备一定法学素养的要求出发,在借鉴和吸纳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对法学基础理论进行阐释,在内容设计上坚持全面介绍和重点突出相结合,在体例安排上采用专题方式,分为导论、法律的内在质素、法律的外在形式、法律的创制、法律的施行、法律人文精神、法治与国家善治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等八个专题,在方法运用上将理论联系实际、以案例解析原理。本书既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论阐释,又有面向实践的案例分析,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犯罪被害人学知识是法学专业和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专业的内容,是公安、司法、立法人才、社会救助知识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犯罪被害人学》将秉持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突出以下特点:,既充分阐述了基础理论,又介绍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第二,既保证学科体系的完整,又重点突出。第三,突出实践特色。犯罪被害人学的许多内容都与司法工作和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密切相关,本教材紧密结合当前实践,以犯罪被害人学理论阐释和解决司法制度和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为了方便学生和读者进一步扩展相关知识,每章后都附有延伸阅读的文献。
全书分四章。 在 章“案件与过错”中,阿甘本从历史语文学分析出发,揭示了这两个词模糊的词源,以及它们在概念层面的亲缘关系。他指出,这两个概念是法律建筑的前提,但构成法律领域的,是“罪”这一概念。由此,他过渡到卡尔?施密特的相关理论,并进一步探讨了法学中“制裁”这一概念。 在第二章“crimen与karman”中,阿甘本考察了常与“案件”“过错”联系在一起的拉丁语crimen和梵语karman的关系。后者即“业”,在佛教中指的是行动背后的意愿。他认为,“karman指的就是crimen,也就是说,存在一种可以归责并产生后果的行动”。承认这一点,便可引向意愿概念的诞生。 在第三章“意愿的困局”中,阿甘本阐述了古代世界经由亚里士多德到基督教世界的转变史,这也是意愿概念的诞生史。他指出,与佛教立场类似,柏拉图想要在“
本书是在2009年出版的《医事法学》教材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增加了近年来医事法律的新规定,吸收了近年医事法学领域的新成果。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部分为医事法学的学科概述(章);第二部分为医事法学的基本理论(第二~十一章);第三部分为医事法学相关纠纷的处理与解决(第十二~十六章)。具体各章的内容为:章是概括性地介绍医事法律、医事法学的概念、特点,尤其是医事法学这门课程的发展状况;第二章对医疗行为的概念及判断标准进行介绍;第三章着重讨论医疗执业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第四章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权利进行介绍,并讨论了医方权利的维护;第五章对患者的各项主要权利进行介绍;第六章对医疗执业义务——医疗注意义务进行系统讨论;第七章对医疗执业规则体系进行系统介绍,并具体介绍了
本书主要从法律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界定及保护宗旨,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性,并探讨了现有知识产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发源地利益保护的模式和作用。在此基础上,结合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特性,提出了建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知识产权理念及模式,为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及传承问题提供了法律思路。本书所作的探索和尝试有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一步思考,有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深入探索以及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审视、反思和发展。
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28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五章,分别论述了中国妇女在室女时期的地位、已嫁妇的地位、为人母之地位、女子与公权力、女子犯罪与处罚等问题,可见自古妇女的地位即微渺,被视为附属品,对其的藐视以为极浓厚,通过本书可看出中国妇女曾受到何等的不平等对待。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精)》是梁治平先生的代表性文集,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 本书收录了《海瑞与柯克》《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比较法与比较文化》等文章。
经济全球化推动着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人员和财产也如潮涌动。交往的频繁,产生的摩擦也就相应增多。而完备的冲突法是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法律保障。冲突法中的单边主义作为一种法的选择方式,早在20世纪中期就重新引起了西方国家学者们的关注。中国对于单边主义方法的研究缺乏对单边主义宏观的、脉络性的把握,同时也缺乏对其生存环境的理性界定。 本书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试图从“理论基础一实证分析一立法探讨”的路径对单边主义进行一个总体的研究。全书共分五章,包括冲突法中的单边主义的解析、历史演变、正当性、在冲突法中的地位以及对于中国冲突法立法的困境思考与前景构想等。
作者站在当下回顾清末这样一个法律移植时代的变迁,又从清末反观当下的法律文化。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 ,把这一事件置于 大的历史视界中观察与分析,求取其历史的、社会的意义,以为 之观照。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的研究背景是:200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在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模式。 这个调解工作室,不受人民法院委托之限制,完全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将人民调解直接延伸至法院内,时间接访当事人。几年来,调解人员除了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外,还适时给予及时的调解工作,这不仅在客观上缓解了法院立案窗口的压力,还受到了广大来访群众的认可。从而使“人民调解延伸至法院”这一工作模式得以成为定式。这对提升我们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的意识有很好的帮助作用,更是有一种积极的促进作用,必将给辛勤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的同志们一种全新的启示。 本书从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入手,结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8年来的手工作数据,
《博学 法学系列:法理学导论(第二版)》对目前国内 法理学 教学中普遍关注的理论问题以及西方法理学的经典课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内容涉及法律的概念、法律要素、法律渊源和效力、法律体系、法律作用和价值、立法、司法、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系、法治、法律与社会等。该体系也涵盖了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部分。 为增加全书的可读性,本书根据教学实践中学生提问较多的内容设计了 本章导读 、 阅读材料 、 进一步的思考 、 作业题 等栏目,使用了一些图片、图表、法学家生平介绍,以及主要法律网站索引等内容,以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其独立思考和运用的能力。 本书是高等学校开设 法理学 课程的理想教材。对于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
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法律的 小公分母”。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 本书作者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法律重述”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其概念理论具有“元理论”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此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
“路西法效应”的提出者菲利普·津巴多1969年进行过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本书作者之一犯罪学家乔治·凯林(George L. Kelling)和政治学家詹姆士·威尔逊(James Q. Wilson)首次提出了“破窗效应”理论,即刊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题为“Broken Windows”的文章。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这一心理学理论近年来影响很大。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
《法理三维--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法理透析》主要是针对社会重大热点问题、重大案例进行法理学分析。如通过黄碟案来分析中国法理学发展的谱系;通过退学案件来分析学校和学生的相关法律关系;通过克林顿绯闻案件来分析法治的基本特征;通过许霆ATM取款案件来分析法律推理等。《法理三维--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法理透析》的作者是强昌文、陈晓峰。
本书是一本系统研究行政立法的著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章主要是内容概述,对行政立法的概念、沿革和效力进行了总括性的阐释,并且对本书论述的“行政立法”作了范畴上的界定。第二章是关于行政立法的原则,行政立法必须在确定的原则指引之下具体操作。文中认为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统一、法律保留以及法律三项原则,文中对三项原则的内涵还展开了论述。第三章论述了行政立法的权限范围,具体指出了在我国行政立法的宪法依据,权限范围,并且着重对授权立法做了说明。第四章关注行政立法的程序,对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序进行介绍说明的基础上,特别对听取意见程序、会议讨论程序做了展开说明。第五章,行政立法的解释,提出了行政立法解释的重要性,并且重点阐释了对行政立法进行解释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遵循立
大家都擅长以小故事来说明大道理,例如科斯在其《社会成本的问题》的论文,以“牧场与火车”为例,建立交易成本与财产权的理论(科斯定理);并借着英国有名的“炸鱼薯条”来阐释社会财富极大化的观点。熊秉元教授也是一位能讲好故事的法律经济学家,他提出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子女对于逝世的父母有无“悼丧权”?伤害妇女的嘴部是否侵害丈夫和子女的“亲吻权”?毁坏他人的骨灰坛如何计算损害赔偿?谋害被继承人应否剥夺其继承权,被继承人得否加以宽宥?本书用多个具体的故事来建构法律经济分析的理论体系,读者如果能够有系统的加以整理,参考作者的观点,作进一步的思考,将有助于培养经济人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1942年的1月,庞德受圣母大学法学院之邀,依次发表了题为《何谓自然法》《理性与强力》《法制 的自然法》及《哲理法学派的未来》的四篇系列演讲。后来,这四篇演讲以《自然法的复兴》的名义予以出版。该书围绕“自然法”这一核心概念,细致梳理从古希腊到现代政治哲学有关自然法的哲学阐释。庞德从社会学法学的学术立场出发对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进行了客观中立的批判,实现了对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与补救。另外,庞德还吸收了多种法学流派思想的合理成分并加以整合,进而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这种注重经验、实证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方法无疑给新自然法学的兴起提供了新的学术滋养。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 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 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 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 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