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汇集了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精华。全书经作者亲自校阅,是比较的版本。 书中介绍了黄先生一贯强调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到经验/实践的研究方法,以及的黄氏“内卷化”、“过密化”理论。在翔实的经验证据基础上,论证了小农在人多地少的客观环境下所做的抉择,尤其是长时期为递减报酬而做出的高密度劳动投入,亦即作者之所谓“没有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增长(总产出上升)” 以及“过密型商品化”。其影响可见于近年来“内卷”和“过密”两词在各社会科学学科的广泛应用。其后,黄在《规范认识》文中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性的反思,突出中国经验(从西方现存理论理解)的悖论性,引起众多的讨论。 此后黄宗智的研究主要转向法律史,再次在发掘 “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上”,打出新颖的分析概念,区别清代法律的官方“
《集资类案件中的刑民交错现象及其归宿》结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等学科的理论对刑法介入民间融资领域的必要性和限度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应对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错现象的科学之策。
长期以来,法学是社会科学中受意识形态束缚最重的学科之一,甚至不成其为一个真正的学科。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不仅在理论体系和思想内容上得到了充分发展,而且也成为推动中国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几次改革关键时刻的大争论、大讨论中,法学界队伍中保守势力的声音是比较弱的。法学能走向国际潮流和大量国际上的法学书籍与法律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译著起到了某种启蒙的作用。 中国法治的完善需要借鉴国外好的法律制度、法律方法以及法律理念。 法律更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具体制度相互衔接而构成的庞大工程,其中某一制度环节出现了不协调和阻碍就会使整个工程出现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把国外行之有效的个体制度的设计和的操作借鉴起来。
《天下 法学新经典 中国物权法总论(第四版)》内容和体例是以立法问题为导向,强化了针对现实的物权法法学理论分析。从我国制定物权法的实践出发,侧重于物权法的学理探讨,提出关于物权法的系统性看法。在《物权法》制定后,作者根据全新立法及司法实践,于2009年、2014年、2018年进行了三次修订,不断反映中国《物权法》带来的新思想和新规则,突出展现当代物权法的人文思想和民权精神,探讨《物权法》独特的裁判规则。本次修订,考虑我国民法典正在编纂之中,各种物权法学说尚不统一,作者继续保持了本书强化物权法学法理分析的特征,坚持在现行立法之外,保持法学原理的适度独立,并且从法律科学的严谨性和体系性的角度去分析现行法律的发展。
本书试图提供一种导论性的教科书,既可以用做引导那些希望了解法理学本质的读者,又尽力忠实于编年学和学术著述的相互作用说。在这方面,本书的部分目的是注释,即对不同学者在的语境中提出的观点和材料进行说明。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对资料的发展的一种具体叙事;是一种按照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展开的叙事。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
本书从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目的角度,剖析不同立法目的在核心利益上的差异,及对构成要件体系构建及规制实效所产生影响,论证我国禁止内幕交易法律的应然选择以及由此确立的构成要件法律体系。
本书围绕中国法律现代化中的制度建构与法学问题,探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协调。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