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是法律经济学领域最为杰出和全面的著作。波斯纳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学说对美国的法律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刑法、反托拉斯法、劳工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国际贸易法、法律程序规则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分析,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学术向导和成果总结,使《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成为美国乃至全世界法律经济学领域中最为杰出的经典著作和教科书。它不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和进展,而且是我们学习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并将其运用于解决中国法律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 《法律的经济分析(第7版)(中文第2版)》第四版曾在出版,出版后即成为法律经济学领域的图书。此次引进原著第七版,译者在中文初版的基础上,按照版本
作者吕立山想告诉读者,美国历著名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当选美国总统前曾是一名律师,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文字对于律师来说相当于商店老板的存货。”这句话非常形象地表明律师提供的服务主要通过文字来体现。法律咨询函及商事合同是律师业务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书,但目前有关法律文书写作的专门书籍尚不多见。因此本书作者在总结各自执业经验的基础上,希望通过本书向大家介绍起草这两种法律文书的流程与技巧,包括起草前的准备工作、文书结构的设计,以及具体的文书制作技巧。 本书旨在以方法论为主线,通过对法律文书制作基本原则的剖析和案例研究使读者了解起草法律文书的核心技能并掌握其应用方法。我们的目的不在于论述有关法律文书起草的基本理论,也不在于提供一个事项清单让大家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完全照搬,而是希望大家通
本书来自1997年的一系列讲座:哈佛大学的两次霍姆斯讲座,纽约大学的詹姆斯.麦迪逊讲座以及亚利桑的大学的J.拜伦.麦考米克讲座。 本书分为两编,每编两章。编主要是批评,第二编主要是建构。章从规范道德理论本身来讨论规范道德理论。作者的论点是,如果那些从哲学上论证我们应当改变道德信仰或行为方式的人想做的事只是改变这些信仰以及可能受信仰影响的行为方式,那么他们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道德直觉既不服从,而且也不应当服从哲学家可能提出的、同道德争议相关联的孱弱论证。 本书的头两章着重指出道德和法理学理论的地方性(localness),指出其之所以被当作普适原则提出来,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修辞的效果。这两章还要着重指出,人们常常把道德和规范的搞混淆了,并因此,人们把法官必须决定哪方“应”胜诉错语理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