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2版)》结合近年来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发展变化,对版的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全面反映法律的规定;在保持版教材完整的体系结构和稳定成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借鉴刑法理论研究的新进展、新成果,对部分内容进行丁修改、完善,以使论点更趋科学、论证更富说明力。本教材反映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新经验、新情况,力求使本教材具有更高的教学参考价值。
本书以刑法学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重点对理论中的前沿、热点问题以及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作了探讨。分专题笔谈、学者专稿、理论前沿等几个部分,对刑法学研究人员及司法工作人员有较大参考价值。
《洗冤集录》一经刊出,即不胫而走,宋之后元、明、清历朝检验官吏无不作为办案之书,甚至成为考试内容,并收入四库全书目录。《洗冤集录》出版后600多年里,历代重刊、再版可以查证的就达39种之多。其中,以王与的《无冤录》、孙星衍的《宋提刑洗冤集录》、许楗的《洗冤录详义》等影响较大。在国外,《洗冤集录》传至邻邦及欧、美,各种译本达9国21种之多。其中,朝鲜3种、日本8种、越南1种、荷兰1种、德国2种、法国3种、英国1种、美国1种(图1)、俄罗斯(评介)1种。《洗冤集录》传至国外有各种途径。例如,1 873年英国东方文化教授嘉尔斯(H.A.Giles)在宁波时,见官府升堂时案桌上摆着一本书,官员被派到现场验尸时也带着一本书,随时翻阅参考。他一问,这本书叫《洗冤集录》。
本书分上篇、中篇和下篇。上篇对宋慈《洗冤集录》产生的历史文化条件、宋慈其人其书、宋慈《洗冤集录》的法律思想、学术思想、法医理论探索、宋慈洗冤文化等进行介绍,中篇对宋慈《洗冤集录》记载的检验法令、诬告、现场、尸体现象、损伤、窒息、中毒、病死、烧死、救死等案例进行全面研究,下篇对林几法医检验以"现代法医洗冤"进行介绍。所有的内容都是故事和历史,而作者对每个故事、每段历史的评析,都展现了研究的真知灼见,都是对读者的有益启迪。本书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详注典源,简述演变,语言有文采,思想有深度,内心有正义,断案有智慧,人文有张力,给读者以全新的视角了解宋慈和《洗冤集录》、欣赏宋慈和《洗冤集录》。本书在保持其知识性的同时,力求使其具有较高的学术性。
该书是法医方面的专业论文,分为法医进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鉴定和问题探讨等部分,各专题都对本学科的学术进展及在实践中的新问题进行及时的报道和交流。论文撰写者为各高校从事法医方面的教师和司法系
本书为美国著名法医人类学家威廉姆.R.美普斯博士自传暨案例集,就其法医生涯中奇异、引人兴趣的16大主题展开,讲述了作者在法医科学道路上的探索历程,介绍了在美国有重大影响的十几起刑事案件以及西班牙远征者、美国前总统泰勒、英国“象人”、俄国末代沙皇家族等历史迷案。 《纽约时报》的对这本书的评论写道:“美普斯和布朗宁的作品并不是枯燥的法医人类学临床分析,恰恰相反,讲起死者的故事来,他俩能比他们本人讲得更为精彩。”
《刑法学总论》是"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项目(编号为:2013-1-161),是一部适合于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司法实务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刑法学总论》在认真总结刑法学教学的基础上,严格依据现行刑法典,从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出发,兼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要。 《刑法学总论》具有如下特点: (1)学科体系的新颖性。 《刑法学总论》一改传统的刑法学体系,坚持理论刑法与注释刑法并重,构架了包括刑法学导言、刑法基础理论、犯罪成立及其认定、刑事责任及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裁量、实现、变更与消灭的全新体系。 (2)理论上的完备性。 《刑法学总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学主线,提出了"罪责法定" "罪责相适应"等新的理论范畴,在犯罪论体系上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量
《法医学进展与实践(第9卷)》是法医方面的专业论文,分为法医进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鉴定和问题探讨等部分,各专题都对本学科的学术进展及在实践中的新问题进行及时的报道和交流。论文撰写者为各高校从事法医方面的教师和司法系统的法医工作者。
《与骸骨交谈:我希望每一个案件都有答案》为美国著名法医人类学家威廉姆。R。美普斯博士自传暨案例集,就其法医生涯中最奇异、最引人兴趣的16大主题展开,讲述了作者在法医科学道路上的探索历程,介绍了在美国有重大影响的十几起刑事案件以及西班牙远征者、美国前总统泰勒、英国“象人”、俄国末代沙皇家族等历史迷案。集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情节生动、语言优美,是五星评价最多的法医普及图书之一,也是美国MIT等多所高校法医学、人类学等经典推荐读物。 威廉姆。R。美普斯是一名法医人类学家。他能从一具骨架、一个头盖骨,甚至仅仅是一片骨头的碎屑,鉴证出死者的年龄、性别,并指出致他们遇难的手法。通过高超的专业技能,他让死者的骨头说话,令一个个凶残、恶毒的凶手难逃法网。
《洗冤集录》一经刊出,即不胫而走,宋之后元、明、清历朝检验官吏无不作为办案之书,甚至成为考试内容,并收入四库全书目录。《洗冤集录》出版后600多年里,历代重刊、再版可以查证的就达39种之多。其中,以王与的《无冤录》、孙星衍的《宋提刑洗冤集录》、许楗的《洗冤录详义》等影响较大。在国外,《洗冤集录》传至邻邦及欧、美,各种译本达9国21种之多。其中,朝鲜3种、日本8种、越南1种、荷兰1种、德国2种、法国3种、英国1种、美国1种(图1)、俄罗斯(评介)1种。《洗冤集录》传至国外有各种途径。例如,1 873年英国东方文化教授嘉尔斯(H.A.Giles)在宁波时,见官府升堂时案桌上摆着一本书,官员被派到现场验尸时也带着一本书,随时翻阅参考。他一问,这本书叫《洗冤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