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根据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司法实践亟须出台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本司法解释)。为帮助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准确理解与适用本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研究室编著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本书以 条文主旨 条文概览 争议观点 理解与适用 实务问题 案例 等栏目,逐条对本司法解释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在理解上,力求真实呈现起草过程中的争议观点以及最终定稿理由,体现法理依据;在适用上,指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合同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合同通则,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等;各类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准合同,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合同是达成交易的桥梁。在现代社会,合同早已不仅是交易内容的记录,还是综合性的商务及法律上的解决方案。合同在促进交易目的顺利实现的同时,以便捷有效的方式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处理合同事务在法律工作中所占的比重很大,迫切需要透彻理解合同原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本书以五章、四十二节,共一百七十五个主题的篇幅,循序渐进地解析了合同工作基础推荐阅读、合同的理解与审查、合同的修改与调整、合同的设计与起草及技能的提高与拓展运用,恰能满足上述需求。 《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第三版)》在增订版的基础上修订了90%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扬弃。在大量删除原有低价值内容的同时,重新设计结构、安排内容,使之脱胎换骨,并以集大成的方式融入了近十年间有关合同的新认识,且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卷探讨了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各项抗辩权;在合同的保全中,深入研究了代位权和撤销权成立及行使;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分析了合同变更的效力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等问题。此外,本书还研究了合同的终止、清偿、解除、抵销、免除和混同等问题。本书还针对违约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形态、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和研究。
商品描述 本书从合同审查思维与技能两个角度入手,全方位讲解合同审查法律实务。全书分三篇:上篇 合同审查的整体思维 ,包括合同审查的两个目的、三个前提、四个步骤、五个标准、六个提升合同的途径等内容,系从整体思维角度阐述合同审查的要领;中篇 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 ,讲解了合同审查的主要方法和不同合同条款的审查技能,属于合同审查思维和方法的具体应用;下篇 常用合同审查要点解析 ,总结了22类常用合同的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并提供了合同审查范例,供读者参考借鉴。
远在抗战以前。乃因参考书遗留家乡,焚毁无余,待欲尽力搜求,设法将资料弥补,奈抗战频年,播迁各地,此点竟元从办到。出版之事,图之久矣,兹者终于刊印,亦算了却心愿。但历历年拼凑,虽略有心得,究不能补原始之缺于万一,殊引为怅耳。
史尚宽先生自序,民法中,债编最为错综复杂。债之通则,为债法理论之总汇;而各种之债,则为理论及适用之经纬。自民国四十三年拙著《债法总论》问世以后,本拟即着手于《债法各论》之写作,惟以关于物权著述甚少,特将《物权法论》提早完成,于民国四十六年元月出版。旋即从事各种之研究,阅三载有半而成斯书,名曰《债法各论》。其研究方法一如关于债总、物权,远而取材于瑞士及德、日、法诸国之法典、判例及原著,近而依据我民法之规定与国情,并体察各个契约之物性与谋公私益之调和,比较综合,损益斟酌,以为立论之准绳。在我为民商合一,各种之债,诸如行纪、仓库、运送营业、承揽运送,涉及德、日等国商法之内容者,颇多。因时势之进展、德、日商法法典,均有重大之变更,而瑞士债务法曾有不少之修正(尤其保证债务已变更其原来
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民法中尤以债法为最重要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忆自民国十九年民法全部公布施行以来,已经二十余载,其间虽有不少民法著述,然较之德法诸国,相去尚远。美国人庞德为兼通英美法及大陆法之名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律亦有研究,曾誉中国民法典为先进之法典,可惜尚少精神渊博之巨大著述及注释以宏其用。良以民法关系错综复杂,远非他法可比,非将全部融会贯通,难以运用。著者于立法院成立之初,即忝任民法起草工作,该法完成后原拟从事此项著述,惟以当时其它法典及重要各法尚待完成或修订者甚多,其实有所不许。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关于民法原著,分别探本索源,综合研究,衡以中国民法规定而定取舍与变通,虽多采择各国学说与判例
本书以《澳门民法典》中的债法法律制度为依据及出发点来探讨债法的两个主要论题 债的基本问题及债的渊源。 由于《澳门民法典》基本继受了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的根本制度,债法更是差不多全盘继受了《葡萄牙民法典》的法律规则,而在葡萄牙的法典化运动中,其法典曾先后继受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编制体系及理论思维,因此本书尝试通过解析《澳门民法典》的继受脉络,从比较法角度探索葡萄牙学说及司法见解对《澳门民法典》继受《葡萄牙民法典》后的规则所作的演绎,并引注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概念及法律规则,同时关注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见解的发展,将债法的理论问题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以解决在适用《澳门民法典》时所遇到的或将遇到的问题。
商品描述 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条文对照表( 78元) 《民法典与相关旧法条文对照丛书》编写组 编 ISBN 978-7-5109-2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