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以《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为核心,在梳理我国公司法学界主要学术观点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定的理论框架,构成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及其适用范围、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要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和法律后果等,还专门论述了“资产混同”和“过度控制”两种特殊的典型案例类型。本书具有以下特色:其一,本书将法条和司法判例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条款解决具体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因而具有实用性;其二,本书在许多方面均以西方国家尤其德国的公司穿透责任制度为参照,因而读者可以较好地了解德国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目前有以下几种比较典型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犯罪是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规,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际公法原理》(第二版)共有17章,不仅涵盖了传统国际法的所有领域,而且对国际法的新兴分支也进行了探究。本书在分析国际法的具体问题时,参考了大量的案例及当代的国际事件,并用新的视角对国际法领域中一些争论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本书不是对国际法某一领域的专门论述,其目的是介绍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尽可能地识别国际法中有争议的领域,详细指出主要争议之所在,同时提出作者自己的观点。本书是研习国际法的所有人士的理想书籍。
本书共分八章,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被诉侵权行为的固定、被诉技术方案的固定、“相同侵权”的认定、“等同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的审查、侵权责任的确定以及程序问题,先后详细阐述了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和规则,被诉侵权行为的类型、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提炼、“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的具体认定规则、被告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重要的程序问题。 作者基于前法官和现律师的双重视角,写给法官和律师的参考书,其大的特色是立足于司法实务,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专利法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详细阐述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思路、流程,介绍现有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并对重要的司法案例进行评论、分析和研究。
《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签署。内容囊括了各项海关业务制度,被公认为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支柱性公约之一。
针对实践中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存在的诸多问题,各地司法机关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来扩大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做法,取得了的有益经验,而上海的社会观护体系、江苏省无锡市的管护教育基地、江苏省常州市的观护矫正工作站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目前,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探索已有进行实证研究的需要,我曾经对三地的探索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其中常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矫正工作给我印象尤深。常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使观护矫正工作站成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社会化的一个综合平台。同时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社会化研究课题组,在对常州市观护矫正工作站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社会化进行了深入地论证和研究,《未成
本书共分八章,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被诉侵权行为的固定、被诉技术方案的固定、“相同侵权”的认定、“等同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的审查、侵权责任的确定以及程序问题,先后详细阐述了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和规则,被诉侵权行为的类型、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提炼、“相同侵权”和“等同侵权”的具体认定规则、被告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重要的程序问题。 作者基于前法官和现律师的双重视角,写给法官和律师的参考书,其大的特色是立足于司法实务,运用法律解释学方法、专利法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详细阐述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思路、流程,介绍现有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并对重要的司法案例进行评论、分析和研究。
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 罪刑法定是经验主义自由观的产物,它在当下中国面临诸多困境。为了冲出困境,必须对刑法基础理论进行反思和重构。我们应当对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创造性转化,重估现行的刑事政策,不断限制死刑,倡导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