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Recht"转向"faigkeit":论作为民法基础的消极人格 民事主体的观念史溯源——以希腊罗马社会为背景 人性假设与近代民法之生成 民事主体制度范式演进的内在逻辑 希望着的社会:所有权盛衰原因论
《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及请求权体系的重构:以债法总则的存废为中心》作者将从债在近现代以来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债与责任的关系人手,分析论证债权与请求权之间的关系,在对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债法总则应予以废除,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各自独立,不当得利在本质上与损害赔偿具有一致性,共同构成对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的救济,具有功能互补性,二者应共同作为责任方式并列规定于责任法之中。
《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的主要目的是为读者提供:查询法律文本和典型司法判例最便捷的工具。为贯彻这一编辑理念,《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设计了一种由主题法规案例索引、法规文件汇编和典型判例汇编三部分组成的新颖体例: 一、详尽的“主题法规案例索引”是《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的特色。对于民事权利能力、合同的生效、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共同侵权、安全保障义务、不动产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收养关系的成立、遗产的范围、法定继承、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职务发明等183个重要的具体问题,读者可以通过该索引查找到相应的法规条文和典型判例,及其在《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中的页码。 二、《民事法律·司法解释·判例小全书》收录了合同、担保、物权、侵权
在当今世界,对食物的获取处于高度和令人难以接受的不均衡。有大量的生产过剩和过度消费,也有成千上万人经受食物短缺和饥饿。《对未来食物的掌控:与知识产权生物多样性和食物保障相关的国际磋商与协定之指南》研究造就食物体系的推动力和规则以及何人对此具有控制力。它尤其关注知识产权规则,如专利、植物育种家权利、商标和,以及它们与食物保障的必要条件,生物多样性方面之规则的关系。本书透过知识产权观察对食物及农业的未来掌控,因为知识产权规则是21世纪财富和权力分配斗争的中心。
178个要点问题全面解读婚姻法律政策,10篇相关规定配套理解婚姻法律体系——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全新呈献。
本书采取专题研究的方式,对我国民法制度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对我国民法典立法中的疑难,重点问题提出息的看法,同时对实务中较多见的案件类型进行整合。每个专题以案例为引子,然后分析研究问题,最后得出结论,实现了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结合。知识链接明确了相关的重要法条或学术争议,讨论部分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帮助读者掌握知识点,举一反三,增强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书主要适用于普通高院校法学专业高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司法部门的实践人员及律师等。
本书采用了教科书的经典体例,反映了作者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了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在基础理论部分,既有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等基本范畴的分析,也有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学理基础、价值目标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在具体制度部分,着重研究了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热点问题,并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新兴知识产权制度的疑难问题作了探讨。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其优势与劣势必然同时存在。公司重整制度亦是如此。其所彰显的促进债务人复兴以维护社会利益的价值目标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之间显然存在冲突。问题是,这种冲突能否调和?又该如何调和?对此,《公司重整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作出了回答: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与公司重整目标的实现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二者息息相关、互为因果。在我国,面对经济转型时期如此多的处于财务困境的国有企业,面对不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许引入公司重整制度是上上之策。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重整制度会在祖国大陆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到那时,我们的政府就不会再为企业的破产而忧心,我们的银行就不会再为债权而发愁,我们的职工也不会再为失业而惊恐不安!
《中国民商法体系哲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总论卷(通则)、体有病,君知否?、民商法理论体系上存在着诸多重大的矛盾与问题、观今须鉴古,言法必罗马、民商法典体系之源流、大陆法系民商法典体系之源流、中国古代民商法典体系之源流、三起两落久徘徊、新中国民商法典草案之概况、新中国民法典草案体系、新中国民商法律成果及其类型、为民商法典而奋争、中华几代领袖学人之心愿、为民商法典制定而奋力等等。
本书是为了适应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专利法的普及教育而编写的。全书共十章,涉及有关专利法常识以及如何通过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的问题,包括专利制度、专利法规、专利的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取得与无效、专利的保护和专利的实施等内容。本教材着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条文,为了加深理解,对一些主要条文进行了例释。 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基本概念,内容翔实,文字简练,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供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专利法普及教育使用。
法律适用全书系列(第三版)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国家法律文件清理的成果,在保留原版的具有强大关联检索功能的“注释链接”的基础上,增加了链接法条的关键词和页码查询,使用更为方便,检索更为快捷。 最全面准确的收录—— 涵盖了与主题相关的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按照主题内容和效力级别分类,并对修正或废止的部分条文加以脚注说明。 实用的加工—— 展现重点条文的相关规定、对法律条文理解适用的解释性答复、批复和复函,并根据各个分册特点精选指导案例、文书范本和相关标准以供参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我国的法制建设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全社会的共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正在得到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而引发的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无论是在不同法学门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中,还是在国家宪法和各种法律的创制与实施中,依然面临着法治理念的冲突、权利配置的失衡、法律适用的困惑和法律效果的偏差等诸多问题,亟待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上的制度探索。为此,我们优先选取企业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
《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系列教材·专利申请代理实务:电学分册》由从业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和资深审查员共同编写,针对专利申请电学领域的专利代理和专利审查实践中的典型问题和常见问题,从相关重要法条解释、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流程、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并配置了丰富的案例。对读者而言,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全面提升。 读者对象: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专利工作的人员。
本书是我国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撰写的一本提供给法律硕士研究生、民事法官、律师培训的教材。该书稿共分为部分,分别对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中的重要条文进行逐条解析。本书稿立足民事法律实务,同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内容详实,结构清晰完整。
目前,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都有各自的法律制度。 债法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和促进财产的流转,促进社会的发展十分重要。在祖国大陆与香、澳、台地区之间社会和流贸交流日趋发展的情况下,就祖国大陆与港、澳门、台地区债法进行比较研究,无论是进行交流或实施“一国两制”都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债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财产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而债权与物权共同构成重要财产权。因此,就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债法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具有研究“一国两制”条件下各法律体系异同的重要理论意义,而且在实践上对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间的经贸往来也是十分需要的。
《简明类型侵权法讲座》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最为集中的案件类型——“侵权案件”,采用英美法侵权行为类型化、具体化、明确化的研究方法,将我国的侵权行为分为20个具体类型,273种具体侵权行为,以讲座的形式,对每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界定时应注意的问题、容易混淆的问题等娓娓道来,尤其是在每种具体侵权行为的论述中均列举了典型的案例加以分析。《简明类型侵权法讲座》是作者多年从事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结晶。 《简明类型侵权法讲座》既是学习侵权行为法的很好的教科书,同时也是法院民事审判人员的案头工具书。
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以及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是近年来国际间激烈争执的问题。为了因应人类所面临的共同挑战以及澄清法律上的不确定局面,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为代表的国际法律文件,在遗传资源的归属上,确认各国对其自然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在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上,主张对其公平合理分享。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从信息中获得奖励的方式,在因生物多样性的利用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中发挥着自身的作用,是调整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中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机制。
郑成思先生是新中国理论的重要开拓者及改革开放后制度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之一。郑成思先生的英年早逝,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巨大损失。为总结郑成思先生的理论成果,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国家局组织编辑出版了《郑成思文集》。本文集共分三卷,沈仁干担任主编。在书中,社会科学院谭家林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等专家学者回顾了与郑先生共事、相处的往事,追忆郑先生做学问、做学者、为国家和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冯军作为企业代表,回顾了郑成思先生对如何运用知识产权理论知识促进产业的各种深入阐述与有益指导。
《民法总论》共四编十五章五十一节,从德国民法理论框架出发,梳理和探讨了民法基础理论的各个脉络和枝节。阅读本书,至少可以有一个象限、两个维度。 一个象限,即法律解释学的象限。法学乃是规范科学而非事实科学,法律解释旨在意义理解而非确证事实。规范性解释科学意味着,意义理解绝非主体对客体的单向观察,而是双向的主体间性交流,是彼此的视域融合;同时意味着,在解释之前,法律规范并不存在有待解释者去"发现"的自在意义,解释本身就是创造规范意义的活动。 两个维度,一个是空间的维度。始于德国法,但并不止于德国法。本书系统对比了德、日、法、中(包括台湾地区)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法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法律现实规定。一个是时间的维度。本书从20世纪50年代的出版物开始,悉心整理中外各学者观点,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