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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体系化编制,进一步突显了“公权干预限缩”和“私权保护扩张”的精神。如何处理意思自治与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仅是立法需要通盘考虑和规划的问题,也对司法实践的理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法官不仅需要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还要判断基于合同产生的履行请求权能否支持,甚至需要确定不同请求权的优先保护顺序。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研究,也不能限于合同相对效力的范畴,而需以债、物效力区分原则和不同权利的法益位阶为视角,扩展到合同履行之效果(包括物权行为效力以及竞存请求权效力冲突)的评价和救济。随着民事权益的多元化,公共利益和个体私益正在进一步细分和融合,不同程度影响着对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效力、法律上履行力和对抗力的评价。本书试图以效力评价体系的立体化维度为逻辑起点,分析对不
《中国宪法(第四版)》是针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需要编写的宪法学基础教材。其以"宪法总论-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国家机构"为框架,以我国现行宪法规范与调整宪法关系的相关法律规范为依据,以中国宪法原理与宪法制度为主要内容,彰显宪法学的本源精神和基本语义。《中国宪法(第四版)》各章在阐释宪法学知识内容的同时,精选宪法事例,并指引思考方向,有效辅助教学的同时,亦对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大有裨益。 《中国宪法(第四版)》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规定,以及近年来司法改革之成果,精编内容,更新事例,使本书融思想性与时代性于一体,更臻完善。
本书是2010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鉴于人格权独立成编在学界存在严重分歧,决定暂不列入一编,在总则、侵权责任编规定人格权保护。现民法总则草案仅在民事权利章用一条列举人格权,侵权责任已进入由学者提出建议,待2017年3月通过总则后由立法机关起草。我认为,总则仅用一条列举规定自然人、法人人格权是不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总则草案时有常委也发表了这样的批评意见,主张将宪法中的公民权利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逐条加以详尽规定。我认为依2002年民法草案,成编更为可行。否则,在民法总则中必须对各种人格权作专条具体规定。基于以上情况考虑,我们将本课题调整为提出人格权法律条文建议稿并附立法理由,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