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伦理规治研究》由洪兴文编著。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法律授权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行决定的行政权力,其行使过程不可避免地隐含着权力行使者的人性、价值观及道德选择向度等等,可以说,它实质上是一种“法治”授权的“人治”。同时由于其自由性、选择性、相对性和专断性的伦理特质,又可以说它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由于它的“人治”和特权色彩,自存在的那天起,法律对它的认可和限制就一起对立地存在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仅立足于行政法学的和政治学的视角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应受到伦理学的关注和伦理向度的规治,这是由其伦理特性和裁量空间的法律盲点所决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正当性是对其进行伦理规治研究的前提。没有“存在”就没有“规治”生发的基础。人类社会选择法律来治理人性的弱点
本书分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全书系列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分册,对目前保健食品领域的法规框架进行了梳理,并汇集整理了注册、生产、流通等环节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是行政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