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永恒话题。从我国连续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来看,犯罪化都是历次刑法修正的主题,并且,近年来犯罪化呈现出扩大化之趋势。对此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不仅要知道刑法修正的是什么,更要知道其合理性及不足。对某种行为而言,是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是对其作出判断的基础。总体上,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及其谦抑原则等要求对危害社会行为进行理性地犯罪化。
本书从正确适用法律的角度,重点讲述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每一种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是论述每一种犯罪的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三是梳理总结每一种犯罪的量刑标准。 四是列出每一种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上被残忍枪杀。案发后,泰国媒体称中国船员涉嫌贩毒,被泰国军方“缉拿”,遭遇抵抗后,军方开火射击。被害的无辜中国船员成了“缉毒成果”。而在目击者的证词推翻了“缉毒说”之后,作案凶手又被指向毫无关联的缅甸佤邦。一时间,一起血淋淋的惊世惨案,在尚未查明真相、水落石出前,已被人为罩上一层层迷雾……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内容。
以权钱交易为本质的受贿犯罪,一直是严重困扰世界各国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世界各国对于受贿犯罪的打击都毫不手软,我国也不例外。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贿赂犯罪行为人犯罪经验的长期积累和日益丰富,犯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方式越来越多,规避法律的意识和反侦查的能力也日益提高,贿赂犯罪行为人已经习惯于通过改变犯罪形式和增加行为的隐蔽性、伪装性来改变“传统”的、与刑法规定直接“对号入座”的行为方式,因此,规避法律制裁的种种变相贿赂行为愈来愈多,表现为不断以新的形式、合法的外衣作为“伪装色”、“保护色”、“迷惑色”来遮掩贿赂犯罪行为的不法性和“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试图营造一个“掩耳盗铃式”的刑法真空以逃避刑罚惩罚。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内容。
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旧中国随着一些先进人士向国外学习,早在20世纪20年代已将其传人中国。最初主要是译介国外的犯罪学论著,进一步开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撰写了犯罪学著作,并在高等政法院校开设了这门学科。然而,在新中国犯罪学却是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开始复苏或者说是逐渐形成的,直至1992年4月27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宣告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组织起来,全面深入地发展阶段。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凝聚了犯罪学研究相关领导和部门、各界热心人士及犯罪学研究众多同志的心血。它是在经历了五年的艰苦筹建和学术研究方面的多年积累,才取得的如此成果。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本书为当代中国实证犯罪学专著,也是1995年出版的《当代实证犯罪学》一书的续篇。全书共发七编二十九章。作者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和国际先进的研究手段,利用计算机的统计分析优势,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以研究犯罪规律为主线,对犯罪人构成规律、犯罪动机规律、犯罪行为规律、犯罪类型规律、重新犯罪规律、预防犯罪规律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构成本书的资料基础的天津犯罪调查,是一项跨世纪工程。自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每隔3年进行一次,即1990年、1993年、1996年、1999年、2002年等5次大型调查,持续12年之久。本书统计资料数据都源自这5次大型调查资料的数据库——“天津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天津犯罪调查采用的是普查方式,调查对象是天津市自1990年至2002年12年间监狱当年新入狱的刑事犯罪人。因此,它为《当代实证犯罪学新编——犯
叶俊杰编著的《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从监狱一线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咨询案例导入,详细分析了罪犯心理咨询的流程以及罪犯心理咨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尤其是保密原则和安全原则;讨论了与罪犯进行心理沟通时应采用的方法、技巧和如何对罪犯进行心理评估;重点分析讨论了适用于罪犯心理咨询的行为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在罪犯矫正中的应用;分析了如何选择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如何对罪犯危机、劫持危机、脱逃危机进行干预。
本书是一部入门性质的犯罪学书籍。但是,本书除了具有和一般的此类书籍相同的特点,即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基本知识,提供犯罪学主要文献和组织机构的信息等内容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此类书籍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对于犯罪学及其思想的历史考查。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犯罪学诞生的历史、犯罪学诞生之前的有关思想以及犯罪学诞生之后形成的主要流派。可以说,重视对犯罪学发展历史的研究是本书最显著的特色,作者在这方面提出的观点,例如,对于早期犯罪学思想的研究者以及早期犯罪学家的定位,对于犯罪学流派的归纳和论述等,都在西方犯罪学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被经常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