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永恒话题。从我国连续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来看,犯罪化都是历次刑法修正的主题,并且,近年来犯罪化呈现出扩大化之趋势。对此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不仅要知道刑法修正的是什么,更要知道其合理性及不足。对某种行为而言,是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是对其作出判断的基础。总体上,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及其谦抑原则等要求对危害社会行为进行理性地犯罪化。
本书作者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探讨了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发展历程,并在描绘这一从宽泛到严苛、从粗疏到科学的立法历程中,分析了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的诉讼程序、侦查技术与侦查方法,尤其针对食品安全涉案证据取证的独特困境,提出完善证据的转化和行刑衔接机制和食品安全犯罪司法鉴定的完善措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与渠道、食品安全犯罪的推定与司法认知、证据的审查与证明标准等,从而从程序上探讨了如何既要及时而有效地惩处食品安全犯罪,又保证准确认定涉案人员刑罚、保障涉案人员的人权等问题。为我国在当前形势下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引用了我国食品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实际案例,结合多国食品工业发展过程中的学说理念与立法实践,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参考意义。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本书以国际化与本土化为主旨线索,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进行了专题性研究,主要内容为: 1、从三个维度多元层面重新廓定了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同时运用整体论范式,对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整体性反思,明晰了其整体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展望。 2、在学科特质的基础理论方面,对犯罪学的定义及其规律性、犯罪学研究对象、犯罪概念、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四个主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与探讨。 3、在犯罪解释的基础理论方面,不仅给这门事实学科、经验学科的理念给予具体界定,赋予具体内涵,还对国外犯罪学的理论从整体上进行了宏观把握,对我国犯罪学界努力的方向进行了独到的思考。 4、在学科成长的基础理论方面,对我国当前犯罪学研究的应对性、刑法倾向性、移植性与模化性四种性格进行了分析,重点讨论了我国犯罪学本土
本卷是为了两方面的需要而设计的。其一,收纳一个集册来庆祝一个独特机构的百年华诞;其二,首次集成一个标准的有关少年法院及少年司法的参考著作,以其中现代发达国家少年法院遇到的丰富多样的话题及视角,用之于教育培养有关的市民、法学学者,以及法律专业人员。我们怀着宏大雄心:力图集合一批该领域内的*专家,激励他们清晰易懂地描绘少年司法的目标以及其中重大问题的应对,并通过对少年法院个世纪实践的阐明来照亮其第二个世纪实践的前程。集合这样一部卷册是否可行? 在约翰.D.和凯瑟琳.T.麦克阿瑟基金会的支持下,以及一批优秀的少年司法专家的参与下,此冒险于1998年启动。这本集册便是其成果,它不仅是个人才智的典范之作,还是一大群学者的协作之功,为广大读者制作了一部浅显易懂的艺术级的精要之作。
《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新颖的题材结构以及注重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从题材结构上看,本书以《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为书名,分为两个部分:部分为理论。涉及方法结构、社会预防、环境预防以及犯罪预防评估等主要内客;第二部分为实践,涉及犯罪预防从理论到政策、公共场所的犯罪预防、如何应对社会失调以及犯罪预防的前景展望等主要内容。此外,本书中诸多部分均有针对典型性案例或来源于实践经验的条理性概括的分析评述。从上可见,本书不但结构新颖、重点突出,而且其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的突出特点一方面生动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理论水平以及对实践的掌握和驾驭能力,另一方面也显著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以及理论和实践界参考借鉴的可行性。其次,亚当·苏通等专著的《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内
本书系统介绍了澳门刑法的历史沿革、表现形式、适用范围,以及犯罪论体系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犯罪竞合等内容。本书既是一本适合于大学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也是一本关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专著。作为教科书,本书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整个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一目了然,对澳门刑法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作为理论专著,本书也凝聚着作者在长期执教生涯中形成的心得与体会,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许多基本问题,阐述并论证了自己的见解。
刑事司法鉴定是运用科技手段、专门知识和特别经验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是法律与科学技术的有机统一。在近50年的司法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以部门分设体制为特点的侦鉴一体化制度。随着诉讼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推进,我国当前侦鉴一体化制度的弊端和不足日益显现,构建侦鉴分离制度势在必行。本书从刑事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出发,考察了我国刑事司法鉴定体制,重点探讨了侦鉴一体化和侦鉴分离两种制度,并介绍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两种制度的不同观点,z后在侦鉴分离制度的域外考察基础上,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战略来构建我国侦鉴分离制度。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我们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任何国家的文化传统一样,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发展并不均衡,也有其缺陷。突出的是,虽然我们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却迟迟得不到发育、成长。清末以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坎坷曲折的历史始终使法学难以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到十年“文革”期间更索性彻底停滞。既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
《上海犯罪现场调查(东方神探阎法医传奇)》是 关于上海803刑侦总队法医专家、刑侦专家阎建军的 纪实报告文学。作者童孟侯以精彩的典型案例为线索 ,通过几十个案件的描写,记录了这位知名法医的传 奇经历,塑造了一个追求科学和正义、具有人文情怀 、令人充满敬意的法医形象。本书主人翁阎建军法医 是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公安局 一级警监,在公安系统赫赫有名。上海几十年来发生 的重大凶杀案,现场调查几乎都有阎法医的身影。作 者从17年前就开始跟踪采访阎法医,甚至和阎法医一 起赶赴犯罪现场开展调查,走访上海市公安局法医室 也达到60多次。在此基础上,全书不仅展现了阎法医 神奇的探案经历,高尚的品德和高超的法医技术,也 描写了阎法医的性格特点和业余爱好,呈现了一个立 体的、有血有肉的东方神探,具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