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站在刑法的立场,从多个角度综合探讨了我国金融安全的保护问题。首先是对当前我国保护金融安全的法制状况作出总结与评价;并结合刑法原理探讨金融安全的基本问题,认为金融安全是一种有待立法者重视的刑法法益;刑法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充当后一道保护屏障;对金融安全加以刑法保护是出于功利性价值的考虑;提出“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并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两个方面详细探讨了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然后进一步探讨了金融安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问题,提出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理念,包括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定位、基本原则、必须处理好的几大关系等,以及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若干构想,包括立法模式、立法章节编排、罪名与罪状、刑法配置等方面。在刑事司法问题上,按照司法进程探讨了相关争议问题,如审判
为了使各级国资委更好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依法维护所有者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对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在清理出现行的257件政策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准确、实用、系统的原则,选择了其中170件编辑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藉以把握政策,通晓法规,明确职责,准确定位,依法办事。同时,也藉以本汇编使广大国有企业系统地掌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更好地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
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使得金融活动不仅瞬间完成,而且金融交易数量持续增长,金融机构每天都会有数以亿计的海量交易发生。要在海量金融交易中识别匿藏于其中的可疑交易,仅仅依赖人工识别是比较困难的。加之,可疑金融交易识别不仅涉及领域知识、客户背景知识及客户行为模式,还与不断变化的洗钱方式和途径密切相关。由于洗钱活动越来越专业化,特别是现代金融体系越来越复杂,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给可疑金融交易识别带来极大的挑战。此外,能否有效识别已经发生的可疑金融交易,还取决于所采用的识别方法、技术和手段的有效性。《反洗钱中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是由张成虎教授及其博士研究生与西安交通金融商务智能与反洗钱研究中心近年来对基于数据挖掘技术与方法的可疑金融交易识别研究与应用的部分成果
为了使各级国资委更好地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依法维护所有者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对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在清理出现行的257件政策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准确、实用、系统的原则,选择了其中170件编辑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藉以把握政策,通晓法规,明确职责,准确定位,依法办事。同时,也藉以本汇编使广大国有企业系统地掌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更好地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控制力。
《走私罪研究(第2版)》立足于法定犯的视野,从刑事实体法的层面对走私罪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同时兼顾社会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意义上的走私犯罪。通过对走私罪基本问题的研究,构建了走私罪的基础理论框架。在走私犯罪构成上对客体、走私行为、因果关系、单位主体等诸多争论问题进行了剖析。
《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本书以第三方支台为研究对象, 关注其犯罪引起的刑事责任问题, 旨在构建第三方支台“总—分”式刑事责任体系。本书首先指出了第三方支台犯罪面临的刑事责任问题, 梳理了外规范治理的现状。其次, 界定了第三方支台的性质, 并明确了其在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视角下的角色定位。再次, 确立了第三方支台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和主客观依据。以此为基础, 构建并完善了第三方支台以作为方式实行犯罪、实施具有帮助行为性质的犯罪以及不履行管理义务的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
《支付方式的演进对诈骗犯罪的影响研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研究视角上,从支付方式发展演变的角度审视、归纳诈骗犯罪相关立法规律。第二,研究方法上,突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第三,理论观点上,根据支付方式对诈骗犯罪的影响,在分析传统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一些作者自己的观点。本书由秦新承著。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灵魂”。《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刑事证据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走私犯罪证据的一般理论进行探讨,以走私犯罪形态为视角对走私犯罪的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构建了走私犯罪证据的基本理论框架。在走私犯罪证据的一般理论中,对走私犯罪证据的概念、特点、类型、调查收集及审查判断,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以走私行为方式作为分类标准,对各种具体走私行为中的证据问题结合司法实践进行探讨。《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刑事证据研究》针对各种走私犯罪证据的特点,从证据收集、证据认定、证据规格等方面阐述作者的观点,对海关执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勿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繁荣最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正确理解和适用新型犯罪的刑法规范,对于完善我国刑事司法,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开拓新型犯罪这一课题的比较性研究,不仅对于我国刑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繁荣我国刑法学领域应用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