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我国治理金融犯罪的实践,从政策和模式上都选择了金融管理本位主义,而现在应该转向金融交易本位主义了。为此,需要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的立法模式改为《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模式,需要从国有金融机构保护主义转向平等保护主义。与此相适应,应当摒弃单一刑事主义,而采取综合治理主义。当务之急是对交易型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和治理模式从严苛转向宽和,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
本书是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展开的调查研究。该调研课题既是北京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也是该院受北京市法学会委托承担的一项重点课题。通过精选材料、严谨分析、科学论证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内容分为十多个章节,分析定义特征,归纳当下现状,剖析高发原因,揭示警示问题,详解具体罪名,研讨法律问题,总结有效经验,提出治理对策,全面、真实、清晰地分析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整体情况和重点问题。
本书是一部勾勒西方自启蒙运动开始到二战之后刑法思想发展轨迹的著作,以西方不同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刑法学者为写作对象。
发票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罪群。关于发票犯罪长期存在理论探讨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难以通过刑法解释的途径得以解决,再加上二十年来发票犯罪持续高发的严峻现实,需要我们转换思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发票犯罪进行梳理分析。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回顾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发票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采用系统论法学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发票犯罪立法展开全方位的体系性研究,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考。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购销凭证,是交易活动发生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的原始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的凭据,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发票犯罪罪名,对于针对发票的犯罪,主要是通过“伪
发票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个错综复杂的罪群。关于发票犯罪长期存在理论探讨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难以通过刑法解释的途径得以解决,再加上二十年来发票犯罪持续高发的严峻现实,需要我们转换思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对发票犯罪进行梳理分析。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回顾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发票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分歧与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采用系统论法学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中的发票犯罪立法展开全方位的体系性研究,以期为相关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考。 发票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购销凭证,是交易活动发生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财务报销的原始依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核算的凭据,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发票犯罪罪名,对于针对发票的犯罪,主要是通过
《当代经济刑法研究丛书:经济刑法规范特性研究》中,经济刑法规范的特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刑法作为行政刑法的一部分具有的特性。也就是说,经济刑法规范具有的某一方面的鲜明特征,是相对于行政刑法之外其他刑法规范而言,实质上是经济刑法作为行政刑法的极重要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性。例如,补充规范变更在刑法上的效力、有关附属刑法的讨论等。二是人有我多。也就是某一特征,虽然在经济刑法以外的刑法规范中也存在,但是表现在经济刑法中特别明显突出。在这方面的例子比较多,如大量的空白罪状的设置、非法定目的犯的集中存在、法条竞合的大量出现等,在经济刑法规范中都有明显的表现。《当代经济刑法研究丛书:经济刑法规范特性研究》将围绕经济刑法规范的上述两个方面的特性展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