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 本书是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解适用集成,全书分一般规定、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农产品流通与加工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护、农民生产资料购销中的农民权益保护等。
本书是作者长期从事民事、知识产权审判和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结晶。我国民法、知识产权学者关于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规制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本书的新颖性在于紧密联系我国民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细细梳理了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并详细比较分析了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我国应在人格权内实现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并具体分析了人格权法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法律规制。本书从分析界定人格要素、人格要素标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等概念入手,首先运用“形象经济”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论证了研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的重要性;接着从理论角度探讨了在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中保护人格权人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不同的
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2版)》是关于隐私权最前沿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