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汇集商业银行法律合规工作者的深入思考和经验,切中中资银行转型发展和趋势,对商业银行国际化综合化经营中法律合规实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剖析,比如对外监管规则的解读、互联网金融和银行资管等业务的创新与监管,信用卡诈骗等问题,重点突出,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既可作为银行一线业务人员业务学习操作业务用书,也可作为金融爱好者学习、了解银行业务的参考用书。
本书是20世纪以来迅速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是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银行法学》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以银行法在我国当下的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国际上的新近发展为依据,对银行法的基本理论和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银行监管法的主要制度和重要规则进行了系统地介绍和解析,尤其对商业银行的法律制度做了较全面详细的论述。《银行法学》可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经济(金融)专业的银行法、金融法教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务培训,也可以用作从事银行法实务的司法人员和律师的业务参考书。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及运行规则正向国际化迈进,监管内容更注重于公司治理、资本约束和新会计准则的适用,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法律风险多元化。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加快,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越来越多。二是法律风险复杂化。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对新型金融技术与金融工具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与金融产品和工具复杂化相伴而生的法律规则复杂化。三是法律风险影响扩大化。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使银行经营管理情况透明化,一旦发生法律风险,很可能在境内产生广泛影响。四是责任个人化。商业银行违规违法行为,不仅自身会受到从相关处罚,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可能面临相应处罚。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发展对新型金融技术与金融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快速地向前推进,各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需要人才的支持,特别需要懂经营,会管理,又熟悉银行业务及市场经济规划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银行家,这是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与培训,要求银行培训工作有大的进展,使各家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 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贷款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借款合同与担保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离不开信用担保的广泛应用。本书在详尽研究我国及国际商会、联合国有关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法律、惯例、公约的基础上,对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分类、法律属性、运作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对于我国银行及其他担保机构开展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为我国未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参考。
海量案例:精心选用了332个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所选案例丰富、全面、权威,通过司法判决来指导金融实践。法条链接:根据不同的银行业务精心筛选出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便于读者迅速、直观地查找相应法律规定。 重要提示:对重要法律术语进行专业阐释,对法律在银行业务中的实际运用和人民法院处理金融纠纷的司法导向予以论述,揭示银行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点。 风险规避:将风险预防、风险控制及风险补救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融合成风险解决方案,指导读者通过有效的途径、适当的法律程序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离不开信用担保的广泛应用。本书在详尽研究我国及国际商会、联合国有关保函和备用信用证法律、惯例、公约的基础上,对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含义、分类、法律属性、运作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对于我国银行及其他担保机构开展保函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为我国未来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参考。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在快速地向前推进,各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需要人才的支持,特别需要懂经营,会管理,又熟悉银行业务及市场经济规划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银行家,这是当前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与培训,要求银行培训工作有大的进展,使各家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型组织”。本书详细阐述了银行贷款法律实务,介绍了有关借款合同与担保的法律知识,同时作为一本参考书,能方便大家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查阅的资料之一。本书对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担保等具体银行实务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2011银行业法制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了银行业相关法规概览、民事责任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建立、专利保护法律规范适时修订、国家保密法律制度修改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章可循、合同交易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重要法律法规述评等内容。
该书从法学的角度对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进行了研究,吸收了美国的成功经验,设计了我国未来的存款保险制度。该书中还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影响,提出了新的银行监管架构。最为重要的是,该书研究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影响,针对我国银行破产中存在的问题,设计了新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本书的新颖之处,信手拈来,可见如下诸端: 其一,按保险标的对各类保险进行分类,认为存款保险当属责任保险中的保证保险; 其二,突破现有通说,认为存款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银行所负有的向存款人返不存款的责任; 其三,否定国外存款保险法研究中通行的代位权说,认为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人赔付之后享有的是民法上的追偿权; 其四,强调存款保险机构的金融监管权,提出了我国在建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