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且社会影响巨大,例如,东方电子、银广夏、佛山电子等很多投资者的诉讼,诉讼标的可达几亿元,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裁判规则研究》梳理了这一类案件近二十年的发展状况,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总结出案件的特点、焦点问题、立法困境和完善路径。从理论到实务,包括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概况、责任主体与归责原则、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因果关系、重要期日的确定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此类案件的风险及防控、投资者此类案件的应对等。 全面总结此类案件,对法官办案、律师诉讼、投资者保障自身权益而言都大有裨益。 本书立足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同时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处置方式,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前沿性。
我们之所以要善待市场投资者,首要的原因在于只有善待投资者才能鉴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念,而良好的投资者信心是保持中国政权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另一个原则则在于,保护证据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建立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证券市场固然有帮助企业实现社会融资的功能,但任何国家的证券市场都不能也不应该将融资作为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甚至是目的,更不能将证券沦为企业圈钱的场所和工具。只有真正体现保护和善待投资者的证券法才能称之为良法,也只有真正满足了投资者利益要求的证券发才会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监管机构的呵护和培育之下发展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监管机构的规制。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打击证券欺诈和证券违法行为重要的力量。近些年,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数量和力度都明显增大,说明中国资本市场已经从“重发展”进入了“促规范”的新时代。从2017年开始,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设立专门课题组,将追踪研究中国证监会每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讨论和分析中国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既可以作为业界行为的规范标准,也可以从中衍生学术讨论的各种话题,推进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规训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行为处罚研究(2016)》是此系列研究之一,研究范围是中国证监会2016年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包括不同证券违法行为类型的综述和典型案例的具体分析。
《期货及衍生品法律评论(第四卷)》分为六个板块,分别为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期货和衍生品法》解读、业务探讨、市场建设、制度分析、域外法制,共收录期货金融实务领域文章20余篇。
起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虚假陈述行为人、要求民事赔偿是受骗投资者挽回损失的手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广大投资者得以运用法律武器,将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与其他责任者告上法庭,讨回损失。由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是我国法院刚刚开始受理的新型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投资者在索赔诉讼中可能因一招不慎而满盘皆输,为此,本书全面解答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中的疑难问题,详尽阐释了就如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使广大投资者得以迅速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髓,顺利展开维权索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