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整理、分析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处罚的市场不当行为,以手资料准确把握我国评判市场监管在整体层面上的规范和发展特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对评判市场不录行为进行了法律实证;通过重点剖析转型阶段我国本土社会经济、人文传统因素对内幕交易行为规制的影响,深刻地揭示了我幕交易执法效率低下的深层次原因,探究我国证券市场民事救济的困境与出路。
《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实务操作指引》按照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介绍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运营、退出整个流程重点环节的法律实务操作,融汇作者多年对宏观经济的关注以及对法律的研究心得与从业经验。对有志于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的律师而言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入门教材,也是职业经理人、经济管理人士的读物。
本书以物权分析为视角,以有限合伙基金的筹集资本、管理资本、投资、资本退出、资本运营的法律调整为主线,以理论分析和阐述为内容,以具体的法律制度建议和配套制度措施的建议为要点,以意义和价值的阐发为结论,并在我国社会历史文化大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展开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论证。 读者对象:法学院校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私募基金实务的人员。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最后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专著与论文,还包括法
本书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本书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最后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专著与论文,还包括法
本书从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入手,介绍证券公司业务风险类别及风险管理现状;随后就证券公司目前已经开展的各项业务主要风险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涵盖了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研究报告业务、投资顾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直投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并结合作者个人多年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的研究成果,详细阐述了证卷公司各项业务风险的具体防范措施;同时引入了大量具体案例进行点评分析,以便读者更加直观理解相关内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证券法》修改已经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计划,预计年内即可完成修改;《期货法》立法工作在积极推进过程当中;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工作,增强稽查工作的整体合力,严厉打击各种证券违法行为。本卷分为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专栏、理论前沿、实务研究 、制度评述、他山之石、译文集萃、法治述评若干板块。
本书基于理论结合实践的理念,立足于实践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既详细分析了处理证券、期货纠纷过程中的争点与难点,又对相关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本身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研究;既针对社会实践做出及时反映,又具有前瞻性地对前沿理论进行了引介和评价。本书的内容侧重不在于市场监管,而是以市场主体利益保护为中心,通过分析证券、期货市场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认定成立民事责任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为利益受到损害的市场主体提供救济渠道,从而达到整体改善证券、期货市场法治环境的目的。
随着融资渠道的扩展,债券发行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手段,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一手段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债券有很多种类型,不同类型债券的发行主管部门、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发行文件也不尽相同,相关法律规定也十分繁杂,本书在作者多年从业经验基础上,精心梳理了不同类型债券的发 行规则与操作实务。
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近十年的努力,中国创业板已经成功创设运行。我国创业板资本市场中重要的融资平台,将为具有市场潜力的成长型企业提供宝贵的融资渠道。可是,很多具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尚不清楚相关的上市规则、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们根据有关创业版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对于企业上市的研究和实践编写了《创业板企业上市指引》一书。本书详细介绍了在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交易以及信息披露主要规则和运行程序,并结合国外及地区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对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和交易的潜在法律风险与规避途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希冀本书能为已经或即将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从事创业板上市相关工作和研究的实践与理论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书以物权分析为视角,以有限合伙基金的筹集资本、管理资本、投资、资本退出、资本运营的法律调整为主线,以理论分析和阐述为内容,以具体的法律制度建议和配套制度措施的建议为要点,以意义和价值的阐发为结论,并在我国社会历史文化大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展开比较全面而深入的论证。 读者对象:法学院校师生、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从事私募基金实务的人员。
由张红所著的《证券行政法专论》一书从行政法的视角,运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重点探讨我国证券监管实践中面临的若干问题,包括我国证券监管执法模式、证券监管措施、证券监管中的行政备案、证券行政处罚基准、证券行政执法和解、证券领域中的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等问题。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在今天已经改变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并深刻地影响着欧洲和亚太地区的市场。近年来,学界和业界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团体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标准,机构投资者也更多地投身和致力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的治理进程,且蔚然成风,由此可见这个领域开展变革的端倪。 保罗·阿里教授和格雷格·格雷戈里乌教授以他们独到的眼光,将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领域一些专家的论文汇编成册而成此书。这些专家在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的研究方面都颇有建树。通过阅读本书,您可以全面了解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及相关立法的影响和作用,并深入体会这些专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见解和观点。
《债券投资法律实务》一书,向投资债券的受好者,初学者介绍了通行的金融市场上使用的债券、国库券、衍生物和其他金副工具。读者将学会如佑在金融市场上对这些债券产品进一般的买卖交易。这本实务书籍既有通俗的理论性知识,又有技术性很强的实际操作经验,是债券投资人走向成功理财的桥梁。
2006年10月,中国证监会在“查审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行政法官”制度,率先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为及时总结案件审理经验和审理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共性问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近期组织人员对一批精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撰写了案例分析述评,并汇集成《证券行政处罚案例判解》(第1辑)。《证券行政处罚案例判解》(第1辑)以证券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等案件类型作划分,以案情介绍、焦点问题、关联条文、问题解析与处理结果四个部分作为每个案例述评的基本结构,主要汇编了新体制下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的分析述评,全书共35万字。其中,案情介绍与处理结果是对案情的简单介绍,帮助读者掌握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处理结果;关联条
缺乏公平、衡平、正义、诚信的理念,就没有法和法治,徒有其表的立法、法条、法袍何益之有。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司法为民”等法治口号纷纷唱响的同时,而我国在证券虚假陈述受害投资者的司法救济方面,却出现如此的理念与价值的偏差,着实令人遗憾。而反观英美法系国家,其法院与法官即使在法无明文规定的前提下,依然能够秉持公平、衡平、正义、诚信的理念维护弱势受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法律的正义理念与精神的确值得我们的法院、法官反思与自省。法治的实现,并不是依据立法的数量、法院的结案率、法官的人数等纸面上的数据决定的;法治应是反映社会法律现象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极大权威性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法律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公平、正义,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同时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着国家
本书涵盖了保荐业务的主要环节,通过对大量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案例的分析探讨和总结提炼,综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投行相关分析人士对投行保荐业务实务和审核要求所进行的阶段性总结或分析,以求针对目前保荐业务制度框架下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为广大投资银行从业人员和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制、规范动作直至发行上市提供翔实、有例可查、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的参考,本书可作为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辅助教材。还可成为高等学校投资银行专业、MBA、EMBA课程的教学案例素材。
重新认识和构建我国的适当性制度,一是明晰适当性制度的适用范围:投资者对证券公司产生专业信赖且双方当事人存在实质不对等的领域。二是确立信赖保护理论作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三是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的定位:是证券商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利:是对投资者的分类保护,而不是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项证券监督管理制度,而不是对投资者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投资者适当性是在证券销售、领域平衡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在今天已经改变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并深刻地影响着欧洲和亚太地区的市场。近年来,学界和业界的行业组织和专业团体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标准,机构投资者也更多地投身和致力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的治理进程,且蔚然成风,由此可见这个领域开展变革的端倪。 保罗·阿里教授和格雷格·格雷戈里乌教授以他们独到的眼光,将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领域一些专家的论文汇编成册而成此书。这些专家在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的研究方面都颇有建树。通过阅读本书,您可以全面了解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对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及相关立法的影响和作用,并深入体会这些专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见解和观点。
重新认识和构建我国的适当性制度,一是明晰适当性制度的适用范围:投资者对证券公司产生专业信赖且双方当事人存在实质不对等的领域。二是确立信赖保护理论作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三是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的定位:是证券商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利:是对投资者的分类保护,而不是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项证券监督管理制度,而不是对投资者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投资者适当性是在证券销售、领域平衡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
本书涵盖了保荐业务的主要环节,通过对大量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案例的分析探讨和总结提炼,综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投行相关分析人士对投行保荐业务实务和审核要求所进行的阶段性总结或分析,以求针对目前保荐业务制度框架下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为广大投资银行从业人员和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制、规范动作直至发行上市提供翔实、有例可查、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的参考,本书可作为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辅助教材。还可成为高等学校投资银行专业、MBA、EMBA课程的教学案例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