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而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需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建立到发展,一直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在历次重大经济社会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需要坚持“保生活为基础、防失业是重点、促就业是目标”的三位一体功能,而制度功能的发挥需要一系列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2017年《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已基本完成,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了制度的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必将为下一阶段我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奠定制度基础。
本书汇集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际公约共200余篇,并将这些文件按照法律、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炼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管理、“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安全评价,消防管理、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培训考核、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工伤保险,工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国际公约等十七个部分进行了系统分类。本书是一本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具书。 本书可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会工作者、安全评估和咨询人员、大专院校安全专业师生等使用。
本书研究的重点和特色有以下几点:靠前,对劳动法的理论进行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重点讨论了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劳动权的性质,以及劳动法各项具体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二,注重对劳动法体系的构建。以基础理论出发,从外在和内在两个层面对劳动法内容进行体系化研究,外在体系涵盖劳动者参与劳动的全过程,即劳动就业劳动法律关系调整劳动权保障,内在体系体现劳动关系的内容以及劳动关系调整模式之个体自治、团体自治以及国家强制的相互联系。循着这个思路,本书的内容体例安排为:劳动法的新发展、劳动法的基础理论、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劳动法、劳动基准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第三,重点探讨了劳动法的新发展、新问题和未来立法之完善。在经济优选化的背景下,劳动法的发展是管制还是放松管制
《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研究》以“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研究”为题,除导言和结语外,全书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一般理论。首先,本章分析了劳动合同的本质,指出劳动合同本质上是债法上的给付交换契约,但同时又具有身份关系的属性。而且,劳动合同还是雇佣契约社会化的产物,反映出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笔者以劳动合同本质理论的变迁为线索,对近代以来劳动合同附随义务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了梳理,考察了劳动关系本质理论和附随义务发展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劳动合同的身份要素和债法要素同时对附随义务的确立和界定发生影响,但随着身份要素的削弱,债法要素逐渐占了上风。其次,本章探讨了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理基础,指出附随义务的法理来源在于劳动合同法对权利义务分配的内在价值取向,一为契约法所共有的基本原
工党政府当选执政后承诺“福利新时代”的到来并似乎要在福利改革中酝酿“考虑不可思议的事情”之时,英国在福利补贴方面的公共开支已达到每年近千亿英镑。自此,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向新的方向迈进之际,我们很有必要回顾分析过去十的的立法、判例法和政策所带来的社会与法律影响,并考虑今后进行改革的可能性。本书的研究方法是按章节对不同的主题如性别与家庭、残疾、住房、教育和失业等展开回顾和分析,尤其是从社会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对上述问题进行反思。同时还适时地审视了在社会权利背景下国家社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理论框架。本书的目的旨在对英国社会保障法的演变、运行、实质及社会影响提供权威性的承上启下的批判性阐述和评价。
工伤(industrialinjury),是产业社会形成后职业伤害的代名词。如何对从事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受害人赔偿和补偿,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问题。本书就职业伤害受害人权利救济从私法向社会法的跨越入手,分析了两个法律门类之间属性的差异,随后就工伤保险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的架构,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程序法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与阐述。分析过程中,既对现行制度的利弊进行了相应的评析,也依据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社会法属性进行了理论前瞻。同时,也对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进行了相应的阐述,这一部分正是对传统私法局限的重大补救。,鉴于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尚属初创,制度的实施有一个渐进过程,本书就未参加工伤保险之用人单位中的职工遭受职业伤
本书是作者近期年发表和未发表论文的集合,论文紧紧围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领域中的热点、核心问题进行系统论的理论梳理,不少论文所选题目和内容学界至今尚未进行理论探讨,对于理论研究和研究生教学也有益处,理论背后所得到的启示应当对于实务界有相应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