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版一九九一年发行,基本上是把多年教学研究的心得,作一概括性的铺陈。一眨眼十几年的时光就过去了。这几十年中劳动有关的历史事件,在各文明社会的生活中引起了很深远的转变。从苏联瓦解到电脑网络盛行,使得原来的劳动法教科书面临非重写不可的境地。因此在前年决定对本书加以大修。目标就直接指向最基本的理念,以及如何因应未来的发展。 本书认为以下几项趋势将支配未来的劳动法发展,应即早有所因应与准备。 1.扬弃意认形态枷锁,进入环境本位的新时代;2.未来之劳动关系将以社会安全体系为基础;3.经贸全球化强烈冲击劳动市场;4.资讯化造成结构性的影响。 本书基以上信念,从最根本的理念一直到体的制度细节,均尽量从比较法的角度析述,并以国际劳动组织(ILO)所通过之公约及所确定之国际基准作为自我衡量之标准。
本书由人民法院的学者型法官王林清博士撰写。作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的起草制定人和相关司法政策文件的撰稿人,作者经过多年积累,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对劳动纠纷司法实务中的前沿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全部收录书中,在“作者观点”栏目对每个问题的“实务争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并附以“同类问题”,全面扩展知识覆盖面。 本书前两版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第三版中,作者又搜集整理了大量劳动纠纷领域的新问题,并对前两版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再次集结成册、修订出版,以飨读者。 编
重点提示: 条例如何解决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谁是事故报告的主体?各主体应该依照怎样的程序报告? 报告事故时,死亡人数应怎样计算? 报告事故时,由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是否计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发生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抢救、迟报、漏报或在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本书版一九九一年发行,基本上是把多年教学研究的心得,作一概括性的铺陈。一眨眼十几年的时光就过去了。这几十年中劳动有关的历史事件,在各文明社会的生活中引起了很深远的转变。从苏联瓦解到电脑网络盛行,使得原来的劳动法教科书面临非重写不可的境地。因此在前年决定对本书加以大修。目标就直接指向最基本的理念,以及如何因应未来的发展。 本书认为以下几项趋势将支配未来的劳动法发展,应即早有所因应与准备。 1.扬弃意认形态枷锁,进入环境本位的新时代;2.未来之劳动关系将以社会安全体系为基础;3.经贸全球化强烈冲击劳动市场;4.资讯化造成结构性的影响。 本书基以上信念,从最根本的理念一直到体的制度细节,均尽量从比较法的角度析述,并以国际劳动组织(ILO)所通过之公约及所确定之国际基准作为自我衡量之标准。
本书针对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