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主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 放管服 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 专利代理师 、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是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省级初审;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申请代理师资格应当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是放管结合,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包括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支持创新,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健全执业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完善关
本书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的各个修改点作了简要说明,方便人们学习、理解和正确执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 读者对象:法律及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工作人员。
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修订)》公布。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荣誉感。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草案》将“专利代理人”称谓变 为“专利代理师”,并从资格证的获得、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草案》取消了“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条件,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针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但在审核或者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而在事后被查证属
由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学术成果十分丰富,在编写词典的过程中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知识关权法学的边界何在?感到许多著述中讨论的知识产权并非法学问题,而是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学科,也是出于避免进入没有把握的领域的考虑,我们在选词和解释时都做了尝试,尽量采取法律的思考方式。当然,知识产权法学不可能完全独立于其他科学而存在,为了理解上的完整性,我们还是保留了一部分经济、技术、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词汇。 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在法学范围内,和一些比较成熟的学科相比,知识产权法学的外延也尚待澄清。虽然,当年接触知识产权法的起点常常是民法,可是,在进行研究进几乎都自不由主地被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甚至宪法方面的问题所牵引。这表明知识产权法是多么深刻地镶嵌在法律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本书主要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对涉及申请文件撰写的各个法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款、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第26条第3款、第33条)的适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给出了的解释和说明,对新审查员的审查工作能够起到的指导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本书全面介绍了专利电子申请的基本情况、专利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专利电子申请网站、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等内容,包含大量图片示意和案例。本书的读者对象可以是:电子申请用户、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感兴趣的社会公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视频分享网站上充斥着大量未经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许可的视频内容,这不仅构成对视频作品权利人的侵害,也给视频分享网站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风险防范机制研究》由牛静所著,《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在分析目前视频分享网站侵权现状的基础上,以国内主要视频分享网站优酷、土豆、我乐、酷6、六间房等与著作权方发生的50例侵权纠纷案为分析对象,探讨视频分享网站在内部管理控制和商业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著作权风险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律法规选编(中英文) ,商务印书馆 【新华书店正版图书】 作者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编 著 原价 ¥16.00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2023-05-26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3年12月11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本书吸收了截至2010年6月的国内外专利立法的成果,是一部的专利法教科书。突出的特点有:,内容全面、系统,资料新颖、翔实,富有时代性。第二,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在介绍基本理论时尽量结合专利现实问题予以说明,分析、引证典型的专利实例时则尽量从理论上进行透彻地阐述。利于读者学习和领悟。 本书不仅是知识产权法专业各类学生、政法院、系师生以及其他对专利法感兴趣的读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专利法基本内容的理想教科书,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法教学科研人员、司法人员、律师、专利代理人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参考书。
本书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感受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从而达到从小树立尊重知识意识的目的。本书适合小学阶段开展知识教育,可供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使用,开展相关专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