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编的《知识产权教育读本不错版(第四版)》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编的《知识产权教育读本不错版(第四版)》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IPC使用指南》由IPC联盟专家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提供IPC的基本描述及其分类规则。为反映近期新情况,要对IPC不断进行修订,定期发布新版本。本修订指南是IPC联盟专家委员会第44-50次会议
专利权、商标权与著权等一般结合在一起称为知识产权。由于技术发展、国际贸易的强化,工业产权法,即专利权、专有技术与商标权等法律在工商业企业业务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著作权的适用范围更广,涉及很多专业和行业。近年来,崭外的法律字校开始重视这一门法律,并在本科开设这一门课程。 本书试图从比较法角度介绍英、美、德、法4国的法律,指出这些法系的特点,例如英国法系同时使用侵权行为与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4个国家的法律授用不同的法律原则保护专有技术。 本书的引论分别介绍德国学理论知识产权法在德国法上的地位、英国学理论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使用的4种方法、法国学理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本书可作为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参考书、硕士生班的比较知识产权法教材。
“知识产权”这个术语,我国是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之后才在正式出版物中使用的。中美在1979年1月及4月签署的“高能物理协定”与“贸易协定”中,才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及“知识产权”。也只是从这两项协定的谈判开始,知识产权才在我国的有关部门引起了初步的重视。“知识产权”在中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则主要是由于1991年初到1992年初及1994年到1995年初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以及几乎同时的中国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缔约国地位的谈判这几个大事件而造成的。从这段历史的回顾,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之间存在着多么密切的联系。
本书分意识篇、法规篇、政策篇和策略篇四部分。意识篇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我国国情及市场经济规则的矛盾和统一,剖析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创新发展的特殊关系,澄清了某些认识上的误区。法规篇介绍了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即保护的对象、办理的程序和纠纷的处理等,还分析了各种法律法规之问的相互关系,对出现的法规冲突提出了解决建议。政策篇介绍了各种政策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分析了它们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并对存在的不协调之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策略篇介绍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策略,并结合一些案例解析了这些策略的运用方式和技巧。 读者对象:医药及生物技术领域工作的知识产权工作者、科研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决策层人员。
当下,专利并入标准成为常态。标准制定组织为避免专利权人裹胁公共标准而行私利之实,制定了F/RAND原则。本书通过介绍、案例分析的形式分析了欧美法院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在确保F/RAND承诺实施中的法律实践。由于法律传统不同,美国法院倾向于适用合同法保障F/RAND承诺之实施,反托拉斯法的作用有限;而欧盟及欧盟成员国法院与执法部门则更愿意采用竞争法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保障F/RAND承诺之实施。欧美的法律实践对于我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帮助我国企业了解国外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与做法,从而更好地应对来自境外的诉讼纠纷;另一方面也可为我国相关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