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 二、本汇编汇集了2004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55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等6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 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 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参加行政法规英文译本审定工作的专家有:沈秋潮、姜桂华、郭寿康、张常临等。 五、本汇编收入法规
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 二、本汇编汇集了2003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43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等5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 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 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参加行政法规英文译本审定工作的专家有:沈秋潮、任小萍、吴钟浩、张常临等。 五、本汇编收入法规的英
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我国有关法律的需求,我们特编辑出版中英对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分类卷。 本汇编收集了自1979年以来至1996年10月底之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共69件。 为方便读者,汇编分为民法卷、商法卷和行政法(经济类)卷,每卷分为相关的类,类下以法律颁布的时间先后为序排列。
本汇编是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工作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局编辑、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正式版本。 本汇编汇集了l991年和l992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外方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外方面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以下简称“法规”)共41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业务性质,划分为:总类、对外贸易、财政税收、金融、农林、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交通运输、民航、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医药、烟草专卖、其他共l6类。此外,还收入了有关台湾事务方面的法规,单作为一类附在后面。每类当中,原则上是按先法律后行政法规的顺序排列,但为了便于查阅,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排列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英文)》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53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和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等。
本书是已出版的1949-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的续编,是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涉外法规正式版本,收集了1994年国家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其内容依性质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和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等7类,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需要。全书选材科学、译文准确、具有权威性。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的多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随着中国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为了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和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熟悉中国投资的法律环境;另一方面,也为了满足国内从事涉外工作的专业人士对外宣传和使用中国法律的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法规中英文对照版本的工具书。 本书共收录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58件,行政法规45件。涵盖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类、民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尤其注重涉外领域法律文件的收录。 本书的英文译本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审定。
2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靠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靠前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本出版物可以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熟悉中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08年*调整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编制而成。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08年对进出口商品监管证件进行了重大调整,因此本书2008年商品监管条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并且本书添加了报关时报关单上必须填写的申报要素调整后的*内容。
2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国际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本出版物可以 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熟悉中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法规大系(法律编经济法卷共2册)(精)》分为ⅠⅡ两卷,卷Ⅰ包含总类、财政、税务、金融、国土资源、能源、交通通讯等内容,卷Ⅱ包含房地产、水利、农林牧渔、商贸、审计、统计、价格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管理等内容。
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国涉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了本汇编。 二、本汇编汇集了1995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称“法规”)共55件。本汇编分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等6类,每一类下分为若干项。 三、本汇编按照分类、先法律后行政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发布的时间先后排列。 四、本汇编收入的法律的英文译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供;行政法规的英文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翻译和审定。 五、本汇编收入法规的英文译本与中文本有歧义的,以中文本为准。 六、本汇编在编辑和翻译过程
2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国际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法规大系(法律编宪法卷)(精)》可以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熟悉中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本书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2011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环境和法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国际交往不可或缺的部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文法规大系(法律编刑法程序法卷)(精)》可以让国外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国的法律体系,熟悉中国的法律环境,对我国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文化交流等都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本卷分为刑法与程序法两部分,程序法部分包括诉讼程序法与非诉讼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