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 创造 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简单的算法,即 返还法则 ,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 创造 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简单的算法,即 返还法则 ,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自公元前2世纪格拉古兄弟土地改革,至前1世纪秦纳、苏拉及三巨头拉开权力斗争与内战的大幕,罗马原有的、由一系列法律维持的秩序被逐渐打破,矛盾丛生的共和国就此滑入失序。本书作者施特劳曼认为,对于这段历史,以西塞罗为代表的思想家们的解释聚焦于 法 的层面,即政治危机与高阶法失灵的关系:后者原应制约实定法、规范权力运转,却在乱局中逐渐遭到搁置与破坏,致使共和制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由此出发,他对罗马高阶法展开了全景式研究,并讨论了这种法的规范性如何以有别于古希腊德治理想的进路对早期现代政治产生深刻影响。
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司法制度的建设上抛弃了清末、北京政府所推崇的西方式新型司法制度,开始了大众化的尝试,给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开创了中国司法现代的一种新类型、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新阶段。 陕甘宁边区所尝试的大众化司法,不仅没有现成的理论,更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学说背道而驰,也没有可资仿效的对象,在人类司法制度的发展史上极为独特。就是因为其 极为独特 ,因而,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对它的评价就聚讼纷纭。 本书认为,大众化司法的形成和确立,既是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环境压力的现实应对,又是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自觉的理论选择 从政治上讲,是为了获取民众的拥护,夺取政权;从法律上讲,是为了解决公共权力与社会、民众的脱离问题,但由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原因,导致在解
本书以法律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关联作为切入点,从法理学与民族命运的高度,提出了由“法律人的法理学”向“立法者的法理学”迈进的主张;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文本、结构和序言的政治含义的全面解读,来阐释对宪法的法理学理解,从而批判地分析了“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和问题。作者还通过对美国宪法的研究来揭示其政治内涵,以进一步说明法律是如何建构国家主权并奠定国家政治秩序的。
内容简介
本书以法律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关联作为切入点,从法理学与民族命运的高度,提出了由“法律人的法理学”向“立法者的法理学”迈进的主张;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文本、结构和序言的政治含义的全面解读,来阐释对宪法的法理学理解,从而批判地分析了“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和问题。作者还通过对美国宪法的研究来揭示其政治内涵,以进一步说明法律是如何建构国家主权并奠定国家政治秩序的。
本书试图拓展当代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法律与文学。我将主要以中国的一些传统戏剧为材料,分析法律的或与法律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 尽管运用的材料是文学的、历史的并因此是地方性的,我的根本关切却是当下的、现实的因此是一般性的。这种关切表现为,首先,我试图从理论逻辑上阐明——而不是传统的“讽喻”或暗示或影射——这些问题对于今天中国法律与秩序之建构形成的相关性;其次,在这一努力中,我希望创造中国的法律与文学研究作为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分支的可能,以及更一般地——与我先前努力一致——创造在中国思考我们的、同时具有一般意义的理论问题的可能性。前者关注的是法律制度;而后者关注的是法律理论。
《皇上走了》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以百年中国的每一年为一个节点,以简洁生动的语言讲述那一年的一个司法故事,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简单讲解背后的法理,重点揭示在“皇上走了”的现代国家中,我们在法律观念、意识、程序和功能上的种种境况。本书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历史,用“法治”的标准来衡准故事,牵扯了大量的政治、文化事件与人物:从孙中山、蒋介石、,到蒋经国、陈水扁,从鲁迅、胡适、粱漱溟,到胡风、雷震,从李大钊之死、东陵盗墓、西安事变到审判“四人帮”……全书在一百件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力图挑战既有的历史“常识”,唤醒当下的“法律”意识,启发未来的法洽“观念”。
本书介绍了都灵的裹尸布、拿破仑·波拿巴的死亡、肯尼迪总统遇刺等一系列发生在世界各地的疑案,对这些案件一直未能作出令人满意的科学结论,其中一些至今仍然未能视为最终结案。作者列举了这些案件中各种相互矛盾的医学和科学证据,并揭示人们是如何使用或者使用这些证据并导致法院判决结果的。这些案件表朗,在疑难案件的侦破方面,即使是效的刑事证据实验室和司法鉴定也可能无法做得使所有人完全满意。本书就像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一样充满悬念,吸引读者不断作出各种猜测。
本书以法律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关联作为切入点,从法理学与民族命运的高度,提出了由“法律人的法理学”向“立法者的法理学”迈进的主张;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文本、结构和序言的政治含义的全面解读,来阐释对宪法的法理学理解,从而批判地分析了“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和问题。作者还通过对美国宪法的研究来揭示其政治内涵,以进一步说明法律是如何建构国家主权并奠定国家政治秩序的。
内容简介
《皇上走了》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以百年中国的每一年为一个节点,以简洁生动的语言讲述那一年的一个司法故事,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简单讲解背后的法理,重点揭示在“皇上走了”的现代国家中,我们在法律观念、意识、程序和功能上的种种境况。本书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历史,用“法治”的标准来衡准故事,牵扯了大量的政治、文化事件与人物:从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到蒋经国、陈水扁,从鲁迅、胡适、粱漱溟,到胡风、雷震,从李大钊之死、东陵盗墓、西安事变到审判“四人帮”……全书在一百件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力图挑战既有的历史“常识”,唤醒当下的“法律”意识,启发未来的法洽“观念”。
《法与宪法》是要阐释构成现代英国宪法基础的根本理念。作者认为宪法乃是人们的一种结合体,它的特性取决于处于统治和被统治地位的人们的特性。在此方面,宪法是一种转变中的事物,像万花筒的色彩一样变幻不定;对宪法运作的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考察,正是这些力量造成了民众及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愿望和习惯的变化。他还断言:法律家只有了解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法律施加于受治者的后果,才可能理解法律。 《法与宪法》几乎是一出版便在研究英宪的不可或缺的著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时间的流逝只是增加了它的声誉。这部著作尽管篇幅不大却非常成功地分析了今天的英国宪法,即如戴雪(Dicey,他是将司法方法应用于英国公法研究的人)在1885年所做的那样,它对英宪的基本原则作出阵很有价值的阐释和详述。无疑,它含有较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妇女似乎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实在又处于社会的边缘。有人将她们视为弱势群体,也有人认为她们有足够的地位,并常常发出“女人,你们到底还想要什么”的质疑。妇女真的什么都有了吗?不然。我们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读到、看到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发生着针对妇女的不平等的或残暴的令人震撼的事件。这在本书中也有诸多揭示。本书所采用的国际人权法基本理论与妇女置身的现实状况相结合的写作方式,能给读者启发与警醒,能够使读者从一个不同的视角,了解生活在不同国度的妇女所处的相似的和不相似的境遇,以及难以逾越的相似的和不相似的障碍。从这本书中,读者还可以看到女性的勇气和她们的开拓性,以及她们作为这个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独特作用。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 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寨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有如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冶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影响广被,惠泽众生。我国于1998年签置该化约,现正在积极准备批准加入和实施。 《民权公约评注》一书根据历史背景、不术理论案例法逐条解释和评注《公民权利和政冶权利国际公区》是迄今为止具性的关于该公约的著作。作者曼弗雷德·诺瓦克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人权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并在三联合国长期担任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