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立法机关编写的法条释义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家解读与法律适用》是作者王锡锌以学者身份对《条例》的逐条解读。每一条款的解读按照七个步骤进行,即条文正文、条文主旨、起草背景和历史沿革、新旧法分析、条文精解、实务中的问题、案例参考。如此解读,既能细致展现条文本身所具有的规范意义,又能深入揭示条文背后的原理及其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而且,作者在解读立法条文时,旨在以中立的视角,从规范原文出发,揭示条文本身之意义、条文背后的法理、条文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希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家解读与法律适用》对于研究《条例》和中国的房屋征收实务工作,能提供有益的参考。
作为改革中的试验、创新行为,“先行先试”自中国改革伊始便已出现,在本轮综合配套改革大潮中成为了改革的流行语。在中国渐进式的改革路径之下,“先行先试”与渐进式改革存在着先天的契合之处,它应当是改革中“试错”策略的简练概括。 以“先行先试”为主要策略的中国改革和法治之间往往存在难以协调的冲突。引致冲突的原因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高度计划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转化;飞速的社会转型对各种制度安排,尤其是法律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人民对待法制的态度及法治观念;以及“先行先试”策略固有的副作用。本书指出在先行先试与法治之间并非不能共存。事实上,“先行先试”具有发现“法律”的独特宪政与法治价值,不能轻言放弃,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继续坚持这一“试错”策略。至于它和法治之间客观存在的紧张关系,考虑
本书章研究了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与和谐社会法制构建的背景。该章主要研究和谐社会目标提出的现实背景;系统探讨人数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是每样产生的,他们面临的基本人权问题及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法理层面深入探讨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价值基础和基本目标,从理论上探讨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第二章研究当代中国弱势群体权利问题。该章探讨了弱势群体的涵义和范围,确立分类的标准;分别探讨了不同类型的弱势群体的权利诉求;重点考察和分析了他们在生存权、平等权、教育权、民主政治权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和障碍。第三章研究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方式的选择及对社会和谐的影响。该章主要分析弱势群体在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行动策略及后果,重点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层面探讨这些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分析法律制度
以对未成年人照顾、扶助、教育、监督和保护为特定内涵的未成年人监护,既是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事业的国家和社会行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辐射于国家法律体系,映现于民法各个方位,浓缩于民事主体或婚姻家庭范畴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法律属性。 本书以民法学思维为总揽,以社会学方法为铺垫,以历史学资料为印证,对未成年人监护及相关婚姻家庭问题和其他社会现象展开独特的法社会学探讨。 全书研究风格立足于微观中的宏观、具体中的抽象和制度规则背后的基础理论,主题思想选定于未成年人监护从家庭主义到国家主义、从亲属责任到社会责任,即未成年人监护公法化、社会化的内在机理和发展规律。有关监护制度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留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为实现此目的,本教材在撰写过程之中,努力突出以下特色: (1)每一章都会有“重点问题”、“基本原理”、“思考”、“即时思考”和“案例讨论”等板块,通过它们,让提示与发问贯穿于正文中,引导读者保持“学思结合”的状态,以使启发式教学的特色融于教材之中。 (2)“案例讨论”的板块主要使用既有的判决书或者法官撰写的案件评析报告原文。这个板块以它们为分析对象,提出若干与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等有关的问题。一方面,希望借此促进读者关注案件细节,培养其熟悉、理解和运用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读者能够站在“案例”之上,反观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的不足。当然,对案例的关注与分析,并不完全限于“案例讨论”板块,也不完全限于诉讼案例。教材其他板块会偶尔使用非诉讼的事件作为分析对象,
本书以该法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为基础,以该法及配套规定为主干,以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为补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该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的原意及其相互关系,着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法律适用和有关实务问题。 本书既凝结了理论研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又反映出执法实务中的具体解决办法,综合了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目前系统研究与阐释该法的之作。 本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实务界、理论界参与或熟悉立法及其配套规定起草、讨论的有关专家撰写。
《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对法治背景下的我国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多角度、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尝试以理性、现实且发展的思维构建既符合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客观规律,义符合巾国国情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系统探讨了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的法治背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以及如何健全我国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若下对策与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提供理论参考。
《行政法判例选析》通过对100个真实的行政法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了行政诉讼法上的可诉性问题、利害关系问题、被告资格问题以及相关的行政法原则问题等。可以说,这100个案例涉及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从宏观到微观的多个细节。同时,本书篇章结构清晰、合理,每个案例都清楚地表明案件名称、编号、来源,同时正文中也以清楚地分为"裁判要旨"、"事实概要"、"裁判理由"和"判解"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五个部分,条理清晰,阅读体验佳,且方便专业读者查询、使用。
为了准确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立法愿意和相互关系,并在医疗活动和行政执法实践、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和其他实务界、理论界的有关同志,以《疗事故处理条例》多年的行政执法、司法实践和成熟理论为基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干,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撰写了这本《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新释新解丛书》之一。《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综合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布施行以来执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当今我国系统研究和阐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之作。本书将相关规定置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应条文之后,一并解释,增加了本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
本书从可性的视角对行政行为展开研究,着重论述了行政行为可诉性的原理、范围、标准和类型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可诉性是指法律行为的可诉性,可诉性是行政行为的本质属性,行政诉讼是实践的宪政,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行政争议。笔者指出,应实行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范围,建立行政判例制度作为补充。本书首次提出,的可诉性主要有行为违法、诉之利益、最终行为、穷尽行政救济四项标准,重点对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程序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认为这些行为都应当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