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
本书的态度,是陈述的,不是批评的。本书之所陈述,诚然不以列国宪文的意义或列国政制的内容为限,而往往涉及诸种政制的理论。然本书标举理论之时,大率兼举赞成相反对两方的见解。而且往往仅于陈述两方见解而止;陈述而外,极少附以评断,或已见。盖政治制度大都含有时间性与地域性,抽象的评断,不流于褊狭,即不免失之肤浅;非但无益,且有朦蔽他人思想之虞。 本书内容的分类,不以国别为标准,而以现代一般宪法上所规定之问题为标准,在各个问题之下,本书将摭述列国宪法上或法律上诸种不同的规定,以及学者间诸种不同的意见;即十数年来吾国中央及各省所曾颁布的宪法或法律,凡足为讨论之资者,亦当述及。这种方法,虽不能使读者对于任何国家的宪政组织,得到整个的观念,也许可使读者对于各种宪法问题,知道列国间已经采取了
本书的态度,是陈述的,不是批评的。本书之所陈述,诚然不以列国宪文的意义或列国政制的内容为限,而往往涉及诸种政制的理论。然本书标举理论之时,大率兼举赞成相反对两方的见解。而且往往仅于陈述两方见解而止;陈述而外,极少附以评断,或已见。盖政治制度大都含有时间性与地域性,抽象的评断,不流于褊狭,即不免失之肤浅;非但无益,且有朦蔽他人思想之虞。 本书内容的分类,不以国别为标准,而以现代一般宪法上所规定之问题为标准,在各个问题之下,本书将摭述列国宪法上或法律上诸种不同的规定,以及学者间诸种不同的意见;即十数年来吾国中央及各省所曾颁布的宪法或法律,凡足为讨论之资者,亦当述及。这种方法,虽不能使读者对于任何国家的宪政组织,得到整个的观念,也许可使读者对于各种宪法问题,知道列国间已经采取了
中国现行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发生及其发展,都以的理论原则作为指导,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适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的。了解和研究中国的宪法与政治制度,也必须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入手。 本书的特点是,把知识、规则与运行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强调了宪法学本身的社会实践功能。宪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关注现实,解决现实问题是宪法这的历史使命。本书作者在阐明理论命题时,关注了中国宪法的时代性与实践性功能,以宪法学知识具体分析宪法制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从程度的视角揭示了中国宪法运行的过程。这种研究思想,有助于读者在动态和立体的知识背景下,掌握宪法知识,接近宪法制度,了解宪法精神,提高维护宪法的自觉性。 本书的作者熟悉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制度,了解不同宪法文化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与融合,力求以专业化的、通俗易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 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基本权利的12个重要判决进行译介,这些案例对于德国的基本权利理论与实践具有开创性和拓展性意义,构成理解德国基本权利基础理论的纲要。同时,通过翻译各个判决的要点、描述其论证过程、阐述其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本书希望能够展示德国宪法教义学的学术积累过程,以及解决重大社会争议的法律方法与技巧。此外,这些案例涉及私法关系中的言论自由、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堕胎规制中胎儿与母亲的权利保障、刑罚的合宪性、反恐与人权等具体问题,对于当下中国类似问题的解决也不无借鉴与参考价值.
本书是本深入研究隐私权的宪法保护的学术著作。 传统上,中国人以讲隐私、存隐私为不齿,隐私不仅见不得人而且不正大光明,直到改革开放,这种观念才有所改变。如今,隐私作为一种权利主张急需得到法律保护。在当代中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一向被认为是民法学界的任务,隐私权的宪法保护鲜有人关注。 本书选取美国和德国的隐私权宪法保护为比较对象,从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发展历史、基础、宪法保护的效力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普遍人权意义上的隐私权宪法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