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风险为切入点,通过“以案说法”“应对方案”“风险提示”“法规速递”等板块总结实践中的做法及相关法律依据,为企业管理者、HR、法务人员提供相应对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第四版更新的内容主要有:增设“企业管理者婚姻家事常见法律问题”一章;《民法典》颁布背景下相关条款的更新、相关内容修改、增加新的内容;结合商业秘密司法解释修改和更新相关内容;等等。
本书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破产法制的演变与特点,进而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管理人及相关程序参与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跨境破产这九个方面对中美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本书是关于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的一些研究心得。书中对海商法与民法、国际商法的关系,海商法的制度特殊性,海商法独立性将强化还是弱化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书中引证了外研究资料,对我国海事法院近年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解析。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困扰大家比较多的一些问题,如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海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如何在海事案件中援引民法一般性规定,船舶是否能作为单独的主体承担责任等进行了回答。
一、本丛书系有选择地整理民国时期(包括少量清末时期)经典法学论文,不作有损原文的改动,只作适当的技术性中工。 二、原文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版,原文中的“如左”、“如右”等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上”等。 三、原文繁体字改为简体字。 四、原文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改为新式标点符号。 五、原文所使用的年代,如“民国十年”相应改为“1921年”,或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在括号内作一说明。 六、原文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等相应改为现在通用的提法。 七、原文无段落划分者,适当划分段落。 八、原文明显错误的事实、数字、名称及其他引用材料,酌加改正。 本书是《民国法学论文精萃》的第三卷,收录的是民国时期民商法津方面的论文,共42篇。 对于所选入的论文,我们除了在每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教材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近年来我国公司法领域的一次重要的法律移植活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本书从法学与管理学的双重角度,兼及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成败得失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透过独立董事制度,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和治理运作中的若干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立法、执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这是一本真正贴近企业并购实战的书,作者从丰富的实操经验出发,深入剖析了企业并购的各个核心环节,全面展示了企业并购的实操要点。 这是一本反映了我国企业并购变化和发展趋势的书,作者剔除了陈旧过时的法律法规,并尽量避免迂于以往的成见,反映了我国企业并购法律法规和实践方面的发展情况。 这也是一本案例详实,生动而又不乏深度的以指导实务操作为主旨的书,作者精心挑选了70个典型案例,并将一些经典案例贯穿在了企业并购实务操作的全过程中进行讲解,同时还运用了50多个图表,全方位呈现出了企业并购实务操作的要点所在。
本书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中国不应引入美国普通法上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观点,并指出美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规则的产生就是一种错误。本书的理论创新之处还在于,作者提出自然人控制股东与法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以及国家控制股东与私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应该具有差异,明确分析控制股东承担义务的相对权利主体,并且详细分析了救济的提起方式,即控制股东是对公司负有的义务还是对其他股东负有的义务,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谁能提起诉讼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作者全面考察并比较了各国控制股东行为规制的不同方式,即美国普通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美国成文法上的股东压迫原则、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损害原则、英国的Foss v.Harhottle规则的例外、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以及大陆法系的诚实信用原则等。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本套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依据,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B用书。 辅导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法律实务与考试需求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为更加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结合备考规律,归纳提炼重要、疑难知识点及易错易混知识点和核心法条,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学科每章的助考性提示内容和主要法律规定,同时增加了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本章/本编/本学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而公司以其独特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使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范形态。公司的设立,尤其是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决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涉及公法、私法和实体法、程序法等诸多领域的法律关系和问题复杂的过程。 本书围绕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公司法中发起人的概念、职责、出资责任、信义义务及对公司成立前合同责任开展了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并在与我国现行公司发起人制度对比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公司发起人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在理论上丰富我国公司发起人制度的研究,在实践上有益于促进发展人相关纠纷的合理解决,从而推进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发起人制度。
本书以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基于此主题与中心,全书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
本书作者善于从司法角度发现和思考社会问题,敏锐地发现了我国当前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不足,使本书研究在观察和切入角度上区别于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此同时,为了尽可能拓展研究对象的广度、推进分析论证的深度、提升理论归纳和总结的精度,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司法权介入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我国公司治理司法权介入的不足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独到的分析,使本书既有的学术意义,又有积极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