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包含九篇三十六章。以公司设立、运营及解散清算(含减资、撤资)三个阶段为主线,先分别介绍公司设立和解散清算(含减资、撤资)两个阶段的法律问题,最后集中介绍公司运营阶段的各种并购重组业务,包括公司股权并购、公司资产并购、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债务重组、公司跨境并购重组以及并购重组专门性、共性的问题研究。本书各篇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本书共包含九篇三十六章。以公司设立、运营及解散清算(含减资、撤资)三个阶段为主线,先分别介绍公司设立和解散清算(含减资、撤资)两个阶段的法律问题,最后集中介绍公司运营阶段的各种并购重组业务,包括公司股权并购、公司资产并购、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债务重组、公司跨境并购重组以及并购重组专门性、共性的问题研究。本书各篇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各种
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专业、专家上市律师严谨性程序性、法律性的中小企业上市之道,是《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独树一帜的耀眼亮点。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股利分配中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对上述冲突加以平衡的产物就是公司股利分配法律制度。本书试图突破以往学者研究该制度的视角,从股利分配决定权的配置人手,以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中心,对不同类型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的利益冲突及其平衡机制展开系统研究。 公开公司应当由董事会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其股利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因而突出表现在董事和股东之间。这一冲突无法完全通过外部市场机制解决,因此,公司法应当着重构建董事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时的信义义务,并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前者的重点在于借鉴资本成本理论
本书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新释新解丛书》之一。本书综合了票据法公布施行以来金融实践、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当今我国系统研究和阐释这一法律及其配套规定的之作。本书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置于相应票据法条文之后,一并解释,更增加了本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希望本书能够为广大金融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和律师正确适用法律、为广大公民和法人依法使用票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指导、参考和借鉴作用。
本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部分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文本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第二部分是导言和法律条文释义,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逐条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第三部分是有关案例分析,结合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作出分析和评断;第四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专业、专家上市律师严谨性程序性、法律性的中小企业上市之道,是《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独树一帜的耀眼亮点。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本文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是不同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股利分配中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对上述冲突加以平衡的产物就是公司股利分配法律制度。本书试图突破以往学者研究该制度的视角,从股利分配决定权的配置人手,以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中心,对不同类型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的利益冲突及其平衡机制展开系统研究。 公开公司应当由董事会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其股利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因而突出表现在董事和股东之间。这一冲突无法完全通过外部市场机制解决,因此,公司法应当着重构建董事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时的信义义务,并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前者的重点在于借鉴资本成本理论,通过对留存利润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与公司资本成本的比较,审查董事制定的股利政策之适当性并完善相关救济措施;后者需要加强内部监督机构审查股利政策的相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