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基于此主题与中心,全书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公司法学》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本书是《下册》,由朱锦清著。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本套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依据,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B用书。 辅导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法律实务与考试需求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为更加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结合备考规律,归纳提炼重要、疑难知识点及易错易混知识点和核心法条,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学科每章的助考性提示内容和主要法律规定,同时增加了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本章/本编/本学科
票据是最早产生、最典型的有价证券,被誉为“有价证券之父”。自票据产生以来,它在加快商品交换的速度及推进规模化交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被公认为是的交易工具,其突出的特点是其极强的“流通性”。票据制度与公司制度一起,构成了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两大基石。但是,作为调整票据关系的票据法,直至17世纪才取得制定法的地位。票据法诞生之后,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以法国、德国、英国为代表的三大法系。随着20世纪30年代日内瓦统一法公约的制订及主要大陆法国家如法、德、日、意、瑞、比、荷、西等国的加入,这三大法系最终又演变为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两大票据法系——日内瓦统一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国大陆票据法和台湾地区“票据法”虽受日内瓦统一法的影响,但我国并未参加该公约,因而不属日内瓦统一法系。 新中国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这十年经历了一场公司法革命。在这不同寻常的十年期间,业界创新了商业组织结构和兼并行为模式,而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也由于引进了经济学的组织理论和现代公司金融理论等分析方法而大为改观。这种对经济学理论的融合深刻影响了公司运作方式以及公司法教学,而这种影响将持续下去。这本论文集着重介绍了公司法领域迥然对立的各种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得以产生的经济学基本原理。此外,我们通过提供公司治理方面广泛而繁茂的实证研究成果,努力用写实的手法给学子们描绘出对他们而言很陌生的公司法研究概况。 因阿道夫·伯利和加德纳·米恩斯二人对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问题之深刻分析,公众持股公司的重要特点变得明晰:公司经营业务的经理层并不拥有该公司。伯利和米恩斯认为这种分离产生了许多组织上的弊端,因为公司所有人的利益
公司制度之建构,在西方社会运作已逾三百年之历史,而亚洲国家引进公司制度至今,亦已累积出丰富的经验。在全球化竞争态势转剧、两岸相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变动频繁的当下,台湾地区于2001年大幅修正“公司法”,以期建构合理的企业体系,并因应资本市场之新貌,顺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与此同时,大陆公司法即将跨入施行十周年之际,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经验积累下,已发展出全新的风貌。本书为两岸学者公司法研究的成果。
《葡萄酒果酒法规与市场监管》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葡萄酒法规”优质课程建设的研究成果,内容把分散独立的相关生产与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与葡萄酒果酒的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要求、地理标志、标签规范、质量认证、行业准入及市场监管的紧密结合,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全力构建主线突出、结构合理的法规知识体系,培养从业人员树立葡萄酒、果酒的质量观、卫生观、安全观,全面、系统地实现技术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产品安全化。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与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运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为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发行(包括发行、再融资、上市保荐、发行与承销等)、股权变动(包括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信息披露(包括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等)、公司治理(包括治理准则、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高管监管、股权激励、企业内部控制等)、境外上市公司、法律责任等。
《我国侵犯商标权犯罪定罪和量刑研究》主要运用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经济学原理,通过比较分析、学理分析和实证分析,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的几种犯罪从定罪和量刑两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总结论述、思考和探讨,既着眼于司法实务视角,又对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了设想和建议。虽以商标权为题,但实可触类旁通于其他知识产权视阈和问题。
本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基础篇,主要探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本理论问题,重点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及其软法特征进行探讨,并介绍了“服从或解释”原则及其在中国的具体适用。下篇为实务篇,主要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两大机制(制衡机制和运行机制),从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实务探讨,重点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件、“三会一层”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选择典型公司治理案例予以重点分析。
作者以多年的保险法教学和司法经验,根据2009年修订的新《保险法》的规定,在总结了保险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了本书。 保险法领域有着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司法理念,它迥异于民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和理念。作者在撰写本书过程中秉承这一理念,一方面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深入地论述了保险法原理,并对临时保险保障、法律更迭时新旧法律的适用、第三领域保险、弃权与禁止反言、不争条款等国际通行保险惯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另一方面通过对精选的典型保险案例进行分析,全面阐述在审理保险纠纷中关于新《保险法》的适用规则和原理,以修正现存的以民法、合同法原理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的错误倾向。 本书不仅适合从事保险法研究、司法工作的读者参考使用,也适合从事保险业务和研习保险法的读者阅读使用。
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专业、专家上市律师严谨性程序性、法律性的中小企业上市之道,是《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独树一帜的耀眼亮点。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本书阐述公司律师非诉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操作指引,包括企业设立辅导、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上市、产权转让、产权界定、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事务处理、公司治理、薪酬设计、私募策划、信托运用、经济纠纷处理、专项谈判、专项尽职调查、专项法律防控、税收筹划、解散清算等业务。本书是律师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剔除了于实务无助的纯理论分析,结合法律法规与社会实际状况,力求去伪存真;从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角度,为相关领域人士提供业务操作层面实实在在的“干货”。
本书努力探索、分析、归纳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基础,从比较法角度较为系统地考察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两大法系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适用情况,深入分析公司司法解散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在回顾和评价我国相关立法、司法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具有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