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调解能力,在诉讼中通过调解化解纷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总结出规律性的经验和系统化的策略技巧,我们把调解过程分为准备阶段、进行阶段和最后阶段。每一阶段调解工作的重点不一样。在准备阶段,重在分析纠纷,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确定合适的调解参加人和调解时机;在进行阶段,关键在于运用适当的调解方法,促使双方形成初步的解决方案;在最后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如何突破调解中的障碍,择优形成最终的解决方案。并非每个案件的调解过程都可以清晰地分为这三个阶段,我们这样划分是为了尽可能地展现出调解的过程,也便于分析总结调解各阶段的经验与理论,希望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介绍了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制度成熟、影响深远,可以说,英国仲裁是国际商务仲裁的代表和缩影。《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正是以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相关理念和具体规定为主线,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全书共十三章,主要涉及仲裁条文、国际仲裁有关的不同法律与冲突、委任仲裁员和启动仲裁程序、法院与仲裁的关系、仲裁管辖权、可仲裁性、仲裁员的公正与不偏私、国际律师会关于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的指引、1996年《仲裁法》生效后违反自然公正的主要案例介绍、中间措施、费用担保、中间程序以及仲裁的机密性。中国正在越来越多地涉足国际商务仲裁领域,作
《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综述》集中反映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研究成果,阐述民事诉讼法各专门问题的修改论点,是研究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本有价值的工具书。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 防治与实案精解》是马贤兴近年来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这一违背诚信妨害司法、仲裁秩序的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成果。《虚假诉讼·虚假仲裁 防治与实案精解》既精选了一些典型案例,又阐述了具体的做法;《虚假诉讼·虚假仲裁 防治与实案精解》是马贤兴长期基层司法实务和理论思考的成果。《虚假诉讼·虚假仲裁 防治与实案精解》对虚假诉讼与虚假仲裁防治进行了理论探讨,剖析了立法漏洞、理念偏差、考核不合理等深层次原因,提出了矫正债权保护理念、破除法人“身份主义”和“公章崇拜论”等对策,具有的可操作性。
《刑事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刑事诉讼活动为研究对象,阐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及其法理基础,探讨了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和实践探索,特别是系统地梳理了马克思主义刑事诉讼法观。《刑事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吸收了及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的先进成果,尤其是充分尊重刑事诉讼关于保障人权、规范职权的本质特点。
《公司诉讼原理与实务》以新《公司法》、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以及公司法的新理论为中心展开,依据人民法院的观点,并总结各地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经验和判例,对公司诉讼实务进行类型化研究,并提供理论支撑。兼具理论水平与实用价值,系新《公司法》实施以来研究公司诉讼实务的新力作。
《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首先将刑事司法的基本理论、法律知识与办案的具体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并以此基础展开对公诉业务的探讨,使研究深深扎根于我国司法实践;其次,《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提出紧贴时代脉搏的理念,为公诉工作理念的调整提供了具体依据;再次,对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相关问题的深层次思考,提出了从较高层次改进公诉工作的设想。
《新编民事诉讼纠纷办案手册》收录大量作为办案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审判程序及其他司法业务文件,均针对民事诉讼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地编排,读者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各类法律文件。《新编民事诉讼纠纷办案手册》是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的常备工具书,也是社会一般公民依法维权的实用依据。
本书是在反映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近年来新出台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总结我们教学科研成果及借鉴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的。 本书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以为广大读者学习、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提供较大的帮助。本书可供法学专业学生、行政法教研人员及实务工作者等使用。
本书是《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第三个版本。本书在全面回顾和反思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础上,讨论了这门学科的理论体系、基本理论范畴以及研究方法问题。本书对支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讨论了刑事诉讼的宪法基础问题、程序正义理论、程序生制裁理论以及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本书还结合新近兴起的量刑程序改革和刑事和解运动,提出并论证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那就是量刑程序的独立性理论与合作性司法理论。本书倡导一种从经验到理念的研究方法,也就是从中国的法制改革和法制经验中提出概念,总结出制度形成的规律,并进行适当的理论概括和抽象,然后,尽可能地将作者的理论与中西方相关的主流理论进行学术上的对话。 追求法学理论的创新,而不是简单地推动立法修改和司法改革,这是作者的基本学术志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