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于2017年9月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真正的学者也有被误解的时候、受攻击的场合,但是我们仍然应当作一个执著的布道者。在讲坛上、在争论中,我也经常性地遭遇少部分人的质疑:魏东的观点基本上体现的是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立场、辩护律师的立场。面对质疑者的疑惑,我同样愕然。次第二次我都辩解我表达的是现代刑事法治理性的基本立场,我申明的观点是一个中道的社会人、一个普通老百姓和一个纯粹学者关于刑事法治公正观的希冀;第三次及其以后,我强调这是一种法政治学、一种公正有效治理社会的学术见解,是一种刑法学理论研究中尽努力达到学者“对刑法公正观整体感悟的纯洁无私的语言表达”的作文心态,没有掺杂个人私利和盲从。我明白,反对我所吹捧的观点(其实已经成为当下人类共识的刑事法治立场)的人一般都是“有识之士、有为之士”,更多的是屁股还保留在座上客地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刑法与行政法关联问题是指刑法规范与行政法规范之间存在的从属、交叉,冲突、混同等关系的总称。刑法与行政法关联的问题从范畴上来看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静态关联,指行政法对刑法的影响,或者称为刑法对行政法的从属性,具体表面为行政法规范对刑法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为动态关联,表现为在立法层面上一般违法行为的入罪化和犯罪行为的出罪化。刑法与行政法的关联,从关联形式上来看包括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刑法与行政法的交叉与竞合、刑法与行政法的冲突三个方面。
刑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要确定哪些行为是犯罪、是否可以达到立案的标准、其罪名怎样、对各种犯罪要根据哪些情况决定刑罚、具体的刑罚又是什么。本丛书共有四册,内容分别是:(1)定罪、量刑总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防利益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方面的犯罪及军职罪;(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渎职犯罪;(4)破坏经济秩序、贪污贿赂犯罪。 本丛书内容新、罪名全、语言通俗易懂、实用性强。它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工具书,也是一般社会公民学习刑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读物。
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最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
陈如所著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治理》基于南京市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大量实证调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的方法,以宏观与微观的视角,《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治理》在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特征基础上,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理论,从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综合分析,并以社会控制理论为框架,评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模式的特征与缺陷,提出并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的宏观与微观调控机制,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刑法解释属于整个法律解释学的范畴。但它有自身的特点。这一特点源自刑法本身的特殊性。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深化刑法领域的法律建设。按严格法治论者的早期设计,在刑法领域无需解释,因而反对解释的原则一直在刑法学界有很强的声音。罪刑法定的原则也要求司法过程中应该是适用法律而不是解释法律。 作者在本书中强调了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原则。但与法律主义不同的是,他在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又坚持解释的妥当性。这可能是刑法的解释目标很清楚,那就是把不清楚的刑法意义在个别案件中讲清楚,去发现刑法意义的客观性。但在今天的认识水平下,哲学解释学已经宣布了的客观与的主观是不可能的。对刑法的解释目标来说,人力所能达到的毋宁是主体间性,是前见与当下的视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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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含九个刑法修正案及法律解释》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第二编分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与刑法有关条文对照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犯罪与刑罚作为刑法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共同构成了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在我国刑法学界,这对“孪生兄弟”并未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犯罪研究备受青睐,而刑罚研究则颇受冷落。关于犯罪构成或刑事责任的长篇大论的专著、浩如烟海的论文让人眼花缭乱,与少量有关刑罚方面的论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使刑罚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就附加刑而言,因其在地位与性质上,与主刑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在惩罚的严厉程度上,显然属于一种轻刑罚。因此,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从立法者、司法者、学者,还是从社会公众,甚至受刑人本人的角度,附加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虽然有关附加刑研究的著作有所增多,司法实务部门也开始关注附加刑,特别是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但相关著作的注释法学色彩
刑罚实现是一个相当庞大且极具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论题。一是以著作的形式提出刑罚实现的问题,这是主要的。这一动因与自己学习、思考的心路历程有关。二是多从行刑的角度触发问题,以期引起法学界特别是刑事法学界对原本已经十分薄弱的监狱和行刑理论的关怀。
人们如果沿着正常的道路走下去就会一生平安,平静安全的生活是人们的基本追求。相反,如果触犯刑律走向歧路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因而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成为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随书赠送:110个常见刑事法律风险;110个刑事法律常识。
李勇著的《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中作者结合自己的理论思考和一线办案经验“发明”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并在实务中试点运用,取得成功并逐步推广全国。全书以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为基础,结合具体案例,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的具体应用方法融会贯通。内容分为三篇,以图示法展示简洁、明了。靠前篇分解验证,包括三章十节,主要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分解验证的操作方法。第二篇双向对比,包括三章六节,主要涉及纵向、横向对比的方法,印证证明模式。第三篇综合分析,三章六节,内容涉及证明标准、图示法等。
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规划教材之一,由西政刑法教学团队编写而成,于2012年修订。本书以我国刑法总则为研究和介绍对象,全书内容丰富、结构完整,对刑法总则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做了系统的阐释和解析,有助于学生系统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
本书由一些思想活跃、努力探索、敢于直言、勇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撰写,是一部颇具特点的学术力作。主要表现在:(1)学科体系的新颖性。该书一改单一解释刑法学的传统体系,坚持理论刑法学与解释刑法学并重的原则,在吸收近些年刑法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架了包括刑法学导言、刑法绪论、犯罪成立及其认定、刑事责任及其实现等全新的刑法学体系。尤其增加了刑法学基本原理、新的司法解释、司法考试案例等新的实用内容。(2)理论上的完备性。突出确立了“罪责关系”的刑法学主线,增添了司法适用和司法考试所需要的内容,在犯罪成立理论上采用的是“新三要件说”(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量度要件),将传统的刑罚理论归并入刑事责任论中,使整个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更趋合理与完善。(3)内容上的实用性。在罪刑适用的内容上,
该书论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大背景下附条件逮捕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对该制度的构建、运行及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可谓是一部着眼于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和实践操作的著作。本书还收录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对重大案件正确适用附条件逮捕加强定期审查工作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是在充分调研、系统论证基础之上形成的,有利于规范和指导附条件逮捕工作。本人相信,该书的出版,对推动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完善、促进审查批捕工作的正确开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书分为“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政策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基本原则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犯罪总论问题研究”三编,收入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定位及其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体现》、《监督过失理论及其对过失主体的限定》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