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李红润编著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研究》主要借助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的订立和内容进行研究,着力完善我国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法律制度,《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协议研究》旨在更好地实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目的。
本书的编者和作者针对目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最关心的各大问题作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从他们各自的角度出发对围绕三者的诸多法律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为增加本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书又在提供详细的三份劳务派遣合同的同时对合同中的重点条文作了具体的解析和释明,并配有丰富的案例。 相信本书的出版,对劳务派遣这一新的领域的法律探讨和实际应用必将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因为有关劳务派遣,到目前为止,本书应当是最全面最集中专门解析这一法律问题和用工方式的第一书。
《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法律思考》作者周珂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法律进行研究和思考后认为:第一,关于气候变化的认知,首先需要的是理念上的良知,其次才是科学上的认知,所谓气候变化的良知要以环境意识为基础。第二,从法律的视角,首先需要进行利益格局的分析,利益的分析并非仅仅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公平正义,而是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观,如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第三,知行合一需要合作各方的利益妥协,也需要变通,即各尽所能。碳减排与清洁发展的二元机制不能被强制减排的一元机制所取代,相反,要鼓励多元化的治理机制,特别是水循环治理对温室效应的修复功能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第四,中国碳减排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催化剂,应当纳入环境保护的体系,即以环保为主导而非经济主导。 第五,应对气候变化,认识要良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是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的实施,加强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推出由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与专家学者联合精心打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一书。除承继了我社以往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的各项优点之外,在写作团队、体例设计、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将实务审判指导与理论制度研究有效融合,力求做到权威性与理论性相结合、实用性与研究性相结合、可查性与可读性相结合、准确性和精确性相结合,使之成为“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的精品之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
本项目研究立足点有:一是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一项伟大创造,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既是一项农村基本政策,又是农村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稳定;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既不同于国外发达国家农用土地利用权中的永佃权、用益权、农用土地租赁权等,也不同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原永佃权、现将改为农用权等。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植于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土地上,特别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其性质应为物权法律规范,即专六单一物权法,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利用权。本书分为十章。
古希腊圣城德尔斐神殿上铭刻着一句使人深思的箴言--认识你自己。用今天的理解,指每个人都应是社会具体背景下的独特个体,应该了解自己的条件和社会价值,从而实现自我。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这句箴言的含义还包括每一个人应当了解你想从事或实现你的事业和理想的外部客观事实和条件,否则,你将无法实现你的人生价值,在客观上还是没有认识你自己。在我国现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法律己成为每个公民都应知道和了解的“外部客观事实和条件”,特别是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解决的相关法律,几乎应该成为全体民众详细了解和熟练掌握的法律内容。然而,总是有些生硬的法律条文对于广大普通民众来说显得那么的抽象:总是有些枯燥的法律语言对于没有法律知识背景的老百姓来讲显得那么的不好理解。这就难免造成许多公民不知道该怎样保障自己作为一
本书收录了大量作为办案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针对土地纠纷的案例进行科学、合理地编排,读者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到相关法律文件。本书可作为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常备工具书,也可作为一般公民依法维权的实用读物。
《税收征管执法风险与监管研究》试图对国外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系统梳理,在借鉴OECD和欧盟税收风险管理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税收征管执法实际,研究我国税征管执法风险的自身规律,构建我国税收征管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及实现步骤,提出税收征管执法风险的监管对策。
在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围绕不良资产主业,不断创新、丰富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大量运用债权、股权、资产管理等金融工具。围绕金融风险处置,相继进入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业务领域。金融资产公司能够实现商业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得益于持续探索创新、不断自我的精神内涵,得益于对不良资产及相关金融领域的深耕精研,得益于对依法合规生命线的长期坚守,得益于对各类风险防控方法的熟练运用。 本书即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资产为核心的各类业务、金融市场及相关金融工具、法律风险防控方法的集中呈现。于理论研究者而言,可以为其了解业务实践、理论结合实际提供良好素材和独特视角。于金融从业者和法律工作者而言,亦为不可多得的专业工具书。其中精彩,掩卷不止。
本书是我国部全面研究和阐述中国经济法学史及其研究方法的学术专著,填补了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开辟了经济法学总论研究的新领域。有三个特点: 一是视新新颖,方法讲究。从学术史角度,全面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史特别是总论研究史,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中是新领域。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有助于疏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发掘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积淀,提升经济法学学术规范,因此,对于促进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本书在经济法学研究上的独特视角和研究方法,亦使本书具有了独特的价值。 二是资料翔实,信息丰富。作者在占有大量
《经济法专论》将经济法界定为调整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据此,本书分为经济法原理、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三编,并分别就各编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拓展、深化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认识,为读者展现了一幅较为清新、隽永的经济法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