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这本教科书目前至少已被20多个国家的大学所采用,是一本优秀的环境经济学研究专著和教材。相对于有关国内外专著或教材,这本书的确更为科学、全面和专深,它包括了其他一些著作还没有纳入的科学内容。更为可贵的是,这本书的学科体系设计得更有逻辑:首先,它把可持续发展视作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并优先论述了可持续性理念下的环境伦理观。而我们在其他不少著作中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它集资论述了环境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和方法问题或重大的环境经济问题,如经济效率,市场失灵,公共政策,环境资源的利用,森林问题,污染控制,国际环境经济,环境价值,环境核算,等等,从而为设计和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奠定了一个不错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这本书的科学水平明显高于以往的有关著述。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环境权”的提出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优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密切联系的。基于此,本书以“环境权”为研究起点,研究认为“环境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人类权、可持续发展权,进而阐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并从循环
近些年来各级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若干个指导性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旨在引导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采矿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和资源。为方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事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我们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政策及标准等进行了全面梳理,选编形成了《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与其他环境法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体系上,以“环境法基本范畴”“环境污染处置与救济”部分形成本教材的架构,改变以往教材的“总论”与“分论”写作模式。本书遵循理论为指导、制度来实施和责任作保障的原则,使得整个教材呈现体系结构的相对完整性。第二,内容上,强调环境法教材法律性特点,突出环境法的应用性品格。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为研究对象,以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预防性制度、治理性制度以及救济性制度为主线,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制度串联起来,在综合分析各类环境法律运用的基础上,对现实中心出现的环境法律现象也予以解读和思考。
本书是将我国人大常委会、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近年来颁布的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中文版本翻译而成英文版本。其内容涉及到传染病防治;环境保护;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和动物病原微生物的保藏、包装、运输;传染性废物处置;实验动物以及基因工程生物/遗传修饰生物等共计40余部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几乎囊括了我国已颁布的绝大多数现行的生物安全法规和标准。由于本汇编中收集翻译的这些法规标准较为齐全,它可充分反映我国政府对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视程度,也可集中体现我国近年来在生物安全法制体系建设中的成就和生物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