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研究对象,针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公私合作与引入第三方治理后的公私权利构造与契约范式为理论基础,总结提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策制定与实践运行中的理论与现实困境,同时对域外的先进做法与有益经验加以归纳和借鉴,以政府、排治污企业、社会公众、公民个体等参与主体为基点,从政府监管、市场培育、公众参与、责任界分、纠纷解决等不同层面来探讨规则完善与机制构建的路径与方式,将公私合作、利益均衡、风险控制作为线索贯穿整个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法治。而对环境犯罪的刑事惩治是环境法治的后屏障和手估段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则是环境刑事法治的坚实基础,环境刑事法治离不开良好的环境犯罪之刑法立法。环境刑法立法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深入研究。而且,随着环境保护的深入展开,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实践和刑事立法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也必须加以研究和解决。基于上述原因,立足于中国环境犯罪实际情况,放眼和借鉴域外环境犯罪刑事法治的成果,对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是环境刑事法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刑法学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确实施,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部分科研院(机构)于2022年11月成功举办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论坛共收集405篇论文,特别精选优秀论文30篇汇集成本书,并将吕忠梅、江必新、蔡守秋、胡卫列、秦天宝、高利红、张忠民的主旨演讲与对应论文,论坛综述,领导致辞等同时收录,以期为长江司法保护贡献更多智慧成果。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环境法哲学的经典著作。在该书中.基于对美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法律裹足不前现状的反思与批判,作者坚定地主张回归美国环境法的传统——”预防原则”。本书旗帜鲜明地反对环境法的成本效益分析这种技术官僚主义方法,主张回归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所引发的环境伦理观,重申和捍卫了预防原则在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义无反顾、不计条件地严格遵循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不伤害原则”,善意对待其他 、未来世代和其他生命形式的生态环境利益。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作者TimothyD.Crowe先生于2009年2月21日不幸去世。毋庸置疑,他的离去对国际犯罪预防领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Crowe先生是一位国际著名的犯罪预防专家、犯罪学家、《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第1版和第2版的作者。《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已经成为多个国家在环境设计预防犯罪领域的标准教材。Crowe先生曾经任国家犯罪预防研究所所长,他自己就培养出了超过6000名环境设计预防犯罪领域的专家。他个性谦逊、专业且正直、思维敏锐。他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关心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做出非常详尽的精到的阐释。同时,对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例以多维视角进行分析点评,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总结经验。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环境法哲学的经典著作。在该书中.基于对美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法律裹足不前现状的反思与批判,作者坚定地主张回归美国环境法的传统——”预防原则”。 本书旗帜鲜明地反对环境法的成本效益分析这种技术官僚主义方法,主张回归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所引发的环境伦理观,重申和捍卫了预防原则在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义无反顾、不计条件地严格遵循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不伤害原则”,善意对待其他 、未来世代和其他生命形式的生态环境利益。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生物技术时代,但同时也带来很多法律问题,需要认真对待。本书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在相关国际公约、区域条约和法的背景下,全面归纳、整理、分析和研究生物技术时代的法律问题,帮助理解生物技术、法律与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本书从介绍生物学基础知识和生物技术的发展开始主要论述了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人类基因信息的法律保护和防止基因歧视,医学生物技术应用的法律控制和管理,基因资源的法律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转基因生物的生物安全控制,生物政治问题。本书可供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教师、研究生以及管理人员、律师等参考。
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围绕国内外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新能源等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司法实践、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难题的一些路径和方法。论坛汇集了能源与资源领域专家、学者及行业经营管理者的智力成果,现将成果汇集成书,一方面,希望为完善我国能源与资源的保护机制,实现能源、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记录我们国家以至于全球自然资源保护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法治历程。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 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 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
《资源权论》内容简介:无论是已经实证化的自然资源使用权还是尚处于理论构想阶段的准物权、自然资源占用权等传统自然资源利用权利建构理论都存在理论上的局限和制度上的不足。资源权成长于修正人类中心主义的土壤,导因于法律规制动物人、社会人和幸福人的制度配置要求,是指法律上的人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资源权从内部构造而言,它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为自然性资源权,它是指法律上的人为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生存而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另一类为人为性资源权,它是指法律上的人为满足人的“人为需求”——发展而对自然资源所享有的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在性质上,资源权既不是纯粹的公权,也不是完全的私权,它是一种公私法内容合体的新型权利——协同型权利。资源权下自然资源的国家所
高之国、贾宇主编的《中国海洋法年刊(2017)》由中国海洋法学会主办,顺应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决策,有助于推动我国海洋法学的研究与实践。本辑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即 海洋法的新发展、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与任务、 案与海洋争端和平解决。这些成果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海洋法在我国的研究和实践具有积极的意义,为中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法制建设将作出重要的贡献。
与其他环境法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体系上,以“环境法基本范畴”“环境污染处置与救济”部分形成本教材的架构,改变以往教材的“总论”与“分论”写作模式。本书遵循理论为指导、制度来实施和责任作保障的原则,使得整个教材呈现体系结构的相对完整性。第二,内容上,强调环境法教材法律性特点,突出环境法的应用性品格。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为研究对象,以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预防性制度、治理性制度以及救济性制度为主线,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制度串联起来,在综合分析各类环境法律运用的基础上,对现实中心出现的环境法律现象也予以解读和思考。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 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 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