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基于此主题与中心,全书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
《商法--商科学生用(英文版第7版全新版高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双语教学教材) 》是英文影印版教材,原著Law for Business Students是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专为商科学生撰写的一本简明教材。全书以通俗的语言系统介绍了企业从事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强调法律原理的应用。全书内容简明实用,案例和专栏资料丰富,并包含大量的练习,适合用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商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双语教材。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本文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是不同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是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
《公司法律评论(2012年卷)(总2卷)》首先对2011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作了全面的回顾。理论综述部分是对公司法理论、证券法理论、破产法理论的综述。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部分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的探讨。域外法制部分重点介绍了欧盟公司法发展报告,关于公司的跨境迁移及公司集团,欧洲资本市场研究会及欧洲政策研究中心专题小组的交易后透明制度探讨,以及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制中信托的定位。案件聚焦是对2011年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案件进行的剖析。
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专业、专家上市律师严谨性程序性、法律性的中小企业上市之道,是《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独树一帜的耀眼亮点。
本书涵盖公司律师在公司法律实务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包括公司设立和增资、股东权益、治理结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债券、公司分支机构、公司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法常见诉讼业务、律师公司法业务职业素质和执业技能在内的10大业务板块共计43个法律专题以及公司律师从事公司法业务所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技能要求,内容翔实,撰写全面,操作性极强,是企业管理者、律师、公司法务的法律全书。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配合《保险法》的修订,本书将从新旧保险法的对比入手,讲述新《保险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本书真正从保险业的法律实务出发,分析《保险法》的修订给保险业务带来的冲击,指出新《保险法》实施后的对策,阐明新旧《保险法》对于具体案例的适用结果有何不同。
作者以多年的保险法教学和司法经验,根据2009年修订的新《保险法》的规定,在总结了保险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了本书。 保险法领域有着独立的理论体系和司法理念,它迥异于民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和理念。作者在撰写本书过程中秉承这一理念,一方面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深入地论述了保险法原理,并对临时保险保障、法律更迭时新旧法律的适用、第三领域保险、弃权与禁止反言、不争条款等国际通行保险惯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另一方面通过对精选的典型保险案例进行分析,全面阐述在审理保险纠纷中关于新《保险法》的适用规则和原理,以修正现存的以民法、合同法原理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的错误倾向。 本书不仅适合从事保险法研究、司法工作的读者参考使用,也适合从事保险业务和研习保险法的读者阅读使用。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公司法学》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本书是《下册》,由朱锦清著。
本书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新释新解丛书》之一。本书综合了票据法公布施行以来金融实践、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当今我国系统研究和阐释这一法律及其配套规定的之作。本书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置于相应票据法条文之后,一并解释,更增加了本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希望本书能够为广大金融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和律师正确适用法律、为广大公民和法人依法使用票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指导、参考和借鉴作用。
《公司法》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自由设计预留了很大空间。许多公司对此并未充分利用;一旦公司内部发生争议和纠纷,就会无章可循,陷入僵局。本书对公司章程中议事规则、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继承、董事勤勉义务等重要规则的设计提供了具体实用的方法和指导性意见。
本书在吸纳各级法院审判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商事审判基本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政策,分门别类,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商事审判实践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适用问题。丛书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指导性、性,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本书是作者将多年提供外商投资法律服务中曾使用过的各种不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文本以及在参加中外合资项目谈判中积累的具体经验,通过归纳和分类整理形成的一本适用多种不同情况和条件下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在草拟,审查,修改合资法律文件以及与外商谈判中可以利用的具有较强实务操作的工具书。
本书综合运用历史考察、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方法,探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并从能源货物贸易合作、能源服务贸易合作、能源投资合作等角度,具体阐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同时对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进行展望。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具有出版价值。
本书着重从商法的角度,以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为逻辑研究起点,在对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关系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从特许经营主体制度、特许经营合同制度、特许经营风险控制制度、特许经营法律责任制度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五方面对特许经营这一商业模式进行较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