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自《公司法》实施以来,随着对于公司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深入理解,人们越来越重视运用相关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公司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点,正确使用相关法律文书,本书精选我国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常用的文书格式、参考样本或示范文本,并摘录相关法律条文,撰写应用指引和注意事项,以便读者充分理解使用,防范公司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管理规章指南》作者注意到法律人应有的实务能力,选取我国煤炭企业为研究对象,以企业法律风险为着力点,以民法学理论为工具,深入浅出地形成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措施,为煤炭企业法律实务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管理规章指南》的首要特点表现在,作者以民法学理论基本结构为,框架,对煤炭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系统化的归纳与分析,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另外,作者结合煤炭企业实务的现实需要,对企业内部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予以研究,展开深入调研,得出具体的企业管理规范。这些企业管理规范能够直接有效地成为我国煤炭企业审视检查自身管理规章的重要蓝本。
《破产法:程序理念与制度结构解析》共分导论和九章,从破产程序结构、债权申报与调查、管理人中心主义、债权人自治、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破产程序中的权利、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等方面,系统全面研究了破产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破产法:程序理念与制度结构解析》列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系列。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
作者围绕最近美国公司治理争论中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给予了澄清说明。列举了历史、理论和实务中的诸多理由,来解释为什么公司治理的核心角色一直以来总是被分配给董事会以及为什么应当继续如此安排。
关于股东资格确认,表征资格的证据效力及效力等级是关键问题。理论上,《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作者李晓霖)从宏观角度论证“形式要件适用、实质要件个别适用”应成为一般原则;微观角度,股东名册具有效力,公司章程对确认发起人的股东资格具有证明力,工商登记的效力仅及于公司外的善意第三人。就前瞻性而言,股东名册更适合成为法定登记方式。实践上,对争议较大的瑕疵出资、隐名出资、股权转让情形不如何运用前述原则、规则确认股东进行检验和修正。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的作者是。
本书为京都律师事务所汇集本所风险防控团队专家自主编著的关于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实务类系列图书之一。京都律师事务所通过多年为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发现当前企业普遍倚重法律事件的事后补救,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法律事务没有系统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缺乏系统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极易导致较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法律事件,使企业遭受重大的损失。基于以上原因,京都律师事务所组织所内各个部门的专业律师,历时七年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如何整合法务资源,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做了专门的研究。并设计了如何协助大型企业集团识别、评估各类法律风险,规划、建立并完善法律防控体系的具有完整流程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系统。本书的编写正是上述系统工作的体现。 本书包涵理论、实务、案例、法规于一体,较立体、通俗的
本书对公司的起源、财务、资本、经营范围、面纱、控制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对各种企业形式进行比较。公司法学内容浩瀚,学科建设举步维艰,因为其中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获得深入实际的认识。本书对上述各个方面的研究有的深度和广度,特点是深入实际,贴近实际,可行性强。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游戏规则》一书的目标读者是中国企业的管理人员,是在国际市场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执行官的“之书”。本书作者以朴实易懂的语言描述了企业如何使用法律战术和工具,如何提升开展国际业务的竞争优势,并通过基于规则的管理创新、实践和策略为管理人员描述了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基本概念和技巧。本书采用的这种方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4卷)》重点关注的是重整法的改革。重整法是能够帮助公司熬过刺骨寒冬,使得公司在春天继续蓬勃发展,还是会使得公司侥幸挺过困境,却仍然留下后遗症呢?破产法解决的是市场主体遭遇竞争失败的时候如何以对整个经济伤害的方式退出市场或者实现重生的问题,是为高效、准确处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提供的一套减少交易费用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选择机制。作为破产程序中的新兴分支,重整法及其前身的成功率和效率在制定伊始便为人质疑,本卷选取的《重整法的末路》《破产法的效益和效率》便是集中火力攻击重整法的代表。《重整法的末路》通过埃尔曼恩格尔纺织厂和早期汽车制造业等生动的实例,指出重整法只有在公司存在特定资产、这些特定资产必须留在某个特定公司、该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得到很好分配以及公司无法进行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用全书》要由三部分组成,即:(1)关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组织、机制、文化、目标、手段的介绍和说明;(2)对企业法务的日常工作,例如合同管理、谈判、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劳资关系协调、风险控制、参与决策等具体业务的分析;(3)对于非日常性活动,例如诉讼(特别是战略性诉讼的提起或应对)、企业的危机处理和应急措施、与外部律师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
本书主要采取案例点评的方式分析阐述跨境投资并购所可能面临的系列实务问题。分析论证了摩根斯坦利投资海南旅游地产、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等经典案例,详尽分析了中国企业在跨境投资并购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国外法律对外商投资或并购国外企业或资产的考量以及通过国外法院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等问题。《跨境投资并购法律实务》的作者是李雨龙、Joseph D.Weitein。
《民商法教学的创新与实践:以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视角》内容分为商科院校法学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民商法课程建设、民商法课程思政改革、民商法教学方法改革、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的外延与辐射五个章节。 《民商法教学的创新与实践:以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视角》立足于商科院校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在民商法课程建设、民商法教学方式改革、民商法课程思政改革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思考与探究,民商法课程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对于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具有的实践参考价值。
《公司法律评论(2014年卷总4卷)》分为年度法制报告、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域外法制、理论综述、案件聚焦等栏目。其中,年度法制报告对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作了全面的回顾。理论综述部分对公司法理论、证券法理论、破产法理论进行了较详细的综述。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部分着重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域外法制部分对国外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案件聚焦则是对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案件进行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