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公司法学》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靠前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靠前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本书是《下册》,由朱锦清著。
《形而上与形而下:企业破产法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传播理论思考精髓,探索实务问题研究,展现典型案例的价值,是绍兴法院和管理人总结梳理的十年来破产审判和管理的宝贵经验。兼顾管理人、破产重整、合并破产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又兼有重整与和解、市场化破产清算、破产公平与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务典型案例,展现走在全国前列的破产审判工作的“绍兴样本”。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
本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部分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文本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第二部分是导言和法律条文释义,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逐条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第三部分是有关案例分析,结合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作出分析和评断;第四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肖金泉和董华春专著的《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途径困境与出路(转板与升级)》将重点分析在美国OTCBB市场的中国公司的困境,分析和借鉴具体案例,为这些公司指出出路,即借力并购重组,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向这些壳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成为OTCBB市场交易公司,然后,再申请融资,并在符合有关条件时实现转板升级到NASDAQ、AMEX、NYSE等美国主板市场。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 本文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股利分配中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对上述冲突加以平衡的产物就是公司股利分配法律制度。本书试图突破以往学者研究该制度的视角,从股利分配决定权的配置人手,以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中心,对不同类型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的利益冲突及其平衡机制展开系统研究。 公开公司应当由董事会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其股利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因而突出表现在董事和股东之间。这一冲突无法完全通过外部市场机制解决,因此,公司法应当着重构建董事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时的信义义务,并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前者的重点在于借鉴资本成本理论,通过对留存利润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与公司资本成本的比较,审查董事制定的股利政策之适当性并完善相关救济措施;后者需要加强内部监督机构
在当今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打上了商品的烙印、充斥着商品经济影响的年代,民商法的普遍意义日益为平民百姓所感知。 然而,中国毕竟长期停滞在小农经济社会中,商品经济意识在中国老百姓和官员的头脑里才刚刚树立。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调整商品经济活动的法律的建立,主要还是向国外发达国家学来的。不少民众不知民法和商法为何物。官员们在上普法课时,还觉得“民法特别难懂”。工厂公司化时,不少人还只是把它当成换个牌子而已,真正的管理模式还是以人事关系为中心。 本课题准备紧抓住关系到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国外民商法资料,进而反思我国相关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以求真解,要能够紧扣时代脉搏,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考虑到国外的民商法理论和新概念对大家而言比较生疏,也考虑到此书有可能兼有其他的功
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专业、专家上市律师严谨性程序性、法律性的中小企业上市之道,是《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独树一帜的耀眼亮点。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股利分配中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对上述冲突加以平衡的产物就是公司股利分配法律制度。本书试图突破以往学者研究该制度的视角,从股利分配决定权的配置人手,以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中心,对不同类型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的利益冲突及其平衡机制展开系统研究。 公开公司应当由董事会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其股利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因而突出表现在董事和股东之间。这一冲突无法完全通过外部市场机制解决,因此,公司法应当着重构建董事行使股利分配决定权时的信义义务,并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前者的重点在于借鉴资本成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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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对股权转让概念到股权转让的一半理论进行了分析,并对股权对内对外转让制度和特殊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制度的现状及前沿问题进行了调研、收集、归纳和整理,对若干在实践中容易产生疑难和争议的问题单列章节作了研究,并借鉴国外有关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以期更好地解决股权转让中的实际问题,并对我国公司法的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
风险无处不在,追求利益优选化的企业更是与风险如影随形,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机制的缺失给中国企业带来日益增多的隐患。张思星主编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全书(知识详解·风险提示·典型案例·法律规定)》针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金融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于一体,内容涵盖公司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公司的内部治理,企业运营中内部、外部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财务、税务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解散和破产等内容,对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透彻而切合实际,是一本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详解、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于一书的上乘之作。